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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9條 …補助比率,限制如下:一、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八款: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但有政策性考量或超過補助經費上限之補助計畫,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不得超過開班費…
  2.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1條 申請人應提出申請書、計畫書及相關資料,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補助。前項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計畫目標。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三、執行時程及進度。四、預期效益。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六、人力配置。七、經費分配。
  3.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2條 申請補助案件之計畫書內容或文件資料,如未符合規定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通知限期補件,但其期限不得逾一個月;逾期未補件者,本部或所屬機關不予受理。
  4.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3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為審查補助案件之申請、變更及異常狀況,應召開審查會議。本部或所屬機關辦理審查業務,得請申請人說明或派員實地評核;必要時,得委託有關機關或機構協助進行財務審查。
  5.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4條 補助計畫之審查,自申請人文件齊備之日起至審查完竣通知申請人之日止,不得逾四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6.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5條 申請人應於本部或所屬機關補助核准函所定期限內,與本部或所屬機關簽訂補助契約;逾期未簽約者,核准失其效力。但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同意展延且展延期間未超過一個月者,不在此限。前項補助契約,應約定下列事項: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期間。…
  7.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6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繳交國庫。本部或所屬機關為審查受補助人有無重複申請、經費使用情況及考核執行成效,得派員或委託公正機構前往查核有關單據、帳冊及計畫執行狀況,受補助人不得拒絕。受補助人對於前項之查核有答覆之義務,並應依約定時間…
  8.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7-1條 …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得申請本辦法之補助,並應追回違法期間內依本辦法申請所獲得之補助。依前項規定應追回補助者,本部或所屬機關應於追回之處分確定後,於其網站公開該公司或企業之名稱。
  9.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19條 申請人申請補助時,應向本部或所屬機關聲明下列事項:一、於五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科技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二、未有因執行政府科技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三、就本補助案件,未依其他法令享有租稅優惠、獎勵或補助。四、於…
  10.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20條 …終止補助契約外,並自創新或研究發展完成之日起五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補助之申請;如其屬可歸責於受補助人之原因,本部或所屬機關應解除該補助契約,並追回補助款。
  11. 行政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21-1條 …之產業創新活動事項提供獎勵。獎勵之對象、資格條件、審核基準、申請程序、核定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本部或所屬機關另行公告。關於申請獎勵等事項,準用第十七條之一、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之規定。
  12.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2條 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或所屬機關得就本辦法所定申請案之受理、審查、核定、查驗、撥付、成效追蹤或追回補助款及其他相關事項,委託法人或團體辦理之。
  13.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4條 …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公司。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補助對象,屬於創意發想事項以外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或法人。二、…
  14.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8條 …助案件之補助比率,限制如下:一、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不得超過申請補助計畫全案總經費之百分之五十。但有政策性考量或超過補助經費上限之補助計畫,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二、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不得超過開班費用之百分…
  15.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9條 申請人應提出申請書、相關資料及載明下列事項之計畫書,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補助:一、計畫目標。二、計畫內容及實施方法。三、執行時程及進度。四、預期效益。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六、人力配置。七、經費分配。八、其他本部或所屬…
  16.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0條 申請補助案件之計畫書內容或文件資料,如未符合規定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通知限期補件,但其期限不得逾一個月;逾期未補件者,本部或所屬機關不予受理。
  17.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1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為審查補助案件之申請、變更及異常狀況,應召開審查會議,並得審查下列事項:一、計畫可行性。二、經費合理性。三、執行之能力、經歷及實績。四、對整體產業之影響。五、其他本部或所屬機關規定之事項。本部或所屬機關辦理…
  18.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2條 申請案件之審查,自申請人文件齊備之日起至審查完竣通知申請人之日止,不得逾四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
  19.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3條 申請人應於本部或所屬機關補助核准函所定期限內,與本部或所屬機關簽訂載明下列事項之補助契約;逾期未簽約者,核准失其效力。但經本部或所屬機關同意展延且展延期間未超過一個月者,不在此限。一、計畫內容及執行期間。二、各期工作進度…
  20.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4條 …本部或所屬機關繳交國庫。本部或所屬機關為審查受補助人有無重複申請、經費使用情況、及考核執行成效,得派員或委託公正機構前往查核有關單據、帳冊及計畫執行狀況,受補助人不得拒絕。受補助人對於前項之查核有答覆之義務,並應依約定時…
  21.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5條 …期限內改善。四、未依補助款用途支用或有虛報、浮報之情事。五、申請人辦理採購,補助款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且達政府採購法規定之公告金額以上者,違反政府補助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如有前項情形者,本部或所屬…
  22.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7條 申請人申請補助時,應向本部或所屬機關聲明下列事項:一、於五年內未曾有執行政府計畫之重大違約紀錄。二、未有因執行政府計畫受停權處分而其期間尚未屆滿情事。三、就本補助案件未向其他機關提出補助申請。四、於三年內無欠繳應納稅捐情…
  23. 行政經濟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第18條 …終止補助契約外,並自創新或研究發展完成之日起五年內不再受理該申請人補助之申請;如其屬可歸責於受補助人之原因,本部或所屬機關應解除該補助契約,並追回補助款。
  24.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8條 …發給合格證明外,應於有效期限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核發能力鑑定證明:一、申請書。二、身分證明文件。三、簡章、應考須知或應試說明另有規定之其他文件。前項能力鑑定證明核發作業時間,自申請日起算不得超過二個月。
  25.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9條 …效期限自核發日起算不得超過五年。前項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換發,換發之證明自原證明有效期限屆滿之次日起算,有效期限與原證明相同:一、申請書。二、身分證明文件。三、原能力鑑定證明…
  26.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能力鑑定證明毀損或滅失者,應於原證明有效期限內,檢具下列申請文件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補發:一、申請書。二、身分證明文件。三、簡章、應考須知或應試說明另有規定之其他文件。補發之能力鑑定證明有效期限與原證明相同。前項補發作業…
  27.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部或所屬機關應撤銷其能力鑑定證明:一、由他人冒名頂替參加鑑定考試。二、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三、不具備應考資格。四、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28.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申請人於取得能力鑑定證明後,受監護或輔助之宣告,或將證明租借他人使用者,本部或所屬機關得廢止其能力鑑定證明。
  29.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申請單位向本部或所屬機關申請民間能力鑑定採認者,應符合下列要件:一、國內依法登記之產業公協會、專業技術學會或依法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二、申請單位之專業背景與能力鑑定項目具關連性。三、申請採認項目與本部或所屬機關業管產業具…
  30. 行政經濟部推動產業人才能力鑑定及管理辦法 第15條 …採認之民間能力鑑定項目(以下簡稱採認項目),有效期間為三年。申請單位得依規定於採認有效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展期,經審查通過者,得展期三年。前項業經採認或展期之項目,應由本部或所屬機關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法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