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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 135 頁-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2條 參加人向保管事業申請領回有價證券時,應分別自有與客戶所有造具申請領回清冊,載明有價證券之種類、數量及其他必要事項,依保管事業所訂時間送交保管事業。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3條 保管事業接獲前條申請領回清冊,應於當日將有價證券連同證券號碼清單交付參加人。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4條 參加人領回客戶之有價證券,應即連同證券號碼清單發還客戶,並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5條 參加人送存與領回有價證券,應分別作業,不得將送存之有價證券與領回之有價證券互抵。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6-1條 同種類有價證券發行人有以帳簿劃撥交付而未印製實體有價證券者,其客戶之領回作業應依保管事業之規定辦理。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7條 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為帳簿劃撥辦理交割時,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提示存摺,並以原留印鑑或簽名為劃撥之確認,由參加人登載存摺及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再彙總將客戶應撥付參加人之總數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通知,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8條 客戶將委託買進應收之有價證券直接以參加人名義送存保管事業集中保管,參加人應於該客戶辦妥交割手續時,於客戶存摺註記買進之有價證券種類、數量及其他必要事項,再彙總將應行撥付客戶之有價證券總數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9條 參加人辦理集中交割時,證券商及證券金融事業應交付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之有價證券,由保管事業依交割計算表或給付結算計算表之記載,於交割時限內自帳載待交割部分撥入證券交易所或櫃檯中心帳戶;證券商或證券金融事業帳上餘額不足交割…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29-1條 客戶非於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及證券商營業處所所為之有價證券轉讓,以帳簿劃撥方式辦理時,應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檢具過戶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向參加人申請辦理;由參加人將客戶應劃撥交付受讓人之有價證券相關資料輸入電腦通…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條 客戶請求將其帳戶之有價證券餘額轉帳至設於他參加人之帳戶,或依法令規定轉帳至他人帳戶時,應向參加人提出存摺、轉帳申請書,由其通知保管事業將客戶帳戶之餘額撥入對方參加人帳戶。但請求轉帳之有價證券另有限制之規定者,不在此限。保…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1條 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為帳簿劃撥辦理設質交付時,應提示存摺,並以原留印鑑或簽名為劃撥確認,由參加人登載存摺及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再將客戶應撥付質權人之有價證券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通知,應即自出質人之參…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2條 以帳簿劃撥辦理質權設定之集中保管有價證券,質權消滅時,由質權人之參加人通知保管事業自其參加人帳簿設質部分,撥入出質人之參加人帳簿自有或客戶所有部分;出質人之參加人並應於其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3條 以帳簿劃撥辦理質權設定之有價證券,其質權實行係由法院依強制執行程序辦理者,由保管事業自質權人之參加人帳簿設質部分,撥入法院指定之拍賣專戶或交付法院指定之受領人解交法院。前項有價證券之質權實行係由質權人領回辦理或自行拍賣者…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5條 發行人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者,應編製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連同該次發行有價證券之相關證明文件,於帳簿劃撥交付日前送交保管事業。保管事業依前項帳簿劃撥交付有價證券名冊之電腦媒體所載,於交付日撥入客戶於參…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6條 客戶以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辦理信託時,應提示存摺、稅務機關有關證明文件及信託契約、遺囑或其他證明信託關係存在之相關文件,經參加人確認無誤後,由參加人登載存摺及於客戶帳簿為必要之記載,並通知保管事業。保管事業接獲參加人之通知…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0-8條 集中保管之有價證券為信託標的時,於信託收益分配或信託關係不成立、無效、解除、撤銷、變更或終止時,應由受託人之參加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通知保管事業自其參加人帳簿自有或客戶所有部分,撥入受益人、委託人、其他受託人或信託目的事業…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1條 …開始日起二日內,將截至停止過戶日前一營業日送存保管事業之有價證券所有人之本名或名稱、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住所或居所、所持有數額及信託登載之相關資料編製成冊,送交保管事業。前項規定於政府債券及其他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2條 …益或還本付息前所公告停止過戶期間開始日起三日內,將所保管有價證券號碼、有價證券所有人之本名或名稱、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住所或居所、所持有數額及信託登載之相關資料通知該有價證券之發行公司。前項保管有…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3條 參加人就其關於有價證券帳簿劃撥事宜,應委託保管事業處理之。
- 行政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 第34條 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及相關事宜,本辦法未規定者,依保管事業所訂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客戶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之方式向參加人申請辦理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者,免向參加人提示存摺,客戶原留印鑑或簽名,應以數位簽章為之。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七條第二項及第一百零一條準用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3條 …目的公司之名稱及印鑑。二、信託監察人或監督機構名稱。三、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名稱。四、發行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發行日、到期日、種類、期間及發行金額、票面利率及發行條件。五、資產池之種類。六、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4條 …電話及網址。三、信用增強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及網址。四、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信用評等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及網址。五、出具意見書之會計師及律師姓名、事務所名稱、地址、電話及網址。六、簽證機構名稱、地址、電話及網址。七、服…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5條 …、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過半數之董事及總經理簽名或蓋章。二、證券承銷商及其負責人之簽名或蓋章。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6條 公開說明書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一、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概況。二、資產池、創始機構、服務機構及備位服務機構概況。三、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概況及職責。四、受託機構或特殊目的公司資金運用方法。五、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8條 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發行日、到期日及發行條件。二、發行總金額。三、主管機關與本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之文號及日期。四、受益證券之票面利率、本金持分、收益持分、受償順位、期間、發行條件及其他受益權相關內…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9條 …動或為維持資產池之資產組群所需新增資產之條件與方法。九、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清償後,資產池之賸餘財產依資產信託證券化計畫或資產證券化計畫,分配與殘值受益人之條件與方法。十、其他本會規定應記載之事項。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0條 …形成經過。(附表十七)3.營業項目。4.沿革:最近五年度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之發行(附表十八)、董事、監察人或持股比率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移轉股權、經營權之改變(附表十九)及其他重要紀事。5.受託機構之信用評等。(二)事…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2條 信用評等及信用增強應記載事項:一、信用評等機構對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信用評等之評等報告。二、信用增強機構之財務及業務概況:(一)事業簡介:列示設立日期、營業項目、信用評等。(二)事業組織:列示內容同第十條事業組織。(三…
- 行政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13條 投資風險揭露應記載下列風險要素事項:一、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市場流動性不足之風險。二、信託或受讓財產原債務人提前還款之風險。三、信託或受讓財產原債務人違約之風險。四、信託或受讓財產過度集中之風險。五、利率變動之風險。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