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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0條 本法第二十條規定之銀行單獨申請或合併申請變更登記為工業銀行,應符合下列要件,於本會規定期限內檢具申請書及各項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變更登記之許可:一、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二百億元,股權結構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股東持股比…
  2.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1條 申請許可變更登記為工業銀行,而其業務經營未符合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者,應擬具業務調整相關計畫,於經本會許可變更登記並開始營業後五年內調整至符合規定;未依業務調整相關計畫調整者,本會得限制其業務經營。
  3.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2條 經許可變更登記為工業銀行者,應於辦妥公司變更登記後六個月內檢具各項必要文件,向本會申請換發營業執照後,始得經營工業銀行業務。但有正當理由,經本會核准者,得予延展,延展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4.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3條 經許可並辦妥公司變更登記為工業銀行者,應於換發營業執照後十五日內,在本行及其分支機構所在地,公告變更登記及開始營業基準日,並於基準日後十五日內向本會提報開始營業基準日及其前一日經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5. 行政工業銀行設立及管理辦法 第34條 本會就設立或變更登記為工業銀行之有關事宜,得隨時派員查核,並得令設立或變更登記為工業銀行者,於限期內提出必要之文件、資料或指定人員前來說明。
  6. 行政不動產證券化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條第二項及第五十六條第四項所稱本機構所在地,指本公司所在地或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營業執照登載之所在地。
  7.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3條 …範圍包括法人及自然人。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有價證券,不包括銀行發行之可轉讓定期存單、保險業依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五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及依本法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六持有保險相關事業所發行之股票。第一項第十款…
  8. 行政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4條 …證券及資產基礎證券,不在此限。八、利害關係人為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依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之交易;利害關係人為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及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運用基金資產所為…
  9. 行政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額扣除累積虧損後仍達新臺幣十億元並經會計師簽證,或代收股款之銀行名稱、地址及發起人已依規定繳足股款證明。七、業務章則。八、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提出之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可者,應發給認可證明。
  10. 行政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第7條 …票據有拒絕往來或喪失債信紀錄者。四、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銀行法、保險法、信用合作社法、農會法、漁會法或管理外匯條例等規定,經受罰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滿五年者。五、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
  11.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4條 …境外募集發行投資境內,或於境內募集發行投資境外者,應檢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影本。九、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檢附之文件。信託業申請募集發行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者,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核准前,應洽商中央銀行意見。主管機關審查信託業募集…
  12.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選定後,不得任意變更。其涉及資金之匯出、匯入部分,並應依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外幣計價共同信託基金信託財產之運用,以外幣計價標的為限,不得涉及或連結新臺幣利率及匯率指標之商品。新臺幣計價共同信託基金信託財產運用於境外投資…
  13.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託基金之追加募集發行涉及外匯資金之匯出、匯入部分,並應依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14.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3條 …託財產之運用,除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外,以下列範圍為限:一、銀行存款。該銀行之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如存放於境外銀行者,其資本或資產之排名應居全世界銀行前五百名以內。二、短期票券。其中運…
  15.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4條 …財產僅得運用於前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洽中央銀行核准之標的。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運用於銀行存款、短期票券及附買回交易之總金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七十以上者。共同信託基金募集發行之名稱如非貨幣市場共同基…
  16.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6條 …券信用交易。三、本身管理之各共同信託基金間不得互為交易。四、銀行存款金額不得超過本共同信託基金資產百分之二十。但貨幣市場共同信託基金不在此限。五、運用於任一上市、上櫃公司發行之股票、存託憑證、公司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之…
  17. 行政共同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32條 …於每月十日前將上月份買賣短期票券及政府債券之交易資料,依中央銀行規定之格式予以填報。募集發行外幣計價、於境外募集投資境內及於境內募集投資境外之共同信託基金者,依中央銀行規定格式及申報方式填報相關資料。
  18.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3-1條 …金融商品交易,應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或中央銀行對證券商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所定專業客戶條件及承作對象限制。證券商應依據所定覆審程序,至少每二年辦理一次覆審,檢視客戶續符合高資產客戶之資格條件。證券商應…
  19.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4條 …理,並檢具書件送由證券商同業公會審查後轉送本會核准,並經中央銀行之許可。
  20.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6-2條 …第二十條第一項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所定之規定。證券商或本國銀行之海外轉投資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符合下列條件者,得透過證券商接受高資產客戶委託買賣,不適用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二章有關發行人或總代理人之規…
  21.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6-3條 …客戶。擔任前條第二項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境內代理人之證券商或本國銀行準用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十條申報規定。
  22. 行政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 第21條 證券商辦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應於其往來銀行開設交割專戶。證券商得經委託人同意將其委託指定以外幣買進、賣出之交割款項,或持有外國有價證券所生之應收款項留存於證券商於國內往來之外匯指定銀行開立之外幣專戶(以下簡稱客戶…
  23. 行政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5條 …及所屬事務所名稱。六、往來之保險代理人及兼營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銀行,其名稱、地址及電話。七、前一年度再保費支出占總保費收入百分之一以上之往來再保險人名稱、評等。八、關係人及關係企業名稱及其關係,關係企業之相互持股比例、股份…
  24.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指要保機構代理之各級公庫存款。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四款所定銀行、辦理郵政儲金匯兌業務之郵政機構、信用合作社、設置信用部之農會、漁會及全國農業金庫之存款,不包括該等機構將其辦理信託業務所取得之資金,存放於本機構或其他要保…
  25.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司為依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履行保險責任、提供財務協助、設立過渡銀行或辦理墊付而融資時,其融資利息由所屬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抵沖,不足抵沖部分,列入遞延帳戶,並由以後年度提存保險賠款特別準備金抵沖之。
  26. 行政存款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4條 存保公司依本條例第三十條規定設立過渡銀行承受停業要保機構之營業、資產及負債時,如有對其提供營運資金之必要,得依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特別融資。
  27. 行政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1-1條 證券商之負責人不得充任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期貨業、保險業或其他證券業之負責人。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一、因證券商與該等機構間之投資關係,且無董事長、經理人互相兼任情事…
  28. 行政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6條 …資金運用,除支應業務之需要外,以下列各款為限:一、存放於國內銀行之新臺幣及外匯存款。二、購買公債、國庫券、金融債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或票券金融公司保證發行之商業本票。三、購買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
  29.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銀行法第四十五條之二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30. 行政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存款帳戶,指銀行法第六條至第八條所稱之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