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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6條 減量額度每次交易、拍賣或移轉之最小單位為一個減量額度單位。
  2.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24條 …度交易或拍賣成立後,應將價金撥付至賣方事業之指定匯款帳戶,並移轉減量額度至買方事業之額度帳戶。
  3.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26條 減量額度須經交易或拍賣程序後,始得由中央主管機關進行移轉作業。每減量額度單位移轉次數,以一次為限。
  4.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28條 …者,應即下架。二、該減量額度於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或拍賣程序,並移轉至買方事業額度帳戶,尚未經買方事業使用者,賣方事業應於中央主管機關通知限期內提出同等減量額度供中央主管機關移轉至買方事業額度帳戶。但買方事業同意賣方事業返還…
  5.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34條 …行交易及拍賣之時間。二、交易及拍賣之流程、價金撥付及減量額度移轉方式。三、對事業於交易平台交易及拍賣之風險告知事項。四、交易平台資訊公開方式。五、交易及拍賣之爭議處理機制。六、事業違反應注意事項之處理機制。七、其他經中央…
  6. 行政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 第36條 …筆交易或拍賣成立後一個工作日內通知中央主管機關進行減量額度之移轉。三、於每季結算後撥交代收手續費至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三十二條設置之基金。四、發生事業違約、買賣糾紛或緊急情事,應即時通知中央主管機關。五、交易平台相關作業…
  7.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條 …發展。八、與第一款至第六款業務相關國內外科技之交流合作、技術移轉、技術服務、產業應用與產品之製造、加工、供應及推廣服務。九、其他與本院設立目的相關之事項。
  8.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5條 …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公務人員,於機關改制之日隨同移轉本院繼續任用者(以下簡稱繼續任用人員),仍具公務人員身分;其任用、服務、懲戒、考績、訓練進修、俸給、保險、保障、結社、退休、資遣、撫卹、福利及其他權益事項,…
  9.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6條 原機關公務人員不願隨同移轉本院者,由監督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改制之日,依其適用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法令辦理退休、資遣,並一次加發七個月之俸給總額慰助金。但已達屆齡退休之人員,依其提前退休之月數發給之。前項人員於退休、資…
  10.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7條 …人員(以下簡稱原機關聘僱人員),其聘僱契約尚未期滿且不願隨同移轉本院者,於機關改制之日辦理離職,除依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規定辦理外,並依其最後在職時月支報酬為計算標準,一次加發七個月之月支報酬。但契約將屆滿人員…
  11.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28條 …關現有之工友(含技工、駕駛)(以下簡稱原機關工友),不願隨同移轉本院者,由監督機關協助安置;或於機關改制之日依其適用之退休、資遣法令辦理退休、資遣,並一次加發七個月之餉給總額慰助金。但已達屆齡退休之人員,依其提前退休之月…
  12.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1條 …休職、停職(含免職未確定)及留職停薪人員因機關改制本院而隨同移轉者,由原機關列冊移交本院繼續執行。留職停薪人員提前申請復職者,應准其復職。依法復職或回職復薪人員,不願配合移轉者,得準用第二十六條規定,由監督機關協助安置或…
  13.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2條 …關)現有編制內依公務人員相關任用法律任用之人員於改制之日隨同移轉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之繼續任用人員(以下簡稱繼續任用人員)為範圍。繼續任用人員於本院成立時擔任之職務,應與改制前所任原機關之職務等級相當。為…
  14. 行政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隨同移轉繼續任用人員人事管理辦法 第8條 …定)或留職停薪,經原機關以書面徵詢其復職或回職復薪時同意隨同移轉者,於復職或回職復薪時,應回復與原機關等級相當之職務。
  15. 行政國家原子能科技研究院公有財產保管使用收益辦法 第3條 …公有財產,應完成清查,經原財產主管機關同意後,依下列原則檢討移轉方式:一、不動產原則採無償提供使用;動產原則採捐贈方式。二、智慧財產權由原資助機關依相關規定重新認定,得採捐贈或無償提供使用。依前項規定檢討後,按原財產管理…
  16. 行政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二、將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移轉其他對象者,其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該對象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合法依據。前二項之軌跡資料、相關證據及紀錄,應至少留存五年。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
  17. 行政內政部指定宗教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1條 …五年: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
  18. 行政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18條 …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二、將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個人資料移轉其他對象者,其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該對象蒐集、處理或利用之合法依據。前二項之軌跡資料、相關證據及紀錄,應至少留存五年。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契約…
  19. 行政內政部指定祭祀團體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第21條 …五年:一、銷毀:銷毀之方法、時間、地點及證明銷毀之方式。二、移轉:移轉之原因、對象、方法、時間、地點及受移轉對象得保有該項個人資料之合法依據。三、其他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之方法、時間或地點。
  20. 行政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第13條 …辦理寺廟登記之寺廟或有不動產為耕地、購買或受贈之不動產未辦理移轉登記之情形,為限制登記並註明權利歸屬審認之宗教團體。前項第二款限制登記事項,自本條例施行期間屆滿失效。主管機關應於屆滿時列冊囑託該不動產登記機關塗銷限制登記…
  21. 行政宗教團體以自然人名義登記不動產處理暫行條例 第14條 經依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限制登記之不動產,其所有權禁止移轉,並不得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及典權。但下列情形不受所有權禁止移轉之限制:一、耕地經登記名義人與限制登記所註明權利歸屬審認之宗教團體同意,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