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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 174 頁-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6條 …面為之,緊急時得以電話、傳真或其他方式先行聯繫。發生重大災害地區,由作戰區及救災責任分區指派作戰及專業參謀,編成具備勘災能力之災情蒐報小組,掌握災情,並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首長密切聯繫,適時投入兵力,…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7條 …防救,以各作戰區為主,結合行政區域編組劃分救災責任分區,並依地區特性、災害類別及規模,由作戰區統一規劃運用地區三軍部隊。作戰區針對救災責任分區易發生土石流及水災等天然災害地區,應預劃適當之位置,先期完成預置兵力、整備機具…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1條 …請時,應儘速協助完成兵力申請、調派及核定作業。國軍於災害潛勢地區先期完成預置兵力之救災應變部隊,應於受命後十分鐘出發執行救災任務;後續部隊於受命完成整備後,立即出發。各作戰區應統籌地區三軍部隊投入救災任務,並由作戰區指揮…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3條 …戰區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需求,就災害潛勢地區,檢討現有營區,協助辦理災民避難及收容安置。
- 行政國軍協助災害防救辦法 第14條 …下簡稱國軍醫療單位)參與國軍緊急救災醫療支援任務,應協助所在地區衛生主管機關統合各公、民營醫療機構,並接受作戰區指揮官指揮管制,於災害發生時,即隨同救災部隊進入災區,協助提供災民所需醫療服務。國軍醫療單位協助災害防救各項…
- 行政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 第4條 …具有同等學力。三、體格合於志願士兵體格基準,如附件。四、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在臺灣地區應設籍滿二十年。五、曾服志願士兵現役,因個人因素申請不適服現役,經國防部、各司令部依考評結果,核定直接轉服常備兵現役、解除召集…
- 行政國軍隨營補習及進修教育實施辦法 第21條 學力測驗得分區舉行(地區劃分如附件二)。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3條 …動員署後備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司令部或指揮部)及直屬機構部隊、地區人才招募中心為主辦單位,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地區及縣(市)後備指揮部(服務中心)為協辦單位。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4條 …市)政府為主辦單位,國防部各司令部(指揮部)與直屬機構部隊、地區及縣(市)後備指揮部(服務中心)為協辦單位。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15條 …指揮部及直屬機構部隊舉辦招募工作檢討及訓練研習,並指導國軍各地區招募中心分別辦理之。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31條 前條兵役宣傳、招募及慰勞之獎懲,於戰時或交通不便之地區,各部會機關得將其應有之獎懲權責,委任或委託當地之地方政府、所屬單位或部隊辦理。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第7條 …要。四、任期屆滿或工作績效優良。五、入學受訓或訓畢分發。六、地區輪調。七、任職不當。八、已晉任高階或預定計劃晉任。九、人地不宜或工作不力。十、經國軍醫院鑑定久病不癒、受傷或身心障礙致不能服行現職。十一、其他重大原因必須調…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5條 …事故之救災或救難職務。二、受聘(僱)擔任山地、離島或其他偏遠地區之公立醫療機關(構),從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任職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僱用之技警、司機、技工、工友或工人、軍事單位一般及評價…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53條 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之軍官、士官或支領遺屬年金之遺族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而未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支給機關應於其居住大陸地區期間,暫停發給退休俸、贍養金或遺屬年金,俟其親自依規定申請改領退伍金或回臺居住時…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制一年。前三項人員在任職管制期間,除病傷不堪服務,經檢附國軍地區醫院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者外,不得申請調任其他職務或送訓。國外軍事校院留學回國後之士官,其派職管制,由各司令部另定之。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44條 本條例第七條第六款所定地區輪調之調職,指在指定地區任職屆滿規定期限,輪調他一地區任職者;輪調地區,暫以臺灣本島及本島以外之島嶼為限。由本島調外島者,為外調人員,由外島調本島者,為內調人員,其規定如下:一、外調人員服務外島…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45條 …願者外,以未曾服務外島人員居先,已行個人輪調及隨部隊服務外島地區人員,應俟未服務外島地區人員輪調完畢後,按其服務外島時間之長短順序輪調。二、下列人員,不得選拔外調:(一)年內屆滿現役最大年限或年齡,或除役年齡者。但奉准志…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第70條 …如下:一、同一直轄市、縣(市)者,以一日為限。二、臺灣本島各地區,以二日為限。三、臺灣至澎湖、金門、馬祖或其他外島地區,以三日為限。前項路程期限,以離職日期之翌日起算。外島地區或外島地區至臺灣本島之路程期限,另以命令之。
- 行政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與法人團體從事研發產製維修辦法 第8條 …互委託,承接後並不得轉包。十、不得以經政府認定之不友好國家或地區之法人團體為對象。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36條 為照顧臺灣地區光復初期隨國軍赴大陸作戰人員之生活,國防部得發給撫慰金。前項撫慰金發給適用地區、適用對象、發給條件、限制因素、金額標準、申領及作業程序之辦法,由國防部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 第37條 …員及經國防部核定有案之無依軍眷。前項各款照護金發給項目、適用地區、適用對象、發給條件、限制因素、金額標準、申領及作業程序之辦法,由國防部會同相關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
- 行政現役軍人自衛槍枝管理辦法 第18條 …作戰需要時。三、徵借時,由槍枝管理機關收集後,送繳最近之陸軍地區聯合保修廠接收保管,並按槍枝代管規定發給收據。四、陸軍地區聯合保修廠於槍枝接收兩週內,循行政系統呈報國防部核備,並妥為保管,依命令分配使用或發還。
-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施行細則 第7條 …務時應報到之單位。權責機關為前項處分時,應副知處分相對人轄屬地區財務單位。處分相對人於停止勤務期間調職時,原單位應以書面通知新職單位管制其於停止勤務期滿日歸建報到,並副知新職單位轄屬地區財務單位。第一項所稱具核定權之長官…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4條 …加儲訓團學生,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年滿十八歲至二十八歲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但修讀學士學位之學生不得超過二十六歲。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修讀學士學位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一年級及二年級學生;修業期限為五年之各學系二…
- 行政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6條 …私立大學或軍事、警察校院開除學籍。六、具有雙重國籍。七、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未滿二十年,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未滿十年。八、不符第四條各款條件之一。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8條 …作,並得指定所屬機關(單位)設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整合作戰地區總力,建立全民防衛支援作戰力量,並協助地方處理災害救援事宜。前項擔任秘書工作之單位及全民戰力綜合協調組織之編組、任務、權責及作業程序,由國防部定之。
-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30條 …物者,應經所有人或管理人之同意。但專利品、獨家代理商品或演習地區別無選擇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8條 汽車集用場分地區性汽車集用場及單位汽車集用場,其場地設施、作業、人員編組、駕駛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車材油料補給及保養修護後送等由國防部定之。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18條 …未經核准行駛電子收費道路,除應補繳通行費外,車長及駕駛人應至地區駕訓單位接受複訓。二、掛用民牌軍車:依原申請民牌用途,由車屬單位逕向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委託之民營機構申請完成裝設車上設備單元,始可通行。
-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22條 …二十四小時內,循行政系統呈報旅級(或比照)單位備查。(二)各地區憲兵單位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呈報憲兵指揮部,副送車屬單位、其上級司令部、旅級(或比照)單位、陸軍司令部與其地區留守業務單位及承保公司列管處理。四、責任鑑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