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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3 / 99 頁-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3條 …示帳戶:指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通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二、衍生管制帳戶:指警示帳戶之開戶人所開立之其他存款帳戶,包括依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五款但書規定所開立之存款帳戶。三、通報:指法院、檢察署…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有多筆小額轉出入交易,近似測試行為者。(六)短期間內密集使用銀行之電子服務或設備,與客戶日常交易習慣明顯不符者。(七)存款帳戶久未往來,突有異常交易者。(八)非本國籍人士,經銀行得知開戶時所提供查核之居留證等相關身分證明…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5條 存款帳戶依前條之分類標準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者,銀行應採取下列處理措施:一、第一類:(一)存款帳戶如屬偽冒開戶者,應即通知司法警察機關、法務部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銀行並應即結清該帳戶,其剩…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6條 銀行除依前條所列措施辦理外,並應於內部採取下列措施:一、循內部程序通報所屬總行或總管理機構之專責單位。二、將已採行及擬採行之處理措施一併陳報總行或總管理機構之專責單位。三、於銀行內部資訊系統中加以註記,提醒各分支機構加強…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9條 …人對其存款帳戶被列為警示如有疑義,由開戶人洽原通報機關處理,銀行於必要時並應提供協助。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0條 警示帳戶嗣後應依原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方得解除該等帳戶之限制。屬衍生管制帳戶及依第四條第二款所列標準認定為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者,經銀行查證該等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情形消滅時,應即解除相關限制措…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1條 …帳戶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前經通報為警示帳戶者,銀行經確認通報原因屬詐財案件,且該帳戶中尚有被害人匯(轉)入之款項未被提領者,應依開戶資料聯絡開戶人,與其協商發還警示帳戶內剩餘款項事宜,如無法聯絡者,得洽請警…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2條 銀行應建立明確之認識客戶政策及作業程序,包括接受客戶開立存款帳戶之標準、對客戶之辨識、存款帳戶及交易之監控及必要教育訓練等重要事項。前項有關接受客戶開立存款帳戶之作業審核程序,由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範本…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3條 銀行受理客戶開立存款帳戶,應以下列方式查核客戶身分,並透過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與通報案件紀錄及補充註記資訊:一、臨櫃申請應實施雙重身分證明文件查核,身分證明文件,應具辨識力。二、網路申請應依中…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4條 銀行應以資訊系統整合其全行存款客戶之基本資料及交易資料,供其總分支機構查詢,對於各單位調取及查詢客戶之資料,應建立內部控制程序,並注意資料之保密性。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5條 …項第五款但書申請開戶者或其他經研判具高風險之存款客戶或交易,銀行除為一般性之客戶審查措施外,另應有適當之風險管理措施,包括:一、帳戶之開立應經較高層級主管之核准。二、確認其財產及資金來源、去處之合理性。三、對其存款交易實…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6條 銀行應建立以資訊系統輔助清查存款帳戶異常交易之機制,對於交易金額超過一定門檻、交易金額與帳戶平均餘額顯不相當、或短期間內密集使用電子交易功能等狀況,應設立預警指標,每日由專人至少查核及追蹤乙次並作成紀錄,依內部程序送交權…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7條 銀行之國外分行及子銀行在其所在國法令許可範圍內,應遵守本辦法之規定,但所在國之法令與本辦法牴觸時,銀行應將相關事實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8條 銀行應依本辦法訂定其內部作業準則,其內容應至少包括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帳戶之認定標準及應採取之措施、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專責單位之指定、第十一條第三項第一款所稱一定金額、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預警指標之建立、紛爭處理、員工教育…
-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9條 銀行應將前條所稱內部作業準則之規範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據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之規定,辦理內部稽核及自行查核。
- 行政證券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5條 …類。流動負債至少應包括下列各項目:一、短期借款:(一)包括向銀行短期借入之款項、透支及其他短期借款。(二)短期借款應依借款種類註明借款性質、保證情形及利率區間,如有提供擔保品者,應列明擔保品名稱及帳面金額。(三)依證券商…
- 行政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管理辦法 第7條 …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存放金融機構。二、購買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金融債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或票券金融公司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三、購置業務所需之動產及不動產。四、購買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3條 …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存保公司)向金融機構辦理特別融資;或準用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一規定以該公司名義發行金融債券,並得以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財源作為擔保,以其所得資金支應。存保公司申請融資及發行金融債券之本金、利息及費用,並…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4條 …值或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淨值為負數。二、無能力支付其債務。三、有銀行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所定業務或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不能支付其債務,有損及存款人權益之虞或第六十四條虧損逾資本三分之一,經限期改善而屆期未改善,並經主管機關及本基…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7條 …一人為副召集人,由主管機關之副首長擔任;其餘派任委員,由中央銀行副總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處副主計長、存保公司董事長擔任,並依其本職任免;另遴選委員,分別由具有法律、經濟、金融及其他與管理會辦理事項相…
- 行政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第12條 …。二、存放於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三、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銀行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7條 …保險業依本辦法享有結匯之權利,不得轉讓。但經主管機關洽商中央銀行許可者,不在此限。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9-2條 …訴訟、仲裁或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期貨交易輔助人為破產人、有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之情事。二、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及業務員有期貨交易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三、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業務員及其他從業人員,有違反期貨交易法…
- 行政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17條 …項之金融機構應為經本會核准經營保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期貨交易輔助人為兼營證券經紀業務之金融機構者,應將其營業保證金繳存於其他金融機構。第一項之營業保證金,應以現金、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繳存。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
- 行政金融服務業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前說明契約重要內容及揭露風險辦法 第6條 …四、共同信託基金業務。五、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業務。六、銀行與客戶承作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及結構型商品業務。七、黃金及貴金屬業務。但不包括受託買賣集中市場或櫃檯買賣市場交易之黃金業務及銀行辦理與客戶間之黃金現貨買賣及保管…
- 行政定期儲蓄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 行政定期儲蓄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2條 …單之質借條件如左:一、申請質借人限於原存款人。二、辦理質借之銀行,限於原開發存單之銀行。三、質借期限,照銀行一般貸款之規定期限。但最長不得超過原存單上所約定之到期日。四、質借成數由各銀行在存單面額內自行斟酌辦理。五、質借…
- 行政定期儲蓄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3條 銀行對於以定期儲蓄存款存單辦理質借之案件,不得再要求另提保證人。
- 行政定期儲蓄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4條 定期儲蓄存款到期前中途解約者,應於七日以前通知存款銀行,如未能於七日以前通知存款銀行者,經存款銀行同意後亦得受理。中途解約應將存款全部一次結清。
- 行政定期儲蓄存款質借及中途解約辦法 第5條 定期儲蓄存款中途解約者,依左列規定計息:採存款銀行「牌告利率固定計息」之存款,按其實際存款期間(包括不足月零星日數,以下同)依左列規定單利計息。一、未存滿一個月者不計息。二、存滿一個月未滿三個月者,照存款銀行一個月期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