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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38條 …役除管。二、免官轉役:經免官轉服士兵役、替代役者,由後備管理機關依免官令辦理轉役。三、任官轉役:後備士官、士兵在服後備役期間核准晉任軍官、士官或甄選為預備軍官、士官者,由後備管理機關依核定命令辦理轉服軍官或士官役。四、體…
  2.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1條 …、停役之軍官、士官受刑事判刑或羈押停役未逾三年,由軍(司)法機關假釋、減刑或赦免,經軍(司)法機關通知或本人申請時。六、作戰失蹤或被俘停役歸來合於復職。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應回役人員,由縣市後備指揮部層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核…
  3.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2條 …役作業。二、作戰失蹤或被俘停役屆滿三年尚未歸還經通知後備管理機關停役有案者,由後備管理機關於停役屆滿三年,造具除役名冊呈報地區後備指揮部核定後,辦理除役登記。前項人員兵籍資料應註明原因、日期、文號及加蓋註銷章戳,專案保管…
  4.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3條 後備軍人有兵役法第五條之情形者,應予禁役,由後備軍人管理機關依據司(軍)法機關判刑通知或監所執行紀錄,予以核定禁役。前項符合禁役人員,軍官呈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士官兵報請地區後備指揮部核定禁役,並填發禁役證明書。
  5.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6條 …資料袋,同時在兵籍表備考欄內註記志願服後備役後,併送後備管理機關。退伍之女性軍官、士官未志願服後備役者,應由兵籍資料存管單位通報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役別資料變更,兵籍資料轉移各司令部存管;其退伍後志願入營服役者…
  6.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7條 …動事項,一律視為公假。二、參加重大慶典及集會時,得依後備管理機關規定著軍服,佩帶勳獎章。三、後備期間應恪守兵役法令履行兵役義務及協助兵役工作之推行。後備軍人履行前項義務具有優良事蹟者或故意違犯者,分別依有關法令規定獎懲之…
  7.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49條 後備軍人各管理機關為瞭解後備軍人在鄉狀況,得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有關機關實施訪問或連繫。
  8.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50條 後備管理機關對列管後備軍人人數及資料之清查核對,得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依需要辦理。
  9. 行政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第51條 現役兵籍主管機關辦理離營作業,除由其上級單位負責監督考核外,國防部應實施督導考核獎懲之。
  10. 行政常備兵回役免予回役處理辦法 第13條 …回役者,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每月列冊送原核定停役之人事權責機關,以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辦理退伍。
  11.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條 …士官、士兵。二、軍事情報及游擊部隊人員,經國防部所屬軍事情報機關核定階級,並存記有案者。三、接受動員、臨時、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及其他徵、召集短期服役之人員。國軍各軍事學校之軍費學生,或教育、訓練班隊之學生,定有給與者,…
  12.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條 本保險承保機構為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保險要保機關為依法進用軍人之下列機關(構)、學校及行政法人:一、總統府。二、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機關。三、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四、教育部及所屬機關。五、公立學校。六、海洋委員…
  13.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或有異動時,由要保機關於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保險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依服役時間長短,檢送下列資料,送承保機構辦理:一、不滿二個月者:軍人保險應徵、召集入營或訓練分階人數統計表。二、二個月以上者:軍人保險…
  14.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9條 …承保機構辦理本保險所需之人事、事務等一切費用,與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配合承保機構辦理本保險相關事項所需之行政事務支出;其金額不得超過年度保險費總額之百分之三點五。事務費用金額,由承保機構於年度開始前九個月,比照機關年度…
  15.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5條 …,須在死亡通報內註明,其因未加註明而誤發保險給付者,應由要保機關負責追回。
  16.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19條 …錄取人員接受基礎訓練期間之保險費,比照義務役士兵,由所屬要保機關全額負擔。保險費按自付部分、所屬要保機關補助部分或全額補助金額,分別計算,並以元為單位,不足一元部分,採四捨五入計算。被保險人在當月二日以後加保或退保未滿一…
  17.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例第十條第六項規定,政府補助或負擔之保險費,被保險人所屬要保機關應分別列入年度預算,按月隨同被保險人自付部分,撥付承保機構。
  18.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應領薪俸內按月扣繳承保機構,其薪俸非由財務單位發放者,由要保機關按月扣繳,或由要保機關通知被保險人自行按月逕向承保機構繳納。被保險人階級晉陞補發其薪俸時,應補扣其應繳之保險費差額。被保險人之保險費,因故停繳或漏繳,須於事…
  19.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22條 要保機關對無資格參加本保險之人員,因填報不實致誤辦承保者,如發生保險事故不予給付,其誤繳之保險費,無息退還。
  20.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0條 辦理本保險身心障礙等級鑑定,應檢附證明文件,向下列機關(單位)申請:一、所屬要保機關:被保險人參加本保險,且在保險有效期間者。二、國防部所屬軍事情報機關辦理階級、等級核定及存記單位:軍事情報或游擊部隊人員。三、戶籍地直轄…
  21.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4條 …停薪津貼或眷屬喪葬津貼時,應填寫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資料,由要保機關函請承保機構辦理核發事宜。
  22.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6條 …款規定之情形而經免除職務、撤職或廢止原核定起役之處分者,要保機關應作下列處理:一、對未沒收財產或在保期間未領取身心障礙給付者,應退還其已自付部分之保險費。二、對判決沒收財產或曾領取身心障礙給付者,應通知承保機構退保。
  23.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37條 …日起計算:一、派往敵後執行任務,在限期內無法聯繫,經原隸要保機關證明。二、居住國外、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在限期內無法聯絡,經取得有關證明文件。三、要保機關所在地因作戰或交通遮斷,在限期內無法聯絡,經取得機關或有關事實證…
  24.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2條 …告,經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後,由本保險主管機關核轉行政院備查。
  25. 行政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3條 本保險主管機關與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得定期檢查本保險之財務狀況、會計帳冊及業務執行情形。
  26.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2條 軍人保險準備金(以下簡稱本準備金)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其收支、管理及運用,由本保險承保機構辦理,並由國防部軍人保險監理會(以下簡稱軍保監理會)負責審議、監督及考核。
  27.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準備金年度運用計畫,報經軍保監理會之委員會議審查後,送主管機關核定並轉陳行政院備查。本準備金收支運用情形,應由承保機構按月報軍保監理會簽陳主任委員核閱,並應提軍保監理會委員會議報告。
  28.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4條 …屬於戰爭、武裝衝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應計給之給付金額,由主管機關審核、編列預算撥補之收入。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收入。
  29.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6條 …出借交易。十、從事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十一、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前項第二款計息墊付之利率,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運用範圍涉及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者,應符合金融主管機關及其他機關所定相關法令規定。
  30. 行政軍人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 第9條 …從事國內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應透過各國金融、證券、期貨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機構為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配合國外投資之新臺幣與外幣間匯率避險需要,得於中央銀行所定相關規定之限額及工具範圍內,從事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