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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11 頁-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35條 飛機為飛航於二萬九千呎至四萬一千呎空層,且縮減垂直隔離為一千呎(三百公尺)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其裝置之裝備應具有以下能力:(一)顯示目前飛航高度予飛航組員。(二)自動維持所選定之空層。(三)飛航之空層與所選定之空層偏…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38條 …號附約第四卷之規定。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之飛機應裝置能提供壓力高度資訊之裝備,且該資訊之解析度應等於或高於七點六二公尺(二十五呎)。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以後,飛機應裝置能提供壓力高度資訊之裝備,且…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42條 航空器使用人應依下列規定日期前報請民航局完成高齡飛機檢查及紀錄審查;未經完成高齡飛機檢查及紀錄審查者,不得執行飛航任務:一、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八日機齡超過二十四年之飛機,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五日以前完成首次檢查…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3條 飛機起降次數超過附件十八規定者,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結構修理評估計畫,報請民航局核准後據以執行。中華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後型別檢定之最大載客座位數三十座以上或最大酬載七千五百磅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運輸類飛機,航空器使用人應…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44條 …座位數三十座以上或最大酬載七千五百磅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運輸類飛機:一、航空器使用人之維護計畫應包括飛機結構受疲勞裂痕影響可能導致毀滅性失效之結構容損基礎之檢查及程序。該檢查及程序應考慮修理、改裝或技術修改對疲勞裂痕之負面…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44-1條 …後取得型別檢定或經補充型別檢定改裝,裝置有渦輪發動機之運輸類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七萬五千磅以上,或最大起飛重量未滿七萬五千磅,且有機體使用限制者,其航空器使用人應將含機體使用限制之適航限制項目納入維護計畫中,經報請民航局…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45-1條 …座位數三十座以上或最大酬載七千五百磅以上之渦輪發動機之運輸類飛機。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46條 …升維護人員間及與飛航組員之協調合作,減少人為因素造成之事故。飛機有第一百四十二條至第一百四十五條之一規定之情形者,航空器使用人訂定之維護訓練計畫應包含高齡飛機維護訓練。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0條 飛機駕駛員之派遣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在於完成首次機型檢定之一百二十日內,駕駛員應於其將要擔任飛航之機型上累計至少五十小時或二十次降落之航路操作經驗。但航空器為新引進之機型者,不在此限。二、航路操作經驗期間之訓練重點包括起…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77條 …管制機構提出。四、提供機長於飛航中安全飛航所必需之資料。五、飛機航行位置不能經由第八條之三第二項規定之飛機位置資訊自動追蹤機制位置所確定,且無法與駕駛員建立通訊聯繫時,應立即通知飛機最後位置附近之飛航管制機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93條 客運飛機之駕駛艙門,於飛航中應予關妥並上鎖。航空器使用人應提供方法使客艙組員於發現有礙飛航安全之干擾行為時能通知飛航組員。飛航國際航線之客運飛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裝置經民航局核准之駕駛艙門,其強度應足以抵擋小型武器及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02-1條 …作業時,應符合附件二十之三之規定。航空器使用人以單渦輪發動機飛機從事各類飛航作業時,除應符合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五十一條及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外,並應符合附件二十之四規定。航空器使用人以直昇機從事離岸飛航…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0條 機長職責如下:一、在飛航中負飛機操作及全體乘員安全之責,並得為一切緊急處理。二、應確保程序檢查表之每一細節皆予履行。三、於飛航終了時,應負責將已知及可疑之航空器故障報告航空器使用人並對填寫之飛航紀錄負責。四、當航空器失事…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1條 …,應瞭解與該預定飛航有關之氣象資訊。機長依儀器飛航規則飛往起飛機場以外之目的地時,應規劃一備用航路,以因應天氣導致之意外狀況。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14條 …到達目的地機場時間前後一小時內之氣象狀況符合下列規定:(一)飛機:雲幕高超過儀器進場程序最低限度一千呎以上,能見度至少五點五公里或超過儀器進場程序最低限度四公里以上。(二)直昇機:雲幕高超過儀器進場程序最低限度四百呎以上…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1條 飛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者,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依第二百十四條之情況而不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正常巡航油量。二、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1-1條 飛機依目視飛航規則飛航者,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日間飛航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三十分鐘正常巡航油量。二、夜間飛航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7條 飛機乘員於機艙內或上、下飛機時,航空器使用人不得進行加油作業。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有合格之人員能在旁待命,提供緊急逃生及疏散之指令及引導。二、飛機上飛航組員及地面加油人員已建立雙向通訊管道。直昇機乘員於機艙內或…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7-1條 雙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於實施延展轉降時限作業時,應在操作飛航計畫中選定航路備用機場,其作業應依民航局核定採用之國際飛航標準辦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29-1條 …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除經機長掌握跑道表面狀況資訊,並認定飛機性能資料顯示得以安全降落外,飛機不得於低於機場標高上空一千呎繼續進場作業。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33條 …能及操作限制規定依附件五辦理。最大起飛重量五千七百公斤以上之飛機具雙渦輪發動機或更多之渦輪發動機,並屬次音速運輸類者,其性能及操作限制規定依附件六辦理。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條 飛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或須依賴一種或多種飛航儀表維持其所需姿態飛航者,應備有下列儀表或裝備:一、一具磁羅盤。二、一具顯示時、分、秒之計時器。三、二具氣壓高度表。四、一具具防止結冰之空速指示系統。五、轉彎傾斜儀、姿態儀、…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2條 航空器使用人於飛機上使用攜帶式電子飛行包者,應確保其不影響飛機系統與裝備性能及飛航作業。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48-3條 …民航局核准後始得使用:一、電子飛行包裝備及相關硬體,包含其與飛機系統連結部分,應符合適用之適航檢定需求。二、完成電子飛行包作業功能之安全風險評估。三、建立電子飛行包資訊及顯示功能之替代方案。四、建立電子飛行包功能及其使用…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1條 …;且應備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規定之音響訊號設備。陸用或水陸二用飛機飛航於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具備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之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並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一、飛越距陸岸達五十浬以上。二、航路所經水面…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3條 越水飛航之直昇機及長程越水飛航之陸用飛機應通過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之水上迫降檢定。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56條 …光。五、航行燈及防撞燈光。六、各組員工作站位備有一具手電筒。飛機裝置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燈光應符合附件十三之規定。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8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五千七百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九座者,應備有具危險地形預警功能之接近地面警告系統。前項接近地面警告系統應備有自動提供適時及明確之接近地面可能危害之功能:一、過大之下降率。二、起飛後或重飛…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59條 飛機應依下列規定裝置緊急定位發報機:一、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以後,應裝置一具以上任何型式之緊急定位發報機。但符合第二款之規定者不適用。二、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之飛機,應裝置一具以上自動型式之緊急定位發…
-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63-1條 飛機飛航於指定為最低導航性能規範空域,應裝置導航裝備並符合下列條件:一、持續提供飛航組員有關維持或偏離欲飛行航跡之指示,並於航跡上任一點均可符合所需之精確度。二、經民航局核准從事該飛航作業。三、於北大西洋最低導航性能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