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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科學園區公共空間維護管理辦法 第3條 …道:指標準廠房建築基地內之環廠道路、走廊、法定空地、停車裝卸貨物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四、其他經維護管理機關公告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2.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6條 …出口或存入保稅倉庫、物流中心以供外銷者。三、售與自由港區事業貨物以供營運者。
  3. 行政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讓售自國外輸入免徵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之自用機器、設備至課稅區者,應經管理局核准,並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園區事業因生產計畫改變,不需使用。二、園區事業宣告解散。三、園區事業因清償債務,經依法強制執行。四、園…
  4.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12條 …者,應於接獲海關核發之補稅通知後十日內繕具報單補繳進口稅捐、貨物稅及營業稅。二、實際盤存數量多於帳面結存數量者,除應將超過部分之差額併入結存數外,並應說明理由,其產品用料量偏高者,應修訂產品單位用料清表,供次年度結算時使…
  5.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0條 …方,得於交易後次月十五日前,向海關辦理按月彙報。自由港區事業貨物售予或輸往園區事業或園區事業保稅貨品售予或輸往自由港區事業,依自由貿易港區貨物通關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6. 行政科學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37條 …品者,逕憑出口報單向海關結案。第二項及第四項委託加工案件,以貨物運出廠(區)日期起算一年內為限,屆期未運回者,應自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日內繕具報單補稅。
  7. 行政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 第25條 金門、馬祖或澎湖與大陸地區運輸工具之往來及貨物輸出入、攜帶或寄送,以進出口論;其運輸工具、人員及貨物之通關、檢驗、檢疫、管理及處理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前項進口物品未經許可,不得轉運金門、馬祖或澎湖以外之臺灣地區;金門…
  8. 行政科學園區管理費收取辦法 第4條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之銷售額、收據及總、分支機構間勞務與貨物之調撥、移轉或其他足以客觀計算產值之依據合計,扣抵第十條各項目後之數額。
  9.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10條 …、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免徵營業稅。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進口並於當地銷售之商品,免徵關稅;其免稅項目及實施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10.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10-1條 …,應經當地縣(市)主管機關之同意後,向海關申請登記,經營銷售貨物予旅客,供攜出離島地區。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進儲供銷售之貨物,應依關稅法規定辦理保稅進儲保稅倉庫。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貨物,營業稅稅率為零。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自國…
  11. 行政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911108訂定) 第22條 …營業成本已為適當之截止。(八)銷貨成本中,如有外銷沖退關稅或貨物稅等情事,查明其會計處理是否適當。(九)查明存貨有無提供質押保證或信託占有等情事,有則查明已否列註。(十)查明損壞、變質或歷久滯銷等之存貨是否已按淨變現價值…
  12. 行政保險業辦理再保險分出分入及其他危險分散機制管理辦法 第11條 財產保險業對於商業火災保險巨大保額業務及貨物運輸保險業務之再保險分出,若係以非比例性再保險方式安排臨時再保險分出者,有國內財產保險業參與承接之各層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基層及保單自負額或自我保險自留額買回等型式,應有經國際信…
  13.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 第31條 …得污染海洋。船舶裝卸或載運油、化學品及其他可能造成海洋污染之貨物,應採取適當防制排洩措施。
  14. 行政海洋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供發生海洋污染之相關設施或船體之詳細構造圖、設備、管線及裝載貨物、油量分布圖等。二、派遣熟悉發生污染設施之操作維護人員或船舶艙面、輪機人員、加油人員處理應變,並參與各機關成立之緊急應變小組。三、污染應變人員編組、設備之協…
  15. 行政海洋棄置費收費辦法 第9條 …口紀錄等相關資料。二、實際接收、運輸原油於第三方公證行簽認之貨物裝卸證明文件。三、其他指定之文件。繳費義務人因正當理由未能依限提報時,應於期限屆滿前,申請展延,並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間不得超過十五日。
  16. 行政保險法 第15條 運送人或保管人對於所運送或保管之貨物,以其所負之責任為限,有保險利益。
  17. 行政保險法 第86條 關於貨物之保險,除契約另有訂定外,自交運之時以迄於其目的地收貨之時為其期間。
  18. 行政保險法 第89條 航行內河船舶運費及裝載貨物之保險,除本節另有規定外,準用海上保險有關條文之規定。
  19. 行政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輸入及申報作業管理辦法 第14條 適用貨物暫准通關相關規定之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主管機關專案核准進口者,得免申請進口核准證,並於規定期限內依暫准通關相關規定復運出口。
  20. 行政船舶無線電臺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條 …等,有立即危險之虞之相關通信。三、緊急通信:指船舶機件故障、貨物流失、醫療援助或航行嚴重受阻等緊急事件相關通信。四、安全通信:指船舶航行時涉及氣象、水文、能見度與漂流物等航行安全相關通信。五、水上行動業務識別碼:指依照國…
  21. 行政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2條 …之重大運輸事故之範圍所定重大水路事故。二、船舶:指裝載人員或貨物在水面或水中,具動力之載具,包含客船、貨船、漁船、特種用途船、遊艇及小船,但下列船舶不適用:(一)軍事建制之艦艇。(二)總噸位未滿三百且無乘客之船舶。三、死…
  22. 行政重大水路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第4條 …生沉沒、傾覆、浸水、擱淺、碰撞、觸碰、失火、爆炸。十、船舶之貨物落海、移動或液化影響適航性。十一、船上意外釋放危險或輻射物質達國際海運危險品章程之通報標準。十二、對環境有重大影響或船上殘油外洩達一百公噸以上。十三、船舶或…
  23.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滿載時並能整體裝卸。十七、貨櫃:指便於裝載已包裝或未包裝之貨物,可用一種或多種方式運送而不需中途再重裝之運送設備。小型貨櫃:指其外部任一邊小於一.五公尺,或其內部容積在三立方公尺以下。其他尺寸之貨櫃均視為大型貨櫃。十八…
  24.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36條 低比活度物質或表面污染物體經包裝後得與其他貨物共同運送,但不得因此降低包件之安全性。
  25.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38條 …品,若其安排僅由託運人負責處理,且不違反其他規定時,可與其他貨物一同載運。
  26.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40條 …裝之平均表面熱通量在每平方公尺十五瓦特以下者,得與一般非燃性貨物同一運送工具運送,但緊鄰之貨物不得以布袋包裝。
  27. 行政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 第74條 …港口託運物品之裝載,均已事先決定。三、託運物品之裝載、搬運、貨物安排及卸載,應有輻射防護人員監督進行。
  28. 行政原子能法施行細則 第25條 …之運送計畫實施外,並依左列規定辦理。一、須以專列火車或附掛於貨物列車之專車運送。二、至少指派護送人員一人,於停車靠站時下車監視,並與車站軍警聯繫。三、將運送有關資料先行通知鐵路局及沿途軍警機構,並請於各預定停靠站指派軍警…
  29. 司法破產法 第156條 …二、以拖延受破產之宣告為目的,以不利益之條件,負擔債務或購入貨物或處分之者。三、明知已有破產原因之事實,非基於本人之義務,而以特別利於債權人中之一人或數人為目的,提供擔保或消滅債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