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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12 頁-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3條 艉座型客船僅航行於內水航線或其航程中之任一點距最近之安全著陸港口在二十浬內者,其露天甲板凹下部分內側之四周,得裝設高不超過五十一毫米之通風開孔。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5條 除航行於內水航線之客船外,凹下部分甲板應在滿載載重線二百五十四毫米以上位置。但經航政機關同意者,得酌予寬減。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6條 井圍甲板客船井圍部分之甲板應水密。除航行內水航線者外,其在靠近艉部甲板全長三分之二以內之舷牆上,應具有不低於附件八規定之舷牆排水口面積。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8條 …其面積得酌准減小至不低於附件八規定數值之二分之一。航行於內水航線者,舷牆排水口之面積,至少應為井圍甲板面積百分之零點零七。
- 行政引水人管理規則 第17條 …水人,應在引水人登記證書上註明領航船舶之公司名稱及航行區域或航線。
- 行政遊艇管理規則 第25條 …全長未滿七公尺之遊艇,得以水桶或水瓢替代。遊艇航行於短程內水航線者,免依第一項規定裝設磁羅經。全長十二公尺以上之遊艇應具備球形號標三個。但屬動力帆船者得僅具備球形號標一個,並應具備錐形號標一個。全長二十公尺以上之遊艇應具…
- 行政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中華民國船舶;港區工程用船舶指從事港區工程所使用之中華民國船舶。
- 行政花蓮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3條 …五千總噸之船舶具有下列條件者,得申請不適用強制引水:一、國內航線船舶,同一船舶同一船長進出(以一次計)港區至少於三個月內達六次以上。二、港區工程用船舶,同一船舶同一船長進出(以一次計)港區至少於三個月內達六次以上。裝載危…
- 行政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下列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高雄港(以下簡稱本港)強制引水規定:一、一千以上未滿一萬總噸之動力船舶。二、由動力船舶拖曳無動力船舶,其合計一千以上未滿五千總噸之船舶。
- 行政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5條 本法及本辦法有關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及其處罰事項,交通部得委任引水區域之商港管理機關辦理。
- 行政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第5條 …設置需求分析:自由港區與腹地市場間之交通運輸(鐵公路及海空運航線)、產業關聯、發展之營運模式及區位分工。三、設置計畫:設置(變更)自由港區範圍、基礎設施(含基本設施及相關公共設施、用水、用電量規劃)、土地使用、分期開發計…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國際航線之船舶,按下列規定擇一繳納船舶商港服務費:一、按航次逐次繳納:依該船舶每次入港時之總噸位,以每噸新臺幣零點五元計收二、按期繳納:依該船舶總噸位,於船舶入港前,以每噸新臺幣一點五元計收,每期有效期間為自船舶入港之日…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國際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按散雜貨、整櫃貨、併櫃貨三類,依下列規定收取:一、散雜貨及整櫃貨:依散雜貨、整櫃貨貨物商港服務費收費等級費率表(如附件)之規定計收。二、併櫃貨:依該貨櫃內不同貨物之計費噸數量,以每噸新臺幣八十元…
- 行政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2條 國際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由航港局經通關網路連線接收進出口艙單及自海關連線接收進出口貨物放行通知訊息等之必要計費資料,於核定後填發繳納單。國內航線之貨物商港服務費,由航港局自商港經營事業機構接收船舶貨物噸數等之必要計費資…
- 行政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第2條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中斷,無法立即恢復,且無船舶運送業經營固定航線者,航政機關得視當地需求,報請主管機關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所生營運損失之補償條件、範圍、方式及監督考核等事項,由航政機關辦理之…
- 行政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航政機關辦理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應公告補償內容、作業時程、補償金額之核給、監督考核方式及所需書表文件等相關事項。船舶運送業應依前項規定,於公告期限內提出申請表(附件一)、成本分析表(附件二)及補償金額概算表(附件三)…
- 行政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第3-1條 受指定之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所產生之試航費用,航政機關得予補償。
- 行政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受指定之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所受之營運損失補償範圍如下:一、自接獲通知後調派所屬船舶,自船舶所在港口航行至指定航線端點港口,及完成特定航線最後一航次,自所在港口航行返回船舶原所在港口所產生之成本。二、經營特定…
- 行政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應於完成最後一航次客貨運送後三十日內,檢具下列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補償:一、執行情形報告。二、補償評估報告。三、營運補償請款書(附件五)。四、切結書(附件六)。五、受款憑證。六、其他航政機關要求之補…
- 行政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辦法 第7條 …機關代表、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辦理指定船舶運送業經營特定航線客貨運送補償及監督事宜。
- 行政商港港務管理規則 第3條 …前,由船舶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據實填具船舶入港或出港預報表,載明航線、預定到達時間、吃水、船長、貨運種類、數量、船員人數、隨船人員人數、乘客人數、到達次一港及目的港等相關資料,國際商港應送航港局查核後,交由商港經營事業機構安…
- 行政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本標準依船舶航行之航線、種類、大小分為下列四種:一、國際航線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一規定配置。二、國內航線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二規定配置。三、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通航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額,應依附表三規定配…
- 行政航行船舶船員最低安全配置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9條 …查。船員配置之降等、減配或其他限制條件,應於證書上記載。國際航線船舶航行國際海域,因船員生病、傷亡、不可預期之事由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特殊情況,無法於國外港口完成船員替補,致船員配置低於船員最低安全配額證書所載員額,由雇…
- 行政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一、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中華民國船舶。二、港區工程用船舶:指無拖帶他船(物)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
- 行政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符合下列規定之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中華民國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填具申請表,連同船長之船員服務手冊向航政機關申請核准不適用強制引水規定:一、航行國內航線或從事港區工程之本國籍船舶。二、一千以上未滿八千總噸。三、無承載油品、…
- 行政臺中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4條 在不適用強制引水之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船舶擔任船長職務者,應具三年以上船長資歷,且二年內進出臺中港六航次以上或前條第五款之船舶於臺中港區內移泊六航次以上。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條 具有下列資格及證明文件之一者,得申請為行駛國際航線船舶或臺灣與大陸地區直航港口間距離逾三百浬船舶乙級船員之相關職務:一、海事校院航海、輪機、電技學程或經航政機關認可之相關系科畢(結)業,或領有航海人員訓練國際公約課程學分…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8條 具有前條第一項各款之一或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為行駛國內航線船舶或臺灣與大陸地區直航港口間距離三百浬以內船舶乙級船員之相關職務:一、國內船員訓練機構甲級船員養成訓練班結訓合格,領有結業證明文件。二、海岸巡防機關所屬艦艇之…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79條 …值資格:一、艙面部門:水手或其他艙面部門之海員,須具備於國內航線至少一年或於國際航線至少二個月之海勤資歷,並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助理級航行當值適任證書。二、輪機部門:副機匠或其他輪機部門之海員,須具備於國內航線至少一年或於…
- 行政船員服務規則 第93條 …員服務手冊三個月。前項船員因走私受處分未滿三年者,不得再在原航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