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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81-2條 …他室,其構造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排氣筒或煙囪之頂端開放在燃氣設備排氣管道間內時,排氣筒或煙囪在排氣管道間內昇管二公尺以上,或設有逆風檔可有效防止逆流者,該排氣筒或煙囪視同開放至外氣。二、煙囪內不得設置防火閘門或其他因溫度…
  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87條 …鍋爐間內。鍋爐間應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足量之通風,及適當之消防設備與操作、檢查、保養用之空間。二、基礎應能承受鍋爐自重、加熱膨脹應力及其他外力。三、與管路連接處,應設置膨脹接頭及伸縮彎管。四、應與給水系統連接。如以水箱作為…
  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0條 …之樓地板或牆壁上。三、燃氣熱水器之裝置,應符合本章第一節燃氣設備及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之有關規定。
  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1條 建築物內設置空氣調節及通風設備之風管、風口、空氣過濾器、鼓風機、冷卻或加熱等設備,構造應依本節規定。
  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2條 機械通風設備及空氣調節設備之風管構造,應依下列規定:一、應採用鋼、鐵、鋁或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之材料製造。二、應具有適度之氣密,除為運轉或養護需要面設置者外,不得開設任何開口。三、有包覆或襯裡時,該包覆或襯裡層均應…
  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5條 …進風或回風用之空氣來源。但集合住宅內廚房、浴、廁或其他有燃燒設備之空間而設有排風機者,該走廊得作為該等空間補充空氣之來源。三、送風口、排風口及回風口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不得小於七‧五公分,但戲院、集會堂等觀眾席座位下設有保…
  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7條 …或支承連接穩固。三、鼓風機及所連接之過濾器、加熱或冷卻等調節設備,應設置於與其他使用空間隔離之機房內,該機房應為防火構造。機房開向室外之開口,應裝置堅固之金屬網或欄柵。四、前款防火構造之牆及樓地板,其防火時效均不得小於一…
  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8條 機械通風或空氣調節設備之電氣配線,應依本編第一章電氣設備有關之規定。
  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99條 空氣調節設備之冷卻塔,如設置在建築物屋頂上時,應依左列規定:一、應與該建築物主要構造連接牢固,並應為防震、防風及能抵禦其他水平外力之構造。二、主要部份應為不燃材料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為無礙防火安全之方法製造。加熱設備與…
  1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0條 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三條規定之機械通風設備,其構造應依本節規定。
  1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2條 建築物供各種用途使用之空間,設置機械通風設備時,通風量不得小於左表規定:┌────────────────────┬─────────┐││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所需通風量(立方│││公尺/小時)││房間用途├───…
  1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3條 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之排除油煙設備、包括煙罩、排煙管、排風機及濾脂網等,均應依本節規定。
  1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4條 …升。四、與易燃物料間之距離不得小於四十五公分。五、應能將燃燒設備完全蓋罩,其下邊距地板面之高度不得大於二一○公分。煙罩本身高度不得小於六十公分。六、煙罩四週得將裝置燈具,該項燈具應以鐵殼及玻璃密封。
  1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6條 …一、排煙機之電氣配線不得裝置在排煙管內,並應依本編第一章電氣設備有關規定。二、排煙機為隱蔽裝置者,應在廚房內適當位置裝置運轉指示燈。三、應有檢查、養護及清理排煙機之適當措施。四、排煙管內風速每分鐘不得小於四五○公尺。五、…
  1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7條 …不燃材料製造。二、應安裝固定,並易於拆卸清理。三、下緣與燃燒設備頂面之距離,不得小於一二○公分。四、與水平面所成角度不得小於四十五度。五、下緣應設有符合本編第一○四條第三款規定之瀝油槽及金屬容器。六、濾脂網之構造,不得減…
  1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08條 建築物內設置昇降機、昇降階梯或其他類似昇降設備者,仍應依本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有關樓梯之規定設置樓梯。
  1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12條 …擊力。二、應裝設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二八六六規定之照明設備。三、機坑深度在一點四公尺以上時,應裝設有固定之爬梯,使維護人員能進入機坑底。四、相鄰昇降機機坑之間應隔開。
  18.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15條 …────┴────────────┘三、須有有效通風口或通風設備,其通風量應參照昇降機製造廠商所規定之需要。四、其有設置樓梯之必要者,樓梯寬度不得小於七十公分,與水平面之傾斜角度不得大於六十度,並應設置扶手。五、機房門不…
  19.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25-1條 …降階梯之扶手上端外側與建築物天花板、樑等構造或其他昇降階梯等設備之水平距離小於五十公分時,應於上述構造、設備之底部設置符合下列規定之防夾保護板,以確保使用者之安全:一、防夾保護板應為六公釐以上無尖銳角隅之板材。二、其高度…
  20.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36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應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及建築物屋內外電信設備設置技術規範規定辦理。
  21.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38條 建築物為收容電信事業之電信設備,供建築物用戶自用通信之需要,配合設置單獨電信室時,其面積應依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規定辦理。建築物收容前項電信設備與建築物安全、監控及管理服務之資訊通信設備時,得設置設備室,…
  22.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備編 第138-1條 …列規定之中央監控室,屬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之機電設備空間,得與同編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二百五十九條及前條第二項規定之中央管理室、防災中心及設備室合併設計:一、四周應以不燃材料建造之牆壁及門窗予以分隔,其內部牆面…
  23.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16條 …不屬於靜載重者,均為活載重,活載重包括建築物室內人員、傢俱、設備、貯藏物品、活動隔間等。工廠建築應包括機器設備及堆置材料等。倉庫建築應包括貯藏物品、搬運車輛及吊裝設備等。積雪地區應包括雪載重。
  24.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17條 …用範圍如下:一、A類。二、B-1:視聽歌唱場所(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場所)、三溫暖場所(提供冷、熱水池、蒸烤設備,供人沐浴之場所)、舞廳(備有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場所)、舞場(不備舞伴,供不特定人跳舞之場所)、酒…
  25.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42條 …時使用之韌性可以達其韌性容量。二、建築物結構體、非結構構材及設備,應設計、建造使其能抵禦任何方向之地震力。三、地震力應假設橫向作用於基面以上各層樓板及屋頂。四、建築物應進行韌性設計,構材之韌性設計依本編各章相關規定辦理。…
  26.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45-1條 …之結構物部分構體及附件、永久性非結構構材與附件及支承於結構體設備之附件,其設計地震力依規範規定。前項附件包括錨定裝置及所需之支撐。
  27. 行政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62條 …前項防護設施,應依本章第六節及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八章第三節擋土設備安全措施規定設計施工。
  28. 行政建築法 第7條 …崁、挖填土石方等工程及建築物興建完成後增設之中央系統空氣調節設備、昇降設備、機械停車設備、防空避難設備、污物處理設施等。
  29. 行政建築法 第10條 本法所稱建築物設備,為敷設於建築物之電力、電信、煤氣、給水、污水、排水、空氣調節、昇降、消防、消雷、防空避難、污物處理及保護民眾隱私權等設備。
  30. 行政建築法 第13條 …造人為建築師,以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為限。但有關建築物結構及設備等專業工程部分,除五層以下非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外,應由承辦建築師交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業技師負責辦理,建築師並負連帶責任。公有建築物之設計人及監造人,得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