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7 / 13 頁-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其期間合計不得逾二月,並就其觀察、勒戒情形出具有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證明書。檢察官或法院應就前項受觀察、勒戒人經觀察、勒戒結果,分別依下列情形處理之:一、偵查中之案件: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應聲請法院或少年法院(地…
- 行政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行細則 第26條 …被告或少年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經觀察、勒戒結果,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法院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為免刑之判決或不付審理之裁定;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逕為裁定將被告或少年送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強制戒治期滿,法院…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訂定之。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2條 本辦法獎懲對象,區分為檢舉毒品、查緝毒品、辦理防毒、辦理拒毒及辦理戒毒人員五種。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定毒品,其數量依行政院指定之檢驗機關(構)出具檢驗文件所載之純質淨重計算之,屬植物者,依其株數計算之。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4條 檢舉或緝獲毒品案件,符合本辦法二種以上之獎勵規定者,分別給獎,其他有關法令另有獎勵之規定者,擇一獎勵。提出檢舉毒品案件後,另由查緝機關擴大緝獲部分,不再獎勵檢舉毒品人員。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6條 檢舉製造、運輸、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或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方法使人施用毒品案件經查獲者,依下列規定發給一般獎金:一、第一級毒品(一)一公克以上未滿十公克,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二)十公克以上未滿五十公克,新臺…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7條 檢舉前條情形以外之轉讓或持有毒品案件,經查獲者,依下列規定發給一般獎金:一、第一級毒品(一)五十公克以上未滿一百公克,新臺幣五千元。(二)一百公克以上未滿二百五十公克,新臺幣一萬元。(三)二百五十公克以上未滿五百公克,新…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8條 檢舉第六條所列之毒品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發給特別獎金:一、查獲各級毒品製造工廠,依下列規定發給獎金,如屬毒品混入或偽冒飲料、食品或互相摻和而為毒品者,以查獲其中最高級別之毒品為發給獎金之基準;但僅查獲原料或器具者,發…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0條 查緝毒品人員查獲之毒品案件,有檢舉人者,依第六條至前條規定,發給百分之三十之獎金;無檢舉人者,發給百分之六十之獎金。經由境外緝毒機關協助而在國內查獲毒品者,發給百分之六十之獎金。依前二項規定所請領之獎金,每案總額不得逾新…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1條 查緝毒品人員,依下列規定獎勵之:一、記大功:(一)查獲第一級毒品二公斤以上、第二級毒品十公斤以上或第三級、第四級毒品三十公斤以上,或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罌粟、古柯、大麻二百株以上者。(二)查獲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2條 查緝毒品人員,依下列規定懲處之:一、記大過:(一)轄區內有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或第二目之毒品案件,查緝不力者。(二)不服從指揮命令,不與其他緝毒機關協調配合,貽誤緝獲契機,情節重大者。二、記過:(一)轄區內有前條第一項…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7條 檢舉或查獲毒品案件之獎金,由法務部列入年度預算辦理。前項獎金之核發,由案件之主辦機關檢附起訴書、檢驗文件及獎金分配建議表等資料,於案件繫屬法院後六個月內報請該案件起訴之地方檢察署審核後,轉報臺灣高等檢察署核發獎金。但第八…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8條 受理檢舉機關對於檢舉毒品人員之姓名、年齡、住居所等足資辨別其特徵及檢舉內容等資料,應予保密。對於檢舉毒品人員之檢舉書、筆錄及其他有關資料,除有作為犯罪證據之必要者外,應另卷封存,不得附於偵查卷內。同一案件數人先後檢舉而查…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19條 二個以上機關共同查獲毒品案件,由提起公訴之檢察官所屬地方檢察署依主辦機關七成、會辦機關三成之比例分配獎金;無法分辨主辦或會辦機關者,由各機關平分該獎金。但處理分配獎金之檢察署,依案情性質,認有調整獎金分配比例之必要者,得…
- 行政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20條 查緝毒品人員之獎懲,應及時辦理。辦理防毒、拒毒、戒毒人員之獎懲,除辦理專案或對防制毒品危害有特殊貢獻或違法失職者,得隨時辦理獎懲外,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作為年終考績考核之重要依據。第十條獎金、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獎勵…
- 行政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2條 戒癮治療之實施對象,為施用第一級及第二級毒品者。被告有下列情事之一時,不適合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但無礙其完成戒癮治療之期程者,不在此限:一、緩起訴處分前,因故意犯他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或判決有罪確定。二、緩起…
- 行政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3條 …例第二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徵詢醫療機構意見時,醫療機構應就被告之毒品使用嚴重程度、有無毒品成癮以外之精神疾病、治療規畫及其他戒癮治療相關事項進行評估,並將結果回復該管檢察機關。檢察官如指定由醫療機構以外之治療機構執行戒癮治療…
- 行政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5條 …獨或合併為之:一、藥物治療。二、心理治療。三、復健治療。四、毒品檢驗。五、其他可避免病情惡化或提升預防復發能力之措施。前項各款之治療內容應符合醫學實證,具有相當療效或被普遍採行者。
- 行政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11條 …行為。四、於緩起訴期間,經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採尿送驗,呈毒品陽性反應。五、戒癮治療期程屆滿之日前十五日內之毒品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 行政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第13條 治療機構於戒癮治療期間,應定期對被告進行毒品檢驗,並依檢驗結果適當調整戒癮治療內容。被告完成治療機構所規劃之各項戒癮治療內容,為完成戒癮治療。治療機構應於戒癮治療期程屆滿之日前十五日內對被告進行毒品檢驗,並於戒癮治療期程…
- 行政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推動毒品防制業務,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條之二第一項規定,設置毒品防制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 行政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市)政府辦理本條例第二條之一第一項所列事項。二、辦理或補助毒品檢驗、戒癮治療及研究等相關業務。三、辦理或補助毒品防制宣導。四、提供或補助施用毒品者安置、就醫、就學、就業及家庭扶助等輔導與協助。五、辦理或補助與其他國家或…
- 行政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應設毒品防制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部長兼任;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次長兼任;其餘委員,除由本部就下列人員聘(派)兼外,得視本基金之推動方向、政…
- 行政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2條 …住宿、電子遊戲場或資訊休閒之業務,曾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自該查獲之翌日起三年內之場所。但該場所人員已事先向警察機關通報者,不在此限。前項特定營業場所,多次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者,其三年之期間自最近一次查…
- 行政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3條 …書面通知該場所負責人執行本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所列之各項毒品防制措施,其執行期間自查獲之翌日起三年。於前項執行毒品防制措施期間內,同一特定營業場所再遭查獲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而未事先向警察機關通報者,直轄市、縣(市…
- 行政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特定營業場所應於入口明顯處標示毒品防制資訊,有二個以上入口時,均應標示之。前項標示應使消費者清晰可見,且不得以任何方式移動或遮蓋。毒品防制資訊之格式及內容如附件。
- 行政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5條 毒品危害防制訓練由特定營業場所所在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舉辦,每年至少舉辦二次,每次不得少於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