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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7 / 76 頁- 行政違反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8條 …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於公告場所改善期間,未進行室內空氣污染物改善及控管,經主管機關認定其違規行為更形惡化者,按其違規行為,依本準則按次處罰。
-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2條 …與行政作業區須明確劃分;各作業場所應明確區分,並應有防止相互污染之隔離設施。七、環境用藥貯存場所應加以明確標示。貯存環境用藥原體者,應設置專用貯存區、加鎖管制,並與其他物質隔離;貯存環境用藥成品、半成品者,應與其他物質予…
- 行政放流水水質水量檢驗測定收費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第二項、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二項、噪音管制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十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 行政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3條 …之許可證,始得辦理第一條所定環保法律授權之檢驗測定。但執行水污染防治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規定之檢驗測定,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行政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 第24條 檢測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七十條、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第十六條、噪音管制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五十八條、毒性及關注…
- 行政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2條 …素,致破壞生存環境,損害國民健康或有危害之虞者。其範圍包括水污染、空氣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振動、惡臭、廢棄物、毒性物質污染、地盤下陷、輻射公害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為公害者。本法所稱公害糾紛,指因公害或有發生公害…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或累積開發面積一公頃以上。(十)擴增產能百分之十以上。但空氣污染、水污染排放總量及廢棄物產生量未增加,經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送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同意者,不在此限。(十一)位於都市土地,申請開發或累積開發面積五公…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13條 …施工,經地下水管制區主管機關同意者,或抽取地下水目的為地下水污染改善或整治、檢測水質或進行水文地質特性調查者,不在此限。二、海水淡化廠興建或擴增處理量,申請每日設計出水量一千公噸以上。三、淨水處理廠或工業給水處理廠興建、…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28條 …利用機構興建、擴建或擴增再利用量。但符合下列規定,經檢具空氣污染、水污染排放總量、廢棄物產生量及污染防治措施等資料,送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核同意者,不在此限:(一)非位於第一款第一目至第六目規定區位。(二)非位於…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49條 …符合原核定。二、經開發行為(計畫)之開發單位確認未超出原核定污染總量。但任一污染物排放量達該項污染物核定總量百分之二十以上或粒狀污染物、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任一排放量達每年一百公噸以上者,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行政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 第52條 …曾經變更或屬多階段許可,以最後之許可內容認定。四、申請內容除污染防制設施及收集或處理溫室氣體之設施外,未涉及其他工程。五、開發行為如為工廠,重新申請許可之工業類別、生產設施及製程與原工廠相同。前項開發行為如為廢棄物處理設…
-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6條 …法第五條所稱不良影響,指開發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引起水污染、空氣污染、土壤污染、噪音、振動、惡臭、廢棄物、毒性物質污染、地盤下陷或輻射污染公害現象者。二、危害自然資源之合理利用者。三、破壞自然景觀或生態環境者。四、…
- 行政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 第37條 …處理等級效率。二、既有設備改變製程、汰舊換新或更換低能耗、低污染排放量設備,而產能不變或產能提升未達百分之十,且污染總量未增加。三、環境監測計畫變更。四、因開發行為規模降低、環境敏感區位劃定變更、環境影響評估或其他相關法…
-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為防制空氣污染、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預防、整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推動環境教育工作、降低及管理溫室氣體排放,建立污染者付費制度,以改善生活環境,促進資源永續發展,特設置環境保護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
-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屬單位預算,以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管理機關;其下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水污染防治基金、環境教育基金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六個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入。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入。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入。四、水污染防治基金收入。五、環境教育基金收入。六、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入。七、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支出。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支出。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支出。四、水污染防治基金支出。五、環境教育基金支出。六、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支出。七、其他有關支出。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二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第9條 …未依核定專案內容實施、違背法令或補助專案執行不當造成場址二次污染等情事,本署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追繳補助專案之補助款。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四條第八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2條 …:一、風險評估:包括環境影響風險評估與健康風險評估。二、關切污染物:指風險評估所欲評估之污染物,包括濃度大於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之污染物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非屬土壤、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項目之污染物。三、評估受體…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3條 …,且其評估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公告辦理:一、問題擬定:確認污染場址關切污染物項目、濃度與影響範圍,決定納入評估之生態物種,並擬定評估終點與量測終點,建立生態風險污染場址概念模型。二、暴露及生態效應分析:依土壤、地下水及…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4條 …,且其評估方法應依中央主管機關之公告辦理:一、危害鑑定:蒐集污染場址資訊與污染物檢測資料,確認污染場址關切污染物種類及其濃度,鑑定致癌毒性及非致癌毒性、可能影響關切污染物傳輸途徑及可能受到該關切污染物危害之受體,並建立污…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 …公開資訊、辦理說明會或公聽會等方式,與利害關係者溝通,並依據污染場址特性採取適合之民眾及社區參與方式。前項說明會、公聽會召開後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民眾得於主管機關指定之網路平台表達意見。提出者應依民眾互動情形或主管機關之…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7條 …機關公告之風險評估報告撰寫指引規定之內容要項及格式,分別撰寫污染場址環境影響風險評估報告與污染場址健康風險評估報告(以下合稱風險評估報告)。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8條 …評估時,風險評估作業及提出之相關報告應包括下列二種情境:一、污染場址基線風險評估:說明各關切污染物在未採取後續改善、整治、行政管制等措施前可能造成之潛在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二、污染場址完成改善、整治作業至該整治目標後之風…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10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整治目標,應考量污染場址現在及未來用途,其核定原則如下:一、於採取風險管理措施後之致癌總風險,不得大於萬分之一。二、代表性物種無可觀察到之不良效應。三、總非致癌危害指標不得大於一.○。中央主管機關考量提出…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環境影響與健康風險評估辦法 第11條 …審查通過,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整治目標後,應辦理說明會,邀集污染場址之利害關係者,說明風險評估執行結果與整治作業配合方式,並將相關資訊以網際網路、書面及其他方式公開。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收費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