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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1條 受稽核機關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一個月內,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及本會指定之方式,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受稽核機關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
  2.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資訊系統標準及安全控管作業基準辦法 第13條 …,及該對象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合法依據。八、為持續改善個人資料安全維護,其所屬個人資料管理單位或人員,應定期提出相關自我評估報告,並訂定下列機制:(一)檢視及修訂相關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二)針對評估報告中有違反法令之虞者,…
  3. 行政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 第5條 …、醫療、健康檢查之個人資料者,應對所蒐集之個人資料採行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及資料保密機制,並確保蒐集、處理或利用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後,對所蒐集之個人資料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
  4.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 第2條 …署掌理下列事項:一、轄區內海洋權益維護之執行。二、轄區內海事安全維護之執行。三、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及通商口岸人員安全檢查之執行。四、轄區內海域至海岸、河口、非通商口岸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及其他犯罪調查之執行…
  5. 行政海岸巡防法 第3條 海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海岸管制區之管制及安全維護。二、入出港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三、海域、海岸、河口與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執行通商口岸人員之安全檢查及其他犯罪調查。四、海域與海岸巡防涉外事…
  6. 行政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簡稱本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二項規定辦理。
  7. 行政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通知後二個月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8. 行政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通知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提出。
  9. 行政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會得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會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10. 行政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本會為辦理第五條第一項之稽核,得要求受稽核者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協力或提供相關文件證明供現場查閱,並執行下列事項:一、稽核前訪談。二、現場實地稽核。受稽核者依法律有正當理由,未能為前項說明、配合措施或提…
  11. 行政僑務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稽核者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一個月內,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以書面方式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受稽核者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程度,適時…
  12.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簡稱本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前項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13.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要求提出或修正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會通知後,依本會指定之方式及時間提出或修正。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本會通知後,依本會指定之…
  14.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會得每年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會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與項目等稽核相關之事項。本…
  15.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6條 本會辦理第四條第一項之稽核,得要求受稽核者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協力或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供現場查閱,並執行下列事項:一、稽核前訪談。二、現場實地稽核。受稽核者依法律有正當理由,未能為前項說明、配合措施或提…
  16.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9條 受稽核者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及本會指定之期日及方式,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受稽核者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程度,…
  17.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 第4條 …事務管理。四、行政資訊系統之規劃、執行、協調及維護管理。五、安全維護、宿舍、車輛及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六、法制、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七、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營運管理。八、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18.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簡稱本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19.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會通知後二個月內,依本會指定之方式提出。
  20.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本會通知後二個月內,依本會指定之方式提出。
  21.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年八月前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會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22.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本會辦理第五條第一項之稽核,得要求受稽核者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協力或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供現場查閱,並執行下列事項:一、稽核前訪談。二、現場實地稽核。受稽核者依法律有正當理由,未能為前項說明、配合措施或提…
  23. 行政原住民族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稽核者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一個月內,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及本會指定之方式,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受稽核者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程度…
  24.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2條 …簡稱本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特定非公務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特定非公務機關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25.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3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者,應於收受本會通知後二個月內,依本會指定之方式提出。
  26.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經本會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要求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者,應於收受本會通知後二個月內,依本會指定之方式提出。
  27.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5條 …八月底前擇定特定非公務機關,以現場實地稽核之方式,稽核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會為辦理前項稽核,應訂定稽核計畫,其內容包括稽核之依據與目的、期間、稽核小組組成方式、保密義務、稽核方式、基準及項目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28.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7條 本會辦理第五條第一項之稽核,得要求受稽核者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協力或提供相關文件或證明供現場查閱,並執行下列事項:一、稽核前訪談。二、現場實地稽核。受稽核者依法律有正當理由,未能為前項說明、配合措施或提…
  29.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稽核者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一個月內,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及本會指定之方式,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受稽核者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程度…
  30.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所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稽核事務,本會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前項受委任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