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3,698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7 / 124 頁
  1. 行政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39條 …五、因公出差不得藉故遲延或私自回籍或假辭旅遊之行為。六、不得利用職權收受餽贈或為自己圖利,或為他人圖利。七、節省公款善盡保管漁會財物責任,非因職務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支用公款,並不得損毀變換,或轉借他人使用。違反前項規定…
  2. 行政漁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61條 漁會編制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懲處:一、利用職權營私舞弊,或挪用公款、公物。二、貽誤要公或擅離職守。三、不依規定處理業務,致生損害於漁會。四、疏於防範或管理不善,致漁會損失或釀成意外災害。五、行為不檢或品行不端。六、…
  3.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1條 為確保農業永續發展,因應農業國際化及自由化,促進農地合理利用,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穩定農業產銷,增進農民所得及福利,提高農民生活水準,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4.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條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一、農業:指利用自然資源、農用資材及科技,從事農作、森林、水產、畜牧等產製銷及休閒之事業。二、農產品:指農業所生產之物。三、農民: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四、家庭農場:指以共同生活戶為單位,從事農…
  5.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8條 …意願,配合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之劃定,擬訂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建立適地適作模式。前項完成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計畫地區,應至少每五年通盤檢討一次,依據當地發展情況作必要之修正。
  6.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9-1條 為促進農村建設,並兼顧農業用地資源有效利用與生產環境之維護,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據當地農業用地資源規劃與整體農村發展需要,徵詢農業用地所有權人意願,會同有關機關,以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等方式,規劃辦理農業用地開發利用。前項…
  7.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22-1條 主管機關為促進農地流通及有效利用,得輔導農民團體辦理農業用地買賣、租賃、委託經營之仲介業務,並予以獎勵。
  8.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4條 …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應檢具經營利用計畫及其他規定書件,向承受耕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證明文件,憑以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中央主管機關應視當地農…
  9.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5條 …依前條許可承受耕地後,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利用計畫或閒置不用。
  10.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36條 …條例許可承受之耕地,不得變更使用。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經營利用計畫,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用地變更者,不在此限。
  11.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55條 為確保農業生產資源之永續利用,並紓解國內農業受進口農產品之衝擊,主管機關應對農業用地做為休耕、造林等綠色生態行為予以獎勵。
  12.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58條 為安定農民收入,穩定農村社會,促進農業資源之充分利用,政府應舉辦農業保險。在農業保險法未制定前,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辦法,分區、分類、分期試辦農業保險,由區內經營同類業務之全體農民參加,並得委託農民團體辦理。農民團體辦理…
  13. 行政農業發展條例 第72條 …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違反第三十五條之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變更經營利用計畫或將耕地閒置不用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之罰鍰並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按次分別處罰。
  14. 行政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第5條 …權利證明文件。三、道路及其水土保持計畫書。四、伐採跡地造林(利用)計畫。採取人敘明正當理由並檢附相關證件,得免檢附前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文件。
  15. 行政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 第6條 …林齡、平均樹高、胸高直徑及每公頃株數材積。五、伐採跡地造林(利用)計畫可否實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實地勘查事項,得委託依法登記執業之林業技師辦理。勘查結果如認定伐採之範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許可全部或…
  16. 行政漁會理事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漁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 第3條 …。三、水產學校畢業,或持有經主管機關或學術機構認定在漁業上有利用價值之專著或發明,並現在從事漁業改良、推廣工作,經主管機關、學校出具證明文件。
  17. 行政保安林經營準則 第2條 …際得施行皆伐之竹、木所佔之面積。四、伐期齡:竹、木自培育至可利用之成熟期之計畫年數。五、擇伐度:擇伐所得材積,與擇伐區域內林木總材積之比例。六、迴歸期:於同一擇伐區域,其二次擇伐作業間之計畫間隔年數。
  18.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7條 …人員複查之。造林撫育之疏伐作業,得不施行材積調查。但疏伐木具利用價值者,得由管理經營機關計算實際材積搬出利用。
  19.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12條 林產物之標售,除利用材積未滿一百立方公尺、竹類及其他不屬處分林木者外,其投標人應具下列各款條件者,始得參加投標:一、公司、行號證照載有經營伐木業務。二、資本額在新台幣三百萬元以上。三、負責人未經宣告破產或受禁治產宣告。四…
  20.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15條 …價十分之一,造林竹木按造林費用價,責由採取人補償之,不得搬出利用。原住民保留地內之障礙竹木,應先無償供應原住民作為原住民自用材,如有賸餘應由採取人運至指定地點,點交管理經營機關處理,並由點收機關核定集運費用,予以補償。前…
  21. 行政國有林林產物處分規則 第29條 …際停工日數應予補足,免繳延期金。延期金依下列公式計算之:賸餘利用材積1延期金=原核定價金總價×──────×────×延期日數。准許利用材積1000
  22. 行政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會意見:一、漁業結構調整及管理制度之整體規劃。二、漁場之綜合利用。三、漁業權漁業之整體規劃。四、漁業權漁業核准之優先順序及其爭議。五、漁業權漁業種類及作業區域之變更。六、漁業權之核准、撤銷及其他有關漁業權行政處分之相關事…
  23. 行政森林法 第8條 …校、醫院、公園或其他公共設施用地所必要者。二、國防、交通或水利用地所必要者。三、公用事業用地所必要者。四、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或森林遊樂區內經核准用地所必要者。違反前項指定用途,或於指定期間不為前項使用者,其出租、讓與或…
  24. 行政森林法 第38-3條 土地開發利用範圍內,有經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應以原地保留為原則;非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任意砍伐、移植、修剪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並應維護其良好生長環境。前項開發利用者須移植經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應檢附移植及復育計畫,提送地方…
  25. 行政森林法 第38-4條 地方主管機關受理受保護樹木移植之申請案件後,開發利用者應舉行公開說明會,徵詢各界意見,有關機關(構)或當地居民,得於公開說明會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向開發利用單位提出意見,並副知主管機關。地方主管機關於開發利用者之公開說明會後…
  26. 行政森林法 第38-5條 …受保護樹木經地方主管機關審議許可移植者,地方主管機關應命開發利用者提供土地或資金供主管機關補植,以為生態環境之補償。前項生態補償之土地區位選擇、樹木種類品質、生態功能評定、生長環境管理或補償資金等相關辦法,由地方主管機關…
  27. 行政森林法 第48-1條 …置造林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一、由水權費提撥。二、山坡地開發利用者繳交之回饋金。三、違反本法之罰鍰。四、水資源開發計畫工程費之提撥。五、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六、捐贈。七、其他收入。前項第一款水權費及第四款水資源開發計畫…
  28. 行政森林保護辦法 第21條 森林保護機關應利用各種有效宣傳方式,廣泛宣導防火知識,實施森林防火教育宣導,提昇全民防災意識。訂每年乾季為森林防火加強宣導期,會同有關機關檢查防火設施,加強引火管制,切實防範森林火災。
  29.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4條 …管轄海域),從事漁撈作業之行業。四、海洋漁業資源:指可供漁業利用之海洋生物資源。五、經營者:指經營遠洋漁業者。六、從業人:指漁船船員及其他為經營者捕撈、卸下或運搬漁獲物或漁產品之人。七、遠洋漁業相關業者:指從事遠洋漁業漁…
  30.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5條 …事項之國家行動計畫,並公告之:一、海洋漁業資源之保育、管理、利用及最大可持續生產量之維持。二、海洋漁業資源及海洋生態環境改變之因應措施。三、遠洋漁業之永續經營目標、發展策略及計畫執行步驟。四、漁撈能力及海洋漁業資源之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