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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40條 …指定之適用地區,有新建、增建、改建或變更用途行為之建築物或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應依本編第一百四十一條附建基準之規定設置防空避難設備。但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建築物變更用途後應附建之基準與原用途相同或較寬者。二、…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141條 防空避難設備之附建基準依下列規定:一、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其層數在六層以上者,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二、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一)供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及演藝場等使用者,按建築面積全部附建。(二)供學校使用之建築物,…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3條 …稱開放空間,指建築基地內依規定留設達一定規模且連通道路開放供公眾通行或休憩之下列空間:一、沿街步道式開放空間:指建築基地臨接道路全長所留設寬度四公尺以上之步行專用道空間,且其供步行之淨寬度在一點五公尺以上者。但沿道路已設…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89條 …綠化外,不得設置圍牆、欄杆、灌木綠籬、棚架、建築物及其他妨礙公眾通行之設施或為其他使用。但基於公眾使用安全需要,且不妨礙公眾通行或休憩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之建造執照預審小組審查同意,得設置高度一點二公尺以下…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第298條 …。五、綠建材:指第二百九十九條第十二款之建材;其適用範圍為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6.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7. 行政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第22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經內政部認定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非…
  8. 行政建築師法 第19條 …之責任,但有關建築物結構與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當地無專業技師者,不在此限。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2條 …本規則之適用範圍,依本法第三條規定。但未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之供公眾使用與公有建築物,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及本法第一百條規定之建築物,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0. 行政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公共建設,係指供公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或設施,並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一、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二、環境污染防治設施。三、污水下水道、自來水及水利設施。四、衛生醫療設施。五、社會及勞工福利設施。六、文…
  11. 行政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 第13條 實施區域計畫地區,供公眾使用或公有建築物之建造及使用,仍依建築法規定辦理。
  12.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15條 …古蹟及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應予保存之建築。六、主要道路及其他公眾運輸系統。七、主要上下水道系統。八、學校用地、大型公園、批發市場及供作全部計畫地區範圍使用之公共設施用地。九、實施進度及經費。十、其他應加表明之事項。前項主…
  13. 行政都市計畫法 第23條 …路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分區之界線測繪於地籍圖上,以供公眾閱覽或申請謄本之用。前項都市計畫樁之測定、管理及維護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細部計畫之擬定、審議、公開展覽及發布實施,應分別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
  14. 行政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891229訂定) 第34-1條 …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如有增設供公眾使用停車空間及開放空間之必要,得於都市計畫書訂定增加容積獎勵之規定。
  15. 行政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15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鄉(鎮、市、區)公所及各地政事務所,供公眾查閱。送出基地及接受基地所有權人均得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表達移出或移入容積之意願及條件,由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鄉(鎮、…
  16. 行政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 第3條 …、對父母、尊長或教師態度傲慢,舉止粗暴。七、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八、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九、持有猥褻圖片、文字、錄影帶、光碟、出版品或其他物品。十、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
  17. 行政獎勵投資辦理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 第10條 …時,得由投資人一併興闢並依本辦法予以獎勵。但以該道路無償提供公眾使用者為限。
  18.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8條 …危害安全之虞者。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三、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者。
  19.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2條 …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二、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三、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
  20.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3條 …圍觀,妨礙救助或處理,不聽禁止者。四、污損祠宇、教堂、墓碑或公眾紀念之處所或設施者。
  21.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74條 …、婚喪喜慶、迎神賽會結眾而行,未將經過路線報告警察機關,致礙公眾通行者。六、無正當理由,停屍不殮、停厝不葬或藉故抬棺或抬屍滋擾者。
  22.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0條 …一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
  23.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1條 …符合前條第一款但書規定之性交易者,不適用之。二、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
  24.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2條 …,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唱演或播放淫詞、穢劇或其他妨害善良風俗之技藝者。前項第二款唱演或播放之處所,為戲院、書場、…
  25.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3條 …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者。
  26.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4條 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者,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
  27. 行政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91-1條 …癒後發還證照。十、不得有意圖性交易或媒合性交易,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廣告之行為。本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四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制定之自治條例管理之性交易場所,於修正施行後,得於原地址依原自…
  28. 行政集會遊行法 第2條 本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本法所稱遊行,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29. 行政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9-1條 持第七條第一項所列槍砲,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或朝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開槍射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持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一項所列槍砲,於公共場所、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30. 行政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15條 …徒刑:一、於夜間犯之者。二、於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犯之者。三、結夥犯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