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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8 / 159 頁-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7條 …市、縣(市)主管機關視都市計畫及社區發展需要,優先規劃;核准設立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以下簡稱學校)之主管機關並得依法撥用或徵收。
-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10條 …、社區發展、文化特色、環境條件、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分區設立,劃分學區;其設立、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為促進學生同儕互動,培養群體多元學習,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建構優質學習環境,均…
-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12條 私立學校與其分校、分部之設立、變更或停辦,依私立學校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
- 行政國民教育法 第30條 …三條第一項、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其設立、入學資格、方式、收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2條 …教育學校因校務發展需要,於本校以外之其他直轄市、縣(市)單獨設立,並具有完整之教學單位及行政單位之學校。六、分部:指特殊教育學校因教學實際需要,設立隸屬於本校之教學單位;必要時,並得設行政分支單位。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7條 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變更、停辦及合併,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依各教育階段法規規定辦理。特殊教育學校得同時依各教育階段法規設置幼兒部、國小部、國中部、高中部、高職部;各學部之設立、變更、停辦及合併,本標準未規定者,依其所設學…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8條 各級主管機關為審議特殊教育學校或其分校、分部之設立、變更、停辦及合併,應邀集具特殊教育、建築及無障礙環境設計專長等相關人員,組成審查小組,進行評估及審議。前項審查小組,置委員五人至九人,由學校主管機關首長就學者專家及相關…
- 行政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第16條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修正施行前設立之特殊教育學校,未符合本標準者,視實際狀況逐年調整之。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2條 …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活動。但私立幼兒園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幼兒、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幼兒之人及教職員工自主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
- 行政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 第6條 …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提供臨時照顧服務者,其全園幼兒人數,不得超過設立許可證書所載之核定招收總人數。前項服務於教保服務時間提供者,班級人數及教保服務人員之配置,應符合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於延長照顧服務時間提供者,班…
- 行政幼兒就讀教保服務機構補助辦法 第10條 …服務機構論;其經更換負責人、變更教保服務機構名稱,或重新申請設立許可者,亦同。
-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18條 …造執照或使用執照,並於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申請幼兒園設立許可者外,應符合下列規定:二、樓梯應裝設雙邊雙層扶手,一般扶手高度應距梯級鼻端七十五公分以上,供幼兒使用之扶手高度,應距梯級鼻端五十二公分至六十八公分範圍內…
- 行政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 第29條 幼兒園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設施設備得依其許可設立、核准立案之設施設備規定辦理:一、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設立之公立托兒所、幼稚園或經政府許可設立、核准立案之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已依本法改制為幼兒園者。二、一百年十…
- 行政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第5條 …專用車顏色及標識標準圖辦理。二、駕駛座兩邊外側:應標示幼兒園設立許可字號、幼童專用車車號、出廠年份及載運人數。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3條 …國民小學自三年級起,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自一年級起,得申請設立藝術才能班。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4條 學校應依下列目標設立藝術才能班:一、培育具有優異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性藝術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二、增進前款學生具備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5條 設立藝術才能班之學校,除應符合各級各類公私立學校(班)設立之規定外,應具備可提供各該類科教學之適當空間、設備及經費;其基準,由本部定之。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6條 學校申請設立藝術才能班時,應提出包括師資、課程、空間、設備及經費等項目之具體設班計畫,報經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設立。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於核准學校設立藝術才能班前,應就學校提出之設班計畫,聘請專家學者實地訪視,並審…
-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14條 一百零九學年度以前已設立之藝術才能班,其每班人數,得依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2條 幼兒園與其分班之設立、變更、停辦、復辦、撤銷或廢止設立及其他相關管理事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未依本辦法設立或未依本法由托兒所及幼稚園改制者,不得以幼兒園或類似幼兒園名義招收幼兒進行教育及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教保服務)。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3條 …型如下:(一)直轄市、縣(市)立幼兒園:直轄市、縣(市)自行設立之幼兒園。(二)鄉(鎮、市)立幼兒園:鄉(鎮、市)設立之幼兒園。(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設立之幼兒園。(四)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縣(市)立幼兒園及其分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核可設立,免依本辦法所定申請設立許可程序辦理。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5條 鄉(鎮、市)申請設立鄉(鎮、市)立幼兒園、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申請設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立幼兒園或各級公立學校申請設立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一、設園…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私人申請設立非屬財團法人之私立幼兒園,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一、設園計畫書:包括名稱、園址、設立宗旨、預定招收人數、編班方式及收退費基準。二、負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最…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6-1條 非營利幼兒園申請設立許可前,非營利性質法人已將前條第三項或第五項文件提送非營利幼兒園審議會報告或審議通過者,得免予檢具。中央政府機關(構)及國營事業委託辦理之非營利幼兒園,其使用之建築物屬行政院許可之特種建築物者,得免予…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7條 下列幼兒園申請於同一鄉(鎮、市、區)內設立分班,準用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辦理,並免檢具該項第二款所定文件:一、非屬財團法人之私立幼兒園。二、財團法人私立幼兒園。三、法人附設私立幼兒園。四、非營利性質法人附設或附屬非營利幼兒園…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幼兒園或其分班之設立申請後,應於二個月內完成審查。但情形特殊者,不在此限。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未通過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連同理由通知申請人。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9條 幼兒園或其分班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設立者,應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設立許可證書。幼兒園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之明顯處所。第一項設立許可證書,其應載明事項及格式如附件。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字樣。七、幼兒園分班,應冠以該幼兒園名稱及分班字樣,非經核准設立之分班,不得使用分班或使人誤解為分班之名稱。
- 行政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幼兒園有變更負責人、設立性質、名稱之必要,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准後始得辦理;其分班應併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