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6,000+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7 / 200 頁
  1.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品銷售科技合作技術移轉及技術服務辦法 第3條 …權利予國內外第三人之行為。三、科技合作:指中科院與國內外研究機關(構)、學校、法人或團體間之科技、資訊交流及推廣。四、技術移轉:指中科院提供依法或自行研究發展所得之技術成果予外界應用。五、技術服務:指中科院提供專業之人力…
  2.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2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本辦法所稱受理優惠存款(以下簡稱優存)機構,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及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本辦法所稱審定機關,指國防部、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3.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5條 軍官、士官優存之儲存,應按審定機關審定可儲存優存之金額及利率辦理。但實際儲存之優存金額較審定金額低者,按實際儲存之金額計息。
  4.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6條 軍官、士官辦理優存,應持審定機關核發之退除給與審定函,至受理優存機構開設優惠儲蓄綜合存款存摺帳戶(以下簡稱優存帳戶)。前項人員以直撥入帳方式辦理優存者,應於辦理退伍除役前,親自持開戶聲明書及服務機關證明書,至受理優存機構…
  5.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7條 …;逾款項入帳日二年始辦理優存手續者,自辦妥之日起計息。經審定機關審定得辦理優存者,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所開立之軍人保險退伍給付支票加註「應存入臺灣銀行或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始得辦理優惠存款」。本條例第二十六條第…
  6.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8條 …官辦理優存契約之期限定為二年。但優存金額或利率變動時,依審定機關審定之期限辦理。軍官、士官之優存契約期滿時,由受理優存機構逕依經審定之可辦理優存金額及利率辦理續存。但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適用之:一、剝奪或喪失優…
  7.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0條 …以前未辦理續存者,自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起辦理續存時,應持審定機關之審定函至儲存之受理優存機構,按經審定可辦理優存金額及利率辦理;其後下一期期滿之日起,由受理優存機構依前條規定辦理。前二項人員以存單辦理優存者,自中華民國一…
  8.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1條 …日為到期日。前項人員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應持審定機關之審定函至儲存之受理優存機構,按經審定可辦理優存金額及利率,辦理優存之續存及質借之續借手續;一百零七年六月三十日以前質借期限已期滿而於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以後…
  9.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2條 …戶,以恢復優存。因其他特殊情形而提取優存並有具體事證,經審定機關同意恢復優存者,亦同。前項人員於提取之日起二年內辦妥優存手續者,自優存金額回存入帳之日起算優存利息;逾提取之日起二年始辦理優存手續者,自完成優存手續之日起算…
  10. 行政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6條 …止或暫停領受退除給與情事者,軍官、士官或其遺族應主動通知審定機關、輔導會、再任機關及受理優存機構,停止辦理優存。但停止或暫停原因消滅後,得檢附證明文件,申請回復請領權利或繼續發給。前項人員未依規定停止辦理優存者,由支給機…
  11.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涉及國家機密,指軍法機關辦理之案件,而由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內容為國家機密者。前項所稱國家機密及其等級,依本法第二條、第四條之規定。其他機關或人員提供、答復或陳述國家機密時,應請敘明機密等級及應保…
  12.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3條 軍法機關人員對知悉之國家機密與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之案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洩漏。退伍、除役或離職後,亦同。
  13.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4條 軍法機關本於偵查或審判職權,對其他機關或人員所提供、答復或陳述之國家機密,以辦理該機密人員為限,得知悉、持有或使用,毋庸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以書面授權或核准。但應依本辦法之規定,按該國家機密核定等級處理…
  14.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5條 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之拆封、分文、保管、繕校、蓋印、封發及歸檔等事項,應指定經安全調查合格之專責人員為之。
  15.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6條 …時,應先確認封口有無異狀後,始拆啟外封套。發現異狀時,應報請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處理。專責人員應於拆啟外封套後依內封套記載情形登記,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受文者為機關或機關首長者,送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啟封。二、受文者為…
  16.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8條 軍法機關受理涉及國家機密之案件,得指派專責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辦理。案卷封面右上角應加蓋國家機密案件紅色戳記,並標示所涉國家機密等級、保密期限或解密條件及限閱字樣。由承辦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負責卷證、資料保管。保管國…
  17.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9條 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之案件,應依下列方式處理:一、卷證、資料之呈核、會辦、送繕用印、歸檔、送請再議及移付審判等作業,應由承辦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親自為之。監印人員憑主管簽署用印、不得閱覽其內容。二、文書之傳遞,應予…
  18.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0條 向其他機關調借之國家機密原件,有複製必要者,應經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以書面授權或核准,始得為之。但絕對機密不得複製。前項國家機密之複製,應經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核准,並由專責人員在辦公或指定處所製作。第一…
  19.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2條 軍法機關人員發覺國家機密洩漏、遺失、毀損或有洩漏之虞,應即報告所隸機關首長查明原因及事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前項情形,應即陳報國防部及該國家機密原核定機關,採取應變補救措施。
  20. 行政海上捕獲條例 第39條 …對於戰機緊迫決定徵用拿捕之船舶,應迅報海軍總司令轉呈最高軍事機關補行核准,並依海上捕獲法庭審判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檢同該船估價單及物品清單,一併送交初級海上捕獲法庭,有徵用權長官,應發給估價單及物品清單副本,暨徵用證明書送…
  21.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2條 …除建物之國軍老舊眷村選擇一至二處,擬具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各區地方政府依前項規定擬具之眷村文化保存計畫,經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審議會決議有選定之必要者,不受第一項之限制。
  22.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4條 主管機關應組成審議會,審議眷村文化保存計畫並選定保存眷村。審議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主管機關選任:一、主管機關指派四人。二、內政部營建署指派一人。三、文化部指派一人。四、具有文化資產保存專業或實務經驗之社會…
  23.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5條 …應採序位法之評選方式,擇優選定各區保存眷村。前項評選前,主管機關應指定期日,由地方政府向審議會提出眷村文化保存計畫簡報。簡報內容列為前項評選之評分項目。審議會評選眷村文化保存計畫時,得提出修正意見,並於該管地方政府依審議…
  24.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6條 主管機關應於選定保存眷村後,向受保存眷村之地方政府,提出載明可接受建築基準容積之基地清單,或同意地方政府依據眷村文化保存計畫辦理容積移轉。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提出基地清單後,地方政府應於一個月內同意,並於同意後三個月內完成…
  25.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於選定保存眷村,向受保存眷村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載明可接受建築基準容積之基地清單,或同意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眷村文化保存計畫辦理容積移轉後,得依計畫支付開辦費,並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完成容積移轉後,二…
  26.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8條 主管機關應於核定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後,二個月內,將保存眷村土地,依現況點交並無償撥用予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受無償撥用之保存眷村土地,不得變更土地使用用途或移作他項使用。
  27.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文化保存選擇及審核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依第七條第一項支付開辦費後,如有第六條第二項廢止保存眷村之選定,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未依核准之眷村文化保存計畫內容執行,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不予改善者,主管機關得酌減、停止或撤銷開辦費補助;經撤銷者並追回已撥…
  28. 行政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2條 …編列自償性公共債務(以下簡稱自償性債務)之舉借,應由計畫主辦機關編製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於四月三十日前提報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以外之特種基金於附屬單位預算案編列自償性債務之舉借,應由基金管理…
  29. 行政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3條 中央及各地方政府計畫主辦機關或基金管理機關編製之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應檢具下列文件:一、自償性債務之舉借:包含各年度融資方式、舉借期程、年期、金額、利率及資金用途等。二、自償性債務之償債財源:包含營運所得資金或指…
  30. 行政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4條 …與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計畫相符或低於原計畫者,計畫主辦機關或基金管理機關免再編製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送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經公共債務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自償性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案,其計畫主辦機關或基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