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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 94 頁- 行政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26條 …標示。但原料經於國內加工後已產生實質轉型者,除以足以表徵為國產品之文字為標示外,應另於原料名稱之後,以括號方式標示有機原料之實際產地(國)。二、於包裝或容器明顯位置標示。前項第一款但書所定原料經於國內加工後已產生實質轉型…
- 行政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28條 農產品經營業者於營利之固定場所販賣散裝之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應於陳列販賣處以告示牌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並展示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影本。前項品名及原產地(國)之標示,準用第二十四條第三項…
- 行政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 第30條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應使用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之有機農產品標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之有機農產品標章:一、有機轉型期農糧產品及其加工品。二、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2條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之容器或包裝,應依本法第十八條及本辦法規定標示;其以散裝販賣者,應依本法第十九條及本辦法規定展示。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3條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之容器或包裝標示原料名稱,除水及食鹽外,得以有機、有機轉型期文字或其他符號修飾或註記有機、有機轉型期原料。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4條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原產地(國),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我國境內驗證者,以含量不低於百分之九十五之原料原產地(國)或含量最高之前三項原料原產地(國)為標示。但原料經於境內加工後已產生實質轉型者,除以國產品之文字…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5條 有容器或包裝之有機農產品應於每一販賣單位標示有機農產品標章。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一、進口有機農產品。二、進口有機農產品經於國內分裝驗證者。三、使用進口有機原料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有機農產加工品,其未…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6條 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得使用驗證機構標章;有機農產品使用驗證機構標章,其尺寸不得大於有機農產品標章。有容器或包裝之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標示驗證機構名稱,得以使用驗證機構標…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7條 有機農產品標章之使用期間與有機農產品驗證合格之有效期間相同。驗證機構應負責管理經其驗證之農產品經營者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相關事宜,其與農產品經營者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簽訂之契約,應定明有機農產品標章標示、使用、停止使…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8條 有機農產品標章得依產品、包裝或容器表面積之大小按比例調整尺寸,其直徑不得小於一點七公分。但因包裝或容器之限制,經驗證機構同意者,不受直徑最小一點七公分之限制。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9條 有機農產品標章以黏貼方式標示者,由驗證機構印製於不可重複使用之標籤上,提供農產品經營者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採印製於產品之容器或包裝上者,農產品經營者應將該容器或包裝設計圖稿送請驗證機構審核通過後,始得印製;變更時,亦同。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10條 …,或驗證機構依本法第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簽訂之契約約定,停止農產品經營者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時,農產品經營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驗證機構並應於十日內於本會指定之資訊系統登錄相關資訊。
- 行政有機農產品有機轉型期農產品標示及標章管理辦法 第11條 本辦法施行前符合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者,得依該項規定繼續使用舊標章。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2條 …SO/IEC17011建立及實施驗證機構符合性評鑑制度,簽署產品驗證機構認證領域多邊相互承認協議。二、為國際認證論壇(InternationalAccreditationForum;IAF)之會員。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8條 …第二項第三款驗證方式,包括個別驗證及集團驗證。自然人以外之農產品經營者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集團驗證:一、設有管理中心負責業務規劃及執行。二、集團成員採行管理中心建立之品質管理系統,且持續接受管理中心之監督,並符合其規範…
- 行政有機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13條 …能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定辦法,管理經其驗證通過者使用有機農產品標章,且情節重大。七、經營認證範圍以外之驗證業務。八、驗證紀錄或相關資料文件登載不實,且情節重大。九、其他經認證機構評鑑結果,認有不符合認證基準之情形,且情…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1條 …漁業管理,遏止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健全漁獲物及漁產品之可追溯性,以促進遠洋漁業永續經營,特制定本條例。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4條 …集、捕撈海洋漁業資源,載運、卸下、儲存、加工、包裝漁獲物或漁產品,或提供補給之行為。二、漁船:指從事漁撈作業之船舶。三、遠洋漁業:指使用漁船於公海或他國內水、領海或專屬經濟海域(以下簡稱管轄海域),從事漁撈作業之行業。四…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13條 …漁獲證明書,或故意使用經偽造或變造之漁獲證明書銷售漁獲物或漁產品。十八、與國際漁業組織列入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撈作業漁船名單之漁船或無國籍船舶聯合從事漁撈作業、轉載或補給。十九、明知漁獲物或漁產品來源有下列情形之一而…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14-1條 涉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之漁獲物或漁產品,不得進口。前項漁獲物或漁產品之品項、載運或捕撈資訊,由主管機關公告之。因國際條約、協定、聯合國決議或國際合作需要,或為打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之目的,主管機關…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16條 主管機關或海岸巡防機關得依其職掌派員檢查漁船與其漁獲物及漁產品、漁具、簿據或其他物件,並得詢問經營者、從業人或資料持有人;經營者、從業人或資料持有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23條 …前條漁船或有關辦公處所、倉儲場所或其他場所,檢查其漁獲物或漁產品、簿據及其他物件,並得詢問關係人;關係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必要時,得會同海岸巡防機關或警察機關人員辦理。前述檢查過程應作成紀錄存查。執行前項檢查後有事證…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25條 …者之船舶、辦公處所、倉儲場所或其他有關場所,檢查其漁獲物或漁產品、簿據及其他物件,並得詢問關係人;關係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必要時,主管機關人員得會同海岸巡防機關或警察機關人員前往檢查。前述檢查過程應作成紀錄存查。前項…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2條 …辦與遠洋漁業產業相關之國際學術會議或國際展覽。五、研究分析漁產品海外市場,或傳遞遠洋漁業產業相關資訊。六、培訓我國籍或非我國籍船員、幹部船員或觀察員。七、其他遠洋漁業產業國際合作相關事項。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6條 …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依前項規定所處罰鍰低於漁獲物或漁產品之價值者,按該漁獲物或漁產品之價值處以最高五倍之罰鍰。經營者或從業人最近三年內有第十三條第一項之同款重大違規行為達二次以上,或有第十三條第一項之重大違規行為…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6-1條 …一項規定,進口涉及非法、未報告或不受規範漁撈作業之漁獲物或漁產品。二、違反第十四條之一第三項所定主管機關公告,自特定國家或地區進口漁獲物或漁產品。最近一年內違反前項規定第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百萬元以上四千五百萬元以下罰…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7條 …一項檢查後發現為無國籍船舶時,應沒入該船與其載運之漁獲物及漁產品,並銷毀該漁獲物及漁產品。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38條 …一、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未經核准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二、有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一款、第十四款、第十五款、第十七款至第十九款重大違規行為之一。遠洋漁業相關業者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違反第二十五條第四…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43條 …一項規定所為之處罰,其捕撈、載運、買賣或代理銷售之漁獲物、漁產品或漁具,不問屬於何人所有,得沒入之。依第三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三十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所為之處罰,其捕撈、載運、買…
- 行政遠洋漁業條例 第46條 …一項對外漁業合作之許可。本條例施行前已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之遠洋漁業相關業者,應自第二十五條第四項所定辦法施行之日起二個月內申請核准;屆期未申請或未經核准而從事遠洋漁業漁獲物或漁產品出口者,依第三十八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