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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 125 頁-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17條 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之生活津貼,其補助標準如下:一、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一等級至第三等級,且喪失全部工作能力者,每月發給新臺幣八千七百元。二、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七等級,或合併升等後…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17-1條 本法第八條及第九條所定按月發給之生活津貼及補助之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依該成長率調整之。前項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以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平均計算,計算…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18條 職業災害勞工請領各項津貼及補助,應向職安署提出申請,由職安署直接撥入申請人帳戶。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申請手續完備經審查完竣,職安署應於十日內發給之。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19條 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項規定之補助,自職安署受理申請當月起按月發給,請領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21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項規定請領補助者,應於每屆滿一年之日前,檢具三個月內之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送職安署辦理續領。但經職安署審定得免檢具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者,得免檢具診斷書。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者,職安…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22條 按月發給之津貼或補助,於受補助人死亡之次月起停止發給。申請人或其家屬應於受補助人死亡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職安署。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23條 有溢領前條津貼或補助之情形者,職安署於核發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之家屬補助時,應予扣除。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24條 不符本辦法資格而領取各種津貼或補助者,職安署應通知本人或其家屬自接獲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繳還;逾期未繳還者,應依法強制執行。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申請或領取補助者,並就其涉及刑責部分,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25條 本法第九條規定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申請各項補助時,除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外,並應檢附職業災害相關證明、受僱單位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地址等相關基本資料。前項之勞工請領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津貼,不受第二條及第三條所定請…
- 行政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26條 …前已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項規定領取補助者,於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因同一失能程度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續領補助,其失能等級得選擇適用失能事故發生或申請續領補助時之規定辦理。
- 行政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 第4條 …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已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或繳納差額補助費及代金。五、最近二年內未有重大違反相關勞動法令情事。報名從業人員組者,應為從事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事項相關工作滿三年,有具體事蹟,並經相關單位或人員推…
- 行政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 第8條 …或從缺。獲獎者由主管機關公開表揚,頒發獎座(牌)及獎金,並得補助參加主管機關辦理與本項業務相關之國內外交流活動。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2條 …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及第八款規定辦理有關職業災害預防事項之補助,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每年十月底前依職業災害預防之需要,公告下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但中央主管機關為預防職業災害特殊需要者,得隨…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3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申請補助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為大專校院或從事職業災害研究之機構。二、計畫主持人具有安全衛生相關教學研究之經驗且曾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合計三年以上,或相當等級之專業人員三年以…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4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補助培訓職業疾病醫師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為全國性醫學專科醫學會或大學校院設有醫學系、所,並附設醫院開辦職業疾病門診。二、計畫主持人具有職業醫學相關教學研究之經驗且曾任教授、副教授或…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5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補助培訓職業衛生護理人員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為全國性護理人員相關學(協)會或大專校院設有護理科、系、所。二、計畫主持人具有護理相關教學研究之經驗且曾任教授、副教授或助理教授合計三年…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6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申請補助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為從事相關技術性及專業性業務。二、計畫主持人具有安全衛生相關類科高等考試及格且具有安全衛生實務經驗三年以上,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且具有安全衛生實務工作經驗五年…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7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申請補助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單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為事業單位、職業訓練機構及相關團體。二、訓練設施及儀器設備完善,且師資人力健全。三、計畫主持人具有安全衛生相關教學經驗三年以上或從事安全…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8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申請補助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之單位,其計畫主持人應具有安全衛生宣導實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9條 依第二條申請補助之單位,應依下列項目訂定實施計畫書,並填具申請書(如附表),於每年二月或七月底前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以下簡稱職安署)提出申請:一、申請辦理單位名稱。二、計畫名稱。三、計畫目標、人力需求。四、計畫主持人…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0條 申請補助單位依本法第十條各款提出之申請,每年各以一個計畫,且每一計畫主持人一次以申請一個計畫為限。前項具有延續性之申請案,應於首年提出總計畫目標、分年工作計畫目標、各年度執行期間、工作項目及經費概算,並分年申請。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1條 …進行審核。職安署就前項審核後之案件,應組成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補助審查委員會,予以審議,並於每年二月底前,將前一年度補助情形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2條 職安署於審核申請單位之補助金額時,應考量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事項、經費、實施計畫預期效益,決定補助額度。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4條 申請補助單位於實施計畫完成後,應於三十日內將實施成果、補助經費運用概況及其他相關資料送職安署,經職安署審查認定受補助單位確依實施計畫執行後,予以核銷,如有剩餘款應繳回。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5條 中央主管機關及職安署必要時,得派員實地查訪受補助單位辦理情形,並得實施稽核及績效評估,以落實計畫之施行。
- 行政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 第16條 受補助單位未確實執行實施計畫或無故拒絕查核者,職安署得撤回補助,並視情節輕重得追回一部或全部補助款,並列為五年內不予補助之對象;如涉及刑責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行政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5條 …)與外國人來源國業務聯繫事項。(三)外國人聘僱許可事項。四、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有關促進國民就業、提升勞工福祉及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管理事項。五、勞工權益基金支出。六、基金管理及行政管理支出。直轄市及縣(市)…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3條 …會、辦理創業貸款利息補貼等輔導措施;必要時,應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促進其就業。前項利息補貼、津貼與補助金之申請資格條件、項目、方式、期間、經費來源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4條 …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一、獨力負擔家計者。二、中高齡者。三、身心障礙者。四、原住民。五、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六、長期失業者。七、二度就業婦女。八、家庭暴力被害…
- 行政就業服務法 第29條 …戶或家庭暴力被害人中有工作能力者,其應徵工作所需旅費,得酌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