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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1條 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之遴用資格,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條及其施行細則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2.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6條 …授。三、三等技術師,比照助理教授。四、四等技術師,比照講師。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八十六年三月十九日修正公布前已遴用之三等技術師、四等技術師,未取得該條例修正後之比照資格前,仍依本辦法原規定比照之等級晉敘。
  3. 行政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 第10條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修正施行前已任五等技術師者,於取得本辦法原規定四等技術師資格時,得予改任;未具四等技術師資格者,得以原任職務繼續留任至其離職為止。本辦法九十年八月二日修正施行後,公立大專校院不得再進用…
  4.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3條 …八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以後進用之助教(以下簡稱新制助教)。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前進用不需辦理公務人員或技術人員改任換敘,其職稱列入服務學校或其附屬機構之編制,經主管機關核准有案之職員。前項教職員退休、資遣或撫卹之辦理,…
  5.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4條 …,定義如下:一、退撫新制:指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一日起實施之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制度;該制度係由政府與教育人員共同提撥費用建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之「共同儲金制」。二、本(年功)薪額:指教職員依相關待遇法…
  6.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12條 …離給與之年資,得予採計:一、曾任公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相關法律規定之教職員,經原服務學校覈實出具證明之教職員年資。二、曾任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其相關法律規定,並經銓敘審定之公務人員…
  7.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13條 …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其利息計算依前款規定辦理。八、教師經學校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與其修正施行前之相關法令、教師法及相關法律同意借調至公、民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財團法人、行政法人、行政院設立或指定處理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往…
  8. 行政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 第96條 軍警校院與矯正學校,依教師法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聘任之教職員,其退休、撫卹、資遣及離職退費,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本條例之規定。軍警校院及矯正學校於準用本條例時,以其所屬主管機關為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警察及矯正學校…
  9. 行政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2條 教育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教育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一、對於推展教育,具有特殊貢獻。二、對於提升我國學術水準,具有特殊貢獻。三、對於推展體育或藝術教育,具有特殊貢獻。四、對於推廣終身教育,具有特殊貢獻。五、對於…
  10.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教育人員,指公立各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社會教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11.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退休金,包括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之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及軍人之退休俸、生活補助費、退伍金、贍養金。
  12.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為考試院。二、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回復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資格之申請案,其任用須銓敘者為銓敘部,無須銓敘者為依各該任用法規規定任用之權責機關(構)。三、依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回復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
  13.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得向原服務機關(構)、學校申請再任。原服務機關(構)、學校應依現行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任用法規予以查證核轉進用權責主管機關(構)、學校辦理。原服務機關(構)、學校裁撤或改…
  14.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10條 依本條例規定,再任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者,其再任之職務應與所具資格相當,並依原核定有案之相當俸(薪)級起敘。
  15.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公務人員或教育人員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於本條例施行時,如已逾退休限齡不符現行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任用法律,無法再任者;或向原服務機關(構)、學校申請再任,而無適當職缺可供其再任者,得由當事人檢附證明文件向原服…
  16.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 第4條 …年矯正之學識及經驗者遴任之。校長之聘任,由法務部為之,並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其相關規定。
  17. 行政法務部矯正署少年矯正學校組織準則 第10條 矯正學校專任教師,依教師法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聘任,員額編制如下:一、教師:每班置教師三人。二、輔導教師:依學生人數,每二十五人置一人,未滿二十五人者,以二十五人計。三、特教教師:依實際需要每校置一人至六人。每班置導…
  18. 行政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 第3條 …公務人員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之資格。二、任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公職人員之資格。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之資格。四、為撫卹金、退休金或保險金領受人之資格。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情形,並應依申請為考試及格證書及執業證…
  19. 行政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第31-1條 …(薪)給之文職公務員、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及志願役軍職人員,再任管理機構聘用或約僱人員者,再任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之核給依前項規定。但原職受撤職、免職或其他相當處分後再任者,其休假之核給依前條第二…
  20. 行政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第12條 …提供者為公立專科以上學校或公立研究機關(構)研究人員者,不受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四條、公務員服務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不得經營商業、股本總額百分之十、第二項及第十四條兼任他項業務之限制。惟應遵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
  21. 行政經濟部所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第25條 …服務機關覈實出具證明者。六、曾任公立學校編制內有給專任且符合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之教職員或公營事業人員雇員以上之年資,經原服務學校(機構)覈實出具證明書者。七、其他經本部核定,應予採計之年資。各機構派用人員核計資遣費之年…
  22. 行政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8條 …。第一項第六款合併任職年資之規定,於轉任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時,應依各該退職(休、伍)法令及撫卹法令規定辦理。
  23. 行政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第31條 …。第一項第六款合併任職年資之規定,於轉任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時,應依各該退職(休、伍)法令及撫卹法令規定辦理。
  24. 行政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第3條 …以調任並繼續任職者為限。具有交通事業人員任用資格之政務人員、教育人員、公務人員或其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交通事業人員,經敘定資位者,其轉任當年未辦理考核及未採計提敘薪級之年資,得比照前項經敘定之年資,合併計算參加年終考成。另…
  25. 行政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31條 …。第一項第六款合併任職年資之規定,於轉任政務人員、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時,應依各該退職(休、伍)法令及撫卹法令規定辦理。
  26. 行政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第4條 …定之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應明定申訴人為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軍職人員時,其申訴及處理程序,依本法第二條第三項及第三十二條之三規定辦理。
  27.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2條 雇主與受僱者之約定優於本法者,從其約定。本法於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亦適用之。但第三十二條之一、第三十二條之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八條及第三十八條之一之規定,不適用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
  28. 行政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32-3條 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軍職人員遭受性騷擾,且行為人為第十二條第八項第一款所定最高負責人者,應向上級機關(構)、所屬主管機關或監督機關申訴。第十二條第八項第一款所定最高負責人或機關(構)、公立學校、各級軍事機關(構)、部隊、…
  29. 行政職業訓練師與學校教師年資相互採計及待遇比照辦法 第2條 …管機關予以採計。前項年資如用以申請大專教師資格審查時,應依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30. 行政職業訓練師與學校教師年資相互採計及待遇比照辦法 第5條 …構,其職業訓練師薪級如附表。前項職業訓練師,比照公立中小學校教育人員支給學術研究加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