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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 99 頁-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辦理展延,於展延期間其各項債務之利息。前項所稱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用合作社、信用卡業務機構、保險公司、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全國農業金庫、農會信用部及漁會信用部。第一項所稱各項債務,範圍如下:一、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以…
-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5條 …簡稱金管會)及農業部辦理本辦法補貼事宜,得分別選定或指定經理銀行經理之。
-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6條 …金融機構對受災居民債務展延之利息補貼,應檢具下列文件,向經理銀行申請:一、申請書或約定書影本。二、受災居民之受災證明文件或金融機構調查評估表影本。三、受災居民受災前貸款之利率、期間、擔保情形及餘額等資料。
-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8條 …前,彙整轄下分支機構之請款資料,填具請領補貼款項清冊,向經理銀行請求撥付補貼款項。受災居民部分還款時,應僅就其債務餘額計算補貼金額;受災居民全部提前清償債務時,停止補貼。金融機構將受災居民之債務轉列催收款或呆帳,自各該日…
- 行政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 第10條 銀行、信用合作社、信用卡業務機構、保險公司及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補貼案件,由金管會監督經理銀行負責撥款;全國農業金庫、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及金融機構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申請補貼案件,由農業部監督經理銀行負責撥款。…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情事之一者,應揭露個別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顧問之酬金:1.銀行最近年度第四季平均逾放比率高於百分之五者;票券金融公司最近年度第四季平均逾期授信比率大於百分之五。2.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及金融控股公司最近一次自結、會計師複…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條 …,應說明其無法合理估計之事實。前項第二款第三目及第四目應注意銀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對於客戶名稱、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及帳戶等資料應予保密之規定,並得改以代號方式表達。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1條 …備、其他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應記載事項:一、自有資產:(一)銀行及金融控股公司列明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或新臺幣三億元以上及票券金融公司列明取得成本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或新臺幣一億元以上之不動產及設備名稱、數量、…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8條 …一)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占淨值之比率。如為金融控股公司之銀行子公司另應揭露與單一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及與所有利害關係人從事授信以外交易總額占銀行子公司淨值之比率。(二)金融控股公司對非…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2條 …二)違反法令經本會處以罰鍰,或缺失經本會嚴予糾正,或經本會依銀行法第六十一條之一、金融控股公司法第五十四條或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分,或公司對其內部人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規定之處罰;其處罰結果可能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37條 …通及背書保證情形(附表七十),或其他交易事項。五、代收股款之銀行名稱、地址及發起人已依規定繳足股款之證明。六、招股章程。七、證券承銷商評估總結意見。八、所營事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重要之相關法令規章。九、其他依目的事業主…
-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8條 銀行、金融控股及票券金融公司應依本準則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前項規定以外之其他金融業,本會得指定適用本準則編製公開說明書。
- 行政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及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本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所稱本機構,指本公司所在地或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營業執照登載之所在地。
- 行政信用合作社合併程序及辦法 第7條 …人公告之;對於已知之債權人,除存款人、保管契約之債權人及其他銀行業務之定型化契約債權人外,應個別通知之,該公告及通知應指定一個月以上期限,聲明債權人得於期限內以書面提出異議。信用合作社不為前項通知及公告,或對於在其指定期…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2條 …用合作社,謂依本法組織登記之合作社,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經營銀行業務之機構。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7條 …調整之。信用合作社得在其業務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其設立辦法與銀行設立分支機構者同。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9條 信用合作社資金之融通,餘裕資金之轉存,由中央銀行洽商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銀行或其指定之機構辦理,其辦法由中央銀行定之。信用合作社存款準備金之收管,由中央銀行或其指定之金融機構辦理。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11條 …、被選舉權外,其權利義務與一般社員同。前項中小企業之範圍準用銀行法之規定。中小企業法人為信用合作社準社員者不適用營業稅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規定。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15條 …與前列各款業務有關之倉庫、保管及代理服務業務。十六、辦理一般銀行外匯業務之代收件。十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有關業務。前項非社員交易之標準及限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17條 信用合作社理事、監事、經理人或職員不得兼任其他信用合作社、銀行、保險、證券事業或其他金融機構之任何職務。但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24條 前條提列之公積超過股金總額十倍,且符合銀行法第四十四條有關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比率規定時,信用合作社得自定每年應提撥數,但其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十五。除法定盈餘公積外,信用合作社得以章程規定或經社員大會決議,另提列特別盈…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0條 …席社員或社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組織之商業銀行者,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前項之決議,如由社員代表大會行之者,信用合作社應將決議內容以書面通知全體社員,並指定二十日以上之期限為異議期間。不同意之社員應於…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1條 …定。信用合作社達前項一定標準者,得依前條之規定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第一項所稱一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報請立法院核備。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2條 信用合作社依前條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時,每一社員社股可依一定轉換比率,轉換取得變更後之公司股份。對變更組織有異議之社員,得於決議變更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請求退還股金,每股應退股金之計算,依第十二條之一第三項及第四項有關出…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3條 信用合作社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變更為商業銀行者,應公告並分別向登記機關辦理合作社註銷登記,向經濟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檢附有關文件,申請中央主管機關換發營業執照。前項註銷登記、公司登記及換發營業執照,以換發營業執照日為其生…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4條 信用合作社變更組織為商業銀行時,其權利義務由變更組織後之商業銀行承受。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7條 信用合作社之管理,準用銀行法第五條至第九條、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至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五條至第五十七條、第六十二條至第…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8條 違反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但其他法律有較重之處罰規定者,依其規定。
- 行政信用合作社法 第39條 信用合作社違反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二或準用第三十三條之四第一項而有違反規定者,其行為負責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信用合作社依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