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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 8 頁- 行政用電場所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10條 …人及專任電氣技術人員簽章:一、受檢驗之用電場所名稱與地址及其用電設備之容量與名稱。二、檢驗地點、日期及氣候。三、執行檢驗人員及記錄人員。四、各項表列之量測數據。五、檢驗儀器之名稱、廠牌、型式、規格、序號及校正日期。六、評…
- 行政公用天然氣事業輸儲設備及場所之民間檢查機構認可辦法 第3條 …具有配電線路裝修、石油化學、工業用管配管、氣體燃料導管配管或用電設備檢驗職類乙級以上(含乙級)技術士檢定合格,曾從事天然氣或高壓氣體機械或設備相關工作三年以上。(三)具有天然氣或高壓氣體機械或設備相關之研究、規劃、監造、…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2條 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對用戶用電設備新增設檢驗及定期檢驗,應依本辦法辦理。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得委託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技師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辦理前項檢驗。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應就委託對象之資格條件、委託事項範…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3條 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對用戶新增設之用電設備及既有設備變更應進行新增設檢驗,經檢驗合格時,方得接電。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對前項用戶用電設備工程應辦理設計資料審查、竣工報告審查及現場檢驗接電。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4條 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應事先將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送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一、契約容量一百瓩以上之電力及綜合用電。二、六層以上新建築物之新設用電。三、公寓、商場、大樓等新設用…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5條 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辦理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審查。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應就用戶用電設備責任分界點界面之電力品質及系統安全進行重點審查,其審查項目如下:一、計費電表裝置位置。二、自備緊…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6條 低壓供電單獨設戶者,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審查得配合竣工報告審查時一併辦理。前項送審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得以包含用電位置圖、單線系統圖、用電設備配置圖等簡易圖面替代,並註明用戶名稱、用電地址,且免附設計計算資料。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7條 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審查期限規定如下。但補件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限內。一、低壓用戶:三個工作日。二、高壓用戶及設置配電場所之低壓用戶:十個工作日。三、特高壓用戶:二十個工作日。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資料審查後返還用戶,審查…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8條 用戶用電設備裝設完竣,負責工程施工之電器承裝業或監造之電機技師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有關規定先自行檢查確認,並於相關竣工報告資料簽章後,將竣工報告資料送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審查。前項竣工報告資料應包括竣工報告單、竣…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1條 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對用戶已裝置之用電設備,除依其他法規應設置之用電設備外,應實施定期檢驗。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2條 低壓用戶用電設備應定期檢驗項目如下:一、測定絕緣電阻。二、檢視接地裝置。前項測定絕緣電阻以在接戶開關箱量測為原則。如測量絕緣電阻有困難者,得僅測定洩漏電流。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應訂定未能測量絕緣電阻,改測量洩漏電流之…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3條 低壓用戶用電設備定期檢驗測量基準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絕緣電阻: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相關規定辦理。二、接地裝置: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相關規定辦理。三、洩漏電流:一毫安培以下。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4條 高壓以上用戶用電設備應定期檢驗項目如下:一、責任分界點及保護協調設定之查對。二、責任分界點至變壓器二次側主配電盤主要用電設備之查對。三、前款主要用電設備之接地電阻重點檢測。實施前項檢驗時,應對用戶宣導變電設備防範鳥獸蟲害…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5條 高壓以上用戶用電設備竣工試驗及定期檢驗試驗基準依國家標準(CNS)或國際電工技術委員會(IEC)標準等有關竣工試驗及維護試驗標準辦理;必要時,得參照設備之原製造廠家技術資料或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之用電設備檢驗…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6條 用戶用電設備自新設現場檢驗接電起五年內應至少檢驗一次;超過五年者,每三年應至少檢驗一次。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指定特定用戶之檢驗週期。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7條 用戶用電設備定期檢驗若因停電困難或其他因素無法於定期檢驗週期內完成者,得延後一個月內辦理完成。
-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第19條 定期檢驗若發現用戶用電設備有未達檢驗基準或其他不良情形需改修者,輸配電業或再生能源發電業應填發用電裝置改修通知單通知用戶限期二個月內改善,並將副本抄送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報告;如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達一百瓩以上,符合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者,應另檢附依法登記執業之電機技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辦理設計與監造之證明文件及監造技師簽證之竣工試驗報告。七、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依建…
- 行政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6條 …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及執行事項。二、維護工程修繕事項。三、港區用電設備檢測事項。四、緊急災害搶救工程事項。五、維護工程採購契約規定有關工地現場環境污染防制督導事項。六、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第9條 …維護、保養、汰換及管理事項。三、各型車輛之維修事項。四、所內用電設備之管理及維修事項。五、船架之維護事項。六、工程資料製作整理保管事項。七、其他交辦事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0條 …分電盤(含各種電驛、儀表及其切換開關等)之動作試驗。二、高壓用電設備絕緣情形、接地電阻及其他安全設備狀況。三、自備屋外高壓配電線路情況。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31條 …分電盤(含各種電驛、儀表及其切換開關等)之動作試驗。二、低壓用電設備絕緣情形,接地電阻及其他安全設備狀況。三、自備屋外低壓配電線路情況。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39-1條 雇主對於使用之電氣設備,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規定,於非帶電金屬部分施行接地。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43條 …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三、於建築或工程作業使用之臨時用電設備。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51條 …效果之箱內,或使用防塵型器具,以免塵垢堆積影響正常散熱,造成用電設備之燒損。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64條 …高壓以上之用電場所,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電氣技術人員,或另委託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負責維護與電業供電設備分界點以內一般及緊急電力設備之用電安全:一、低壓:六百伏特以下供電,且契約容量達五十瓩以上之工廠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
- 行政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7條 …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或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5條 …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證或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 行政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12條 …內配線、工業配線、配電線路裝修、配電電纜裝修、變電設備裝修、用電設備檢驗職類技術士證或依法考驗合格取得證書之甲種或乙種電匠。
- 行政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 第7條 …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起造人向輸配電業申請建築物新增設用戶用電設備檢驗送電時,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二、發電業執照、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證或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