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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2條 …知識經驗者鑑定,或送請業務主管機關提出意見。以書面為鑑定者,必要時,得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
  2.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3條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勘驗應製作勘驗紀錄,並得錄音及錄影;必要時,應全程錄影。
  3.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7條 權責長官認為有施以重大懲罰之必要時,除第五十八條規定應召開專案評議會之情形外,應指定適當階級或專業人員五人至九人,組成懲罰諮詢會,並得指定其中一人為主席;其成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總人數五分之二。前項諮詢會應給予違紀行為…
  4. 行政陸海空軍懲罰法 第59條 …款所定情形,未經同條第二項所定人員申請專案調查者,專案評議會必要時得通知該等人員於指定日期及處所陳述意見;該等人員於專案評議程序終結前,請求陳述意見且有正當理由者,應予陳述意見之機會。前二項通知到場人員,於陳述意見期日前…
  5. 行政現役軍人自衛槍枝管理辦法 第17條 …遇國家重大慶典時,友邦元首訪問或特別警衛需要或其他為確保治安必要時,槍枝管理單位得主動或依查驗機關之通知予以臨時代管。槍枝管理單位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予以代管時,應以書面通知持有人,並於持有人未依通知期限將槍枝送管時,得…
  6. 行政現役軍人自衛槍枝管理辦法 第20條 軍人自衛槍枝由各槍枝管理單位每年實施總檢查一次,必要時得實施副時檢查;總檢查之要點為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各款,臨時檢查得依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列情況實施之,並將總檢查及臨時檢查實施情形呈報國防部核備,且副知查驗機關…
  7. 行政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第26條 …員準備分類計畫主管機關協調國防部及有關機關(構)支援及配合。必要時,得指定公、民營產業配合參加演習。前項受指定之公、民營產業應配合參加演習。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配合實施第一項演習。
  8. 行政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第26條 …查任務人員。四、軍車違反交通法規,由警察或前款人員執行糾舉,必要時得留置軍車或軍車駕駛執照,並移送當地憲兵隊處理。
  9.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5條 …管軍品得標廠商之下游供應廠商持續辦理安全查核。但有特殊情形,必要時得不定期辦理安全查核。前條第四項及前項安全查核之對象、內容、實施方式、地點、程序、查核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0. 行政國防產業發展條例 第7條 主管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合格廠商之申請,指派或協請相關機關支援適當之人力、裝備進駐,協助執行安全維護。前項申請、合格廠商應支付之費用項目、基準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11.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15條 …情事,收回時借用機關不得請求償還其費用;如有恢復原借用前狀況必要時,借用機關應無條件回復原狀。
  12.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27條 …之:一、基於國家政策需要。二、因開發、利用或重行修建,有收回必要時。承租、受託經營或利用者因前項解除或終止契約所受之損失,得請求補償。解除或終止契約時,除中科院許可之擴充、改良部分,得由承租、受託經營或利用者請求補償其現…
  13.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公有財產管理辦法 第32條 …助機關得自行或依申請,要求中科院將智慧財產權授權他人行使或於必要時返還,並收歸國有:一、智慧財產權之所有權人、受讓人或專屬被授權人,於合理期間無正當理由未有效運用權利,且申請人曾於該期間,以合理之商業條件請求授權未能達成…
  14.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3條 …航區,在此區域內其禁航與限航之限制,得由國防部逐一加以規定,必要時並附以地形地圖,詳確繪明其區域。前項所列各區及其與軍港、要港、海軍防禦建築物、飛機場、空軍防禦建築物等相關連之區域,均由國防部核定並公告之。
  15. 行政要塞堡壘地帶法 第4條 …窺察軍事之嫌疑者,得加以拘留、偵訊,依法處理。八、要塞司令於必要時,經呈准國防部後,得將本區內居民一部或全部勒令遷出。
  16. 行政軍法官甄選及訓練辦法 第4條 國防部收受參加甄選人報名資料後,應對其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得進行品德調查。前項品德調查,得辦理下列事項:一、函請司法院、法務部及曾登錄地區之法院、檢察署或律師公會與其他有關機關,提供參加甄選人品德操守、素行、辦案風評、…
  17.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 第3條 …推動國軍老舊眷村改建事宜。推行委員會開會時,由召集人為主席,必要時得邀請專家學者列席,召集人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為主席。
  18. 行政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21條 …掛其規定之旗;如無隸屬或配屬關係者,得各自懸掛其規定之旗,但必要時得依協議由較高級機關、部隊、學校懸掛其規定之旗。
  19.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資格級別認證辦法 第6條 …廠商之級別,由公正第三方以書面審查申請書、文件及資料評鑑之,必要時得實地訪視。
  20. 行政列管軍品安全維護申請辦法 第6條 …商列席說明。前項審查應自收受申請書之日起算,二個月內完成之。必要時得延長一次,並以一個月為限。第一項審查結果應以通知書通知申請廠商。前項通知書(如附件二)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申請廠商之名稱、負責人或代理人之姓名、聯絡電話…
  21. 行政列管軍品安全維護申請辦法 第7條 國防部為辦理前條審查作業認有必要時,得進行實地訪查。申請廠商拒絕或不配合前項實地訪查,或不符合第四條所定申請條件者,國防部得不同意其列管軍品安全維護之申請。
  22.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 第7條 …供應廠商查核之時間、事項、地點、設施(備)及相關文件、資料,必要時得以隨機抽檢方式辦理。定期查核未符合安全查核基準者,政戰局應以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依下列方式處理:一、未改正之合格廠商,視為未符合安全查核基準…
  23.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 第8條 政戰局實施不定期查核,必要時得至廠商執行國防事務相關主要或其分支營業所、廠房、辦公室或軟硬體設備(施)之所在地,實施現地訪查及其他必要查察。廠商拒絕前項查核、現地訪查或其他必要查察者,視為未符合安全查核基準。不定期查核未…
  24. 行政列管軍品廠商安全查核辦法 第9條 …限。政戰局應自收受申請複查書面通知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複查,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申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
  25. 行政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 第5條 …記承購單位,每人每次限登記一單位。國防部辦理價售作業完成後,必要時得辦理第二次價售。
  26. 行政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第9條 基金會為調查裁判情形,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士到場說明,並得調閱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所收藏之文件及檔案,各級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不得拒絕。前項所稱檔案,係指戒嚴時期有關人民因觸犯內亂罪、外患罪或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而受審判相關…
  27.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36條 軍事法庭開庭,於軍事法院內為之。但必要時,得在管轄區域內指定適當地方臨時開庭。前項但書情形,於戰時上訴以提審或蒞審行言詞審理時準用之。
  28.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39條 …秩序或其他不當行為者,審判長得禁止其進入法庭或命其退出法庭,必要時得命看管至閉庭時。前項處分,不得聲明不服。前二項之規定,於審判長在法庭外執行職務時準用之。
  29.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46條 訴訟文書應用中華民國文字。但有供參考之必要時,得附記所用方言或外國語言。
  30. 行政軍事審判法 第59條 …該管軍事檢察官及前條之軍法警察官或其直屬長官。實施前項調查有必要時,得封鎖犯罪現場,並為即時之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