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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輔導及獎勵主管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僱用身心障礙者辦法 第7條 符合第四條規定之事業機構或其成立之關係企業,主管機關得頒給獎狀、獎牌、獎座或以其他獎勵方式予以獎勵;對於進用身心障礙者有重大貢獻之事業機構,主管機關得會同勞工主管機關予以公開表揚。
  2. 行政公開收購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管理辦法 第3條 …女。二、公開收購人為公司者,指符合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之關係企業及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所定之關係人或實質關係人者。前項關係人持有之不動產投資信託受益證券,包括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3.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3條 …假設,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適當揭露有關資訊。三、應由公司對企業及產業有充分認識,且對生產、行銷、會計、財務、研究、環保、工程或其他方面具有專長等適合人員審慎編製,以確保財務預測資訊品質之合理可靠。四、應採用適當會計原則…
  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14條 …尚應包括下列各項目:一、財務預測編製原因及編製完成日期。二、企業之財務預測係屬估計,將來未必能完全達成之聲明。三、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四、重要基本假設之彙總說明。五、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毛利及稅前淨利、綜合損益各…
  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 第15條 …應揭露被投資公司是否依據本準則編製財務預測。四、預估處分關聯企業及子公司或不動產損益達預估綜合損益之百分之二十且其影響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者,應揭露預計處分標的或不動產之座落、帳面成本、處分價格之決定依據、簽約或申購…
  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企業併購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7.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 第4條 …證銀行應確認舊證券已截角作廢後,始得為新證券之簽證作業。但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所定股東未提出股票者,其原持有之股票失其效力之情形,得逕為新股票之簽證作業。公司買回或收回證券註銷者,於辦理變更登記後,應截角作廢,並…
  8.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 第3條 …係,應於選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一、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二、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四、第一款…
  9. 行政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 第6條 …係,應於委任前二年及任職期間無下列情事之一:一、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二、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三、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四、第一款…
  10. 行政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15條 …五、十年信用評等變動矩陣之分析資料。(五)客戶及該客戶之關係企業合併對信用評等事業之年營業收入貢獻超過百分之十者,其名稱及所占營業收入比例。三、財務概況:包括信用評等收入占總營業收入比例、信用評等服務以外其他營業收入占總…
  11. 行政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17條 …一、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曾任證券、金融、期貨相關機構或公、民營企業主管職務一年以上,或曾在國內、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任講師以上職務或具評等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二、大專以上學校畢業,曾任證券、金融、期貨相關機構或…
  12. 行政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21條 …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二、為信用評等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與其有投資或分享利益關係之企業從事信用評等服務。三、為信用評等事業已提供諮詢服務之企業或金融商品從事信用評等服務。惟諮詢服務期間結束已逾三年者,不在此限。…
  13. 行政信用評等事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連結標的之有價證券或其他金融商品者。(三)為受評等機構之關係企業、受評等標的之發行機構、創始機構、安排機構或證券承銷商發行之有價證券或其他金融商品。但未對評等過程或結果產生利益衝突者,不在此限。七、本人為受評等機構或受評…
  14.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7條 …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企業之關係者,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不得擔任其他期貨信託事業之發起人。前二項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其股份之計算,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
  15.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3條 …然人者,指其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股東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二、股東為法人者,指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企業關係之法人。
  16. 行政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6條 …告、董事名冊、監察人名冊、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主要股東名冊及關係企業名冊。四、發起人會議紀錄。五、符合第十二條規定之發起人資格證明文件。六、發起人無第五條規定情事且無違反第六條、第七條及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十一條規定之聲明…
  17. 行政發行人證券商證券交易所會計主管資格條件及專業進修辦法 第3條 …開發行公司相關經驗,得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之外國企業相關經驗取代之;另關於前項第四款所稱符合查簽準則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經驗,得以有辦理股票於國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之外國會計師事務所…
  1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4條 …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具有公司法第六章之一所定關係企業之關係者,不得擔任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發起人。前二項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其股份之計算,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1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9條 …然人者,指其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股東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二、股東為法人者,指受同一來源控制或具有相互控制關係之法人。
  2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告、董事名冊、監察人名冊、持股百分之三以上主要股東名冊及關係企業名冊。四、發起人會議紀錄。五、符合第八條規定之發起人資格證明文件。六、發起人無本法第六十八條、第七十三條及第七十六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七、第八條規定以外之發…
  21. 行政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第59條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第五條之業務,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及利害關係人之授信限額、授信總餘額、授信條件及同類授信對象之規定,由主管機關定之。證券金融事業應訂定前項各授信業務及每種有價證券授信風險之分散標準,並建立同…
  22.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25條 …具有第一款身分者之未成年子女。證券商對前項以外之關係人及關係企業之借券費用等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客戶。
  23.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 第48條 …務、資訊、金融併購、不良資產處理、不動產估價、資產負債評估、企業重建及國際事務業務等有專門研究之資深人員,其員額不得超過預算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五。
  24. 行政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2條 …法之規定。非屬公司組織金融機構之合併,除依本法規定外,並準用企業併購法有關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之規定。金融機構依其他法律規定由接管人或清理人為合併者,其合併之程序優先適用各該法律之規定。
  25. 行政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7條 …併而不符其他法令有關關係人授信或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授信規定者,調整期限最長為五年。必要時,均得申請延長一次,並以二年為限。
  26. 行政金融機構接管辦法 第9條 …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三十三條之三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授信或其他交易所為之限制,及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三十條同一企業、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辦理短期票券之保證、背書所為之限制。
  27. 行政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 第6條 …始得續行投資。信用合作社投資金融控股公司或銀行以外之其他單一企業所發行之短期票券、公司債及股票之原始取得成本總餘額,不得超過該社核算基數百分之十。信用合作社以附賣回條件買入短期票券及債券之餘額,不計入第一項、第二項及前項…
  28. 行政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 第11條 …社法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核准信用合作社投資其他企業之股票,不計入第三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所定投資有價證券之限額。
  29. 行政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 第12條 …股之原始取得成本。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轉投資銀行以外之其他企業之原始取得成本。
  30. 行政信託業設立標準 第6條 …,包括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血親,及以本人或配偶為負責人之企業;發起人及股東為法人者,包括受同一來源控制或具有相互控制關係之法人。第三人為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以信託、委任或其他契約、協議、授權等方法持有股份者,應併計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