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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3-3條 …││├────┼────────────┤││││D-5│供短期職業訓練、各類補習│││││補教托育│教育及課後輔導之場所。│├─┼──┼───────┼────┼────────────┤│E│宗教│供宗教信徒聚會│E…
  2. 行政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3. 行政新市鎮開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4. 行政營建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5. 行政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16條 …十八歲以下兒童及少年之教育基金會、招生對象為十八歲以下學員之短期補習班。二、社會福利業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身心障礙者社區式照顧服務單位(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社區日間作業設施、家庭托顧及社區居住)、老…
  6.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2條 …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供住宿養護、日間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者)、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限提供住宿或使用特殊機具者)、啟明、啟智、啟聰等特殊學校。(七)三溫暖、公共浴室。二、乙類場所:(一)車站、飛機場大廈、候…
  7.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59條 …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供住宿養護、日間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者)場所使用之樓層,符合下列規定者:(一)各樓層以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分隔為二個以上之區劃,各區劃均以走廊連接安全梯,或分別連接不同安全…
  8. 行政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160條 …機構(│之人數合計之。│││限供日間照顧、臨時照顧、││││短期保護及安置使用者)、││││兒童福利設施、幼兒園、托││││嬰中心、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
  9. 行政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 第10條 …術、資源開發或能源節約等著有成績,而所學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三、在公路、高速鐵路、捷運系統、電信、飛航、航運、深水建設、氣象或地震等領域有特殊成就,而所學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四、其他經中央…
  10.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9條 …關鍵技術、關鍵零組件及產品有專業技能,且確為臺灣地區所亟需或短期內不易培育。四、在數位內容、影像顯示、光電、半導體、電子、資訊、通訊、工業自動化、材料應用、高級感測、生物技術、奈米科技、製藥、醫療器材、特用化學品、健康食…
  11.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條 …從事下列活動之一者,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一、社會交流:(一)短期探親。(二)長期探親。(三)團聚。(四)隨行團聚。(五)奔喪或運回遺骸、骨灰。(六)探視或進行其他社會交流活動。二、專業交流:(一)宗教教義研修。(二)教育…
  12.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23條 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進入臺灣地區短期探親:一、為臺灣地區人民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其配偶。二、為經許可團聚並懷孕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二個月未滿者之父母,或為經許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者之二親等內血親或其配偶…
  13.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1條 …觀、訪問、考察、領獎、參與研討會、會議、參觀展覽及參加展覽之短期專業交流,免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其他短期專業交流應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
  14. 行政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 第36條 …審查;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參觀展覽及海空運服務等短期商務活動交流,免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跨國企業內部調動進入臺灣地區服務,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香港或澳門且在臺灣地區設有子公司或分公司,或其母公司或本公司設…
  15. 行政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 第12條 …間最長不得逾一年:一、在大專校院附設之華語文中心學習語文或在短期補習班研習華語之人員。二、經教育或其他有關主管機關核准,在我國研習、受訓之人員。三、外籍傳教及弘法人士。四、與現在在臺灣地區居住且設有戶籍國民結婚,初次申請…
  16. 行政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17.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2條 …關係之國家。三、我國專家:指駐外計畫經理、駐外技術人員、派外短期專家、海外志願服務者與其他協助辦理技術合作計畫之顧問及專業人員。四、技術合作:指技術協助及能力建構,包括提供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關技術協助及提升人力素質之訓練或…
  18.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8條 …政府派駐我國之人員及其眷屬、隨從。三、外國政府派遣來我國執行短期外交任務之官員及其眷屬。四、政府間國際組織之外國籍行政首長、副首長等高級職員因公來我國者及其眷屬。五、外國政府所派之外交信差。
  19.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0條 停留簽證適用於持外國護照,而擬在我國境內作短期停留之人士。
  20. 行政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本條例第十條所稱短期停留,指擬在我國境內每次作不超過六個月之停留者。停留簽證之效期、入境次數及停留期限,依申請人國籍、來我國目的、所持護照種類及效期等核定之。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入境次數分為單次及多次。
  21.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19條 軍官、士官因受訓、請假或其他事故,短期內無法服行現職時,應由適當人員代理其職務。軍官、士官請假規則,由國防部定之。
  22. 行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或其他短期票券。前項金融債券及其他短期票券之發行公司,應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為一定等級以上。前項規定之一定等級,由國防部定之。
  23.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 第5條 …、公司債、│依沒收時之面額加計利息X物價指││金融債券、各種短期票券)│數變動率。│├──────────────┼───────────────┤│五古物或藝術品│委由具有公信力之機構評定之當時│││價值X物價指數變動…
  2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1條 本基金為應業務需要,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
  25.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 第4條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總冊內國有土地,使用情形複雜,短期內無法騰空,且因情形特殊,急待處理者,得由國防部辦理現況標售。前項標售土地,依照現況點交予得標人。
  26.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 第7條 …及其他依法成立之公、私法人,代為管理、經營、改良利用或提供為短期性、臨時性之租賃、借用;其作業要點由國防部另定之。
  27. 行政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其他短期票券。前項金融債券及其他短期票券之發行公司,應經金融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信用評等事業之機構評定為一定等級以上。前項規定之一定等級,由本部定之。
  28. 行政中央政府債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9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29. 行政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4條 …之原料、器材、零件所需價款之保證及中期融資。四、辦理出口廠商短期融資之保證。五、辦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之輸出保險。六、辦理國內外市場調查、徵信、諮詢及服務事項。七、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定辦理之業務。
  30. 行政中國輸出入銀行條例 第5條 本行為籌措資金,經財政部核准,得向國外借款或在國內外發行短期票券及中、長期金融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