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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2 / 80 頁-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29條 …將相關藥品上市銷售者,應確實逐批將製造日期、批號、銷售對象及數量列表,每隔十日分別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及其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報備。前項情形,如申請人未依規定辦理送驗手續或送驗樣品經檢驗與申請資料不符或其他…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30條 申請輸入藥品查驗登記所需檢附樣品、數量與通關作業規定如下:一、凡持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通知廠商送驗書函通關,原則上以該送驗書函上載明之藥物樣品及對照標準品之數量為準。但為顧及包裝完整性,得商請海關視實際單一完整包裝酌量…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48條 …更。但不得有涉及猥褻、有傷風化或誤導效能之圖樣。(二)因包裝數量不同而依比例縮小或放大原核准之圖文,或更改原核准圖文位置之版面移動。(三)原核准文字之字體更改。但其品名英文字體不得大於中文字體。(四)企業識別系統(CIS…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76-3條 …管機關核准其一。專供外銷中藥品名,由中文直接音譯者,不受前項數量之限制。但非直接音譯者,每次申請所核准數量,以三種為限。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77條 中藥查驗登記申請書之包裝欄,應載明包裝數量、包裝材質及包裝形態;其包裝數量所載之包裝最小單位,應與藥品查驗登記申請書之劑型單位相同。中藥藥膠布包裝數量之重量標示,不包括布膜之重量。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77-1條 …為原料使用,或醫療機構及學術團體使用之中藥,其最大或最小包裝數量,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但申請供醫療機構使用之藥品包裝,不得超過包裝限量規定之二倍量;超過包裝限量規定之二倍量者,仍應檢附醫療機構訂購證明。中藥包裝於前三項…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83條 …物樣品三份或適量對照標準品。前二項所稱三份,指足夠三次檢驗之數量。中藥檢驗案件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重新檢驗者,申請人應再繳納費用。申請人送驗時,應遵守之相關事項,準用第二十九條規定。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84條 …第八十二條第一項送驗通知所載之中藥樣品、原藥材及對照標準品之數量,辦理通關。但輸入之單一包裝數量逾檢驗所需數量者,為顧及包裝完整性,得商請海關以單一完整包裝酌量放行。申請輸入中藥變更登記須送驗時,其樣品、數量與通關作業,…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人用血漿製劑之查驗登記 第12條 …年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之各品目、批號血漿製劑輸入或製造數量及運銷紀錄至署備查。逾期未辦理者,許可證持有藥商暫不准申請血漿製劑類查驗登記。三、血漿製劑之回收計劃書:血漿製劑之藥品許可證持有者應訂定回收作業計畫書,以因…
- 行政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之查驗登記 第6條 …與技術性資料:一組成:應敘述所有用於成品製造之組成說明,包括數量、比率或配方等。二製造與包裝:應詳述生物性體外診斷試劑最終成品之製造日期、有效期限、標仿單及包裝資料。(一)應完整敘述各種調配原液之製造流程,包括其非無菌操…
- 行政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 第93條 …試驗藥品歸還試驗委託者或另外處置之方式。前項資料應載明日期、數量、批序號、有效日期,及試驗藥品和受試者之代碼。試驗主持人應保留文件紀錄,說明其提供受試者之劑量和試驗計畫書規定相符,且使用之試驗藥品數量與由試驗委託者收到之…
-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13條 …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三、淨重、容量或數量。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五、有效日期、保存方法及條件。六、廠商名稱、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
- 行政健康食品管理法 第16條 …設施及有關業務,並得抽驗其健康食品,業者不得無故拒絕,但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各級主管機關,對於涉嫌違反第六條至第十四條之業者,得命其暫停製造、調配、加工、販賣、陳列,並得將其該項物品定期封存,由業者出具保管書,…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6條 …稱調配,指調劑作業過程中,依處方箋內容選取正確藥品、計數正確數量、書寫或列印藥袋、貼標籤及包裝之行為。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19條 …制藥品使用執照號碼。三、藥品之名稱、劑型及單位含量。四、藥品數量或重量。五、劑量及用藥指示。六、開立處方日期。七、連續處方指示。前項第七款所稱連續處方指示,包括連續處方之調劑次數及時間間隔。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22條 藥事人員於交付藥品時,應核對藥袋或標籤內容、藥品種類、藥品數量及處方指示之正確性。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28條 …者,醫療機構或藥局,每年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報各品項之調製數量。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32條 …一、調製藥事人員姓名。二、調製日期。三、用於調製之藥品名稱及數量。四、完成調製之藥品數量。前項紀錄,醫療機構或藥局應至少保存三年,並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為之。
- 行政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4條 …核種名稱及放射活度。四、完成調劑之核醫放射性藥品之放射活度及數量。前項紀錄,醫療機構或藥局應至少保存三年,並以書面或電子化方式為之。
- 行政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購買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數量,不得超過附表之規定。但其藥品結存量逾規定之年限量一半以上者,得限制其購藥量。前項機構購用數量如因實際需要超過本辦法附表規定限量時,應檢附管制藥品增量申請書…
- 行政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 第3條 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購買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數量,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核准之醫藥教育研究試驗計畫需用品量為限。
- 行政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 第4條 …料藥用以製造含管制藥品成分之製劑者,應填具申請書,其每次可購數量依核定之生產計畫需用原料藥品量為限。但其原料藥之結存量逾前次購藥量一半以上者,食品藥物署得限制其購藥量。前項業者申購之原料藥係用以產製第三級、第四級管制藥品…
- 行政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 第5條 國軍基層醫療單位使用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品項數量,應由軍醫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統籌預估全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需用之品量,向食品藥物署申請核定後交由食品藥物署管制藥品製藥工廠按核定量分批配售。
- 行政輸入化粧品邊境查驗辦法 第7條 查驗機關辦理查驗所需樣品,應以無償方式取得,其數量以足供查驗之用為限;抽取樣品後,應交付憑據予報驗義務人。報驗義務人對於前項取樣,不得指定樣品。
- 行政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1條 …地點開封檢驗,符合規定者,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五)抽批檢驗數量,規定如附表一。二、未抽中者:由查驗機關審核其申請查驗文件,符合規定者,依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 行政輸入藥物邊境抽查檢驗辦法 第15條 查驗機關辦理查驗所需樣品,得以無償方式取得,但其數量應以足供檢驗所必需者為限。於抽取樣品後,並應開具取樣憑單予報驗義務人。
- 行政濫用藥物尿液檢驗作業準則 第12條 檢驗機構應將尿液檢體分樣後分批檢驗,每一批檢驗之數量依檢驗方法而定。進行初步或確認檢驗之每一批檢驗,均應含適量之品管尿液及盲品管尿液,並視同一般尿液檢體進行檢驗。
- 行政藥事法 第27-3條 …證之藥品或專案核准製造、輸入之藥品,限制其供應之範圍、期間、數量、對象、方式或為其他限制措施。第一項登錄作業、專案核准之申請條件、審查程序、審查基準、核准之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藥事法 第59條 …及西藥製造業者,購存或售賣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應將藥品名稱、數量,詳列簿冊,以備檢查。管制藥品並應專設櫥櫃加鎖儲藏。管制藥品及毒劇藥品之標籤,應載明警語及足以警惕之圖案或顏色。
- 行政藥事法 第71條 …及有關業務,並得出具單據抽驗其藥物,業者不得無故拒絕。但抽驗數量以足供檢驗之用者為限。藥物製造業者之檢查,必要時得會同工業主管機關為之。本條所列實施檢查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工業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