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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67條 往復式活塞發動機之飛機應依下列規定攜帶油量:一、依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情況而不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四十五分鐘正常巡航油量。二、依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情況而不需備用機…
  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68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依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不需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於標準溫度下,在目的地機場標高上空一千五百呎高度以待命空速飛航三十分鐘及應變油量。
  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69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需備用機場者,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除應攜帶在操作飛航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及進場、誤失進場油量外,應再攜帶下列油量:(一)飛抵備用機場所需之油量。(二)於標準溫度下,在備用機場上空一千五百呎高度以待命空速…
  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0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目的地機場係一孤立區域,無適當之備用機場者,除應攜帶飛抵計畫中之目的地機場油量外,應再攜帶二小時之正常巡航油量。
  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5條 飛機乘客於客艙內或上、下飛機時,航空器使用人不得進行加油作業。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一、有合格之人員能在旁待命,提供緊急逃生及疏散之指令及引導。二、飛機上飛航組員及地面加油人員已建立雙向通訊管道。直昇機乘客於客艙內或…
  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6條 除經民航局核准外,航空器使用人使用雙渦輪發動機之飛機,於航路中之任一航點轉降至其適當航路備用機場,不得超過以單發動機失效之正常巡航速度及靜風狀況下飛航六十分鐘之距離。航空器使用人以二具以上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實施延展轉降時限…
  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77-1條 …作業能力。三、飛航作業注意事項,包含飛航空域或轉降時間。四、飛機及其系統能力,包含貨艙之滅火能力。五、貨物裝載設備之包覆特性。六、包裝物包裝及綑緊。七、被載運物品之運輸安全性。八、載運危險物品之數量及分布情形。航空器使用…
  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80-1條 …一百十年十一月四日以後,除經機長掌握跑道表面狀況資訊,並認定飛機性能資料顯示得以安全降落外,飛機不得於低於機場標高上空一千呎繼續進場作業。
  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84條 …能及操作限制規定依附件五辦理。最大起飛重量五千七百公斤以上之飛機具雙渦輪發動機或更多之渦輪發動機,並屬次音速運輸類者,其性能及操作限制規定依附件六辦理。
  1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90條 飛機於起飛階段發生關鍵發動機失效時,其性能如執行放棄起飛應能於剩餘跑道距離內停住,如繼續起飛應能以安全高度超越所有障礙爬升。
  1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91條 雙發動機飛機於航路階段中,任一點發生關鍵發動機失效時,應能以高於最低飛航安全高度飛往符合第九十三條規定之機場。飛機於航路階段中之任一點,發生一具發動機失效時,應能以安全高度超越航路上所有障礙,並依第九十三條規定降落。
  1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92條 三具以上發動機之飛機於航路中,發生二具發動機失效時,其性能應能確保其繼續飛航至適當機場降落。
  1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93條 飛機於正常情況下應能以安全高度超越所有障礙,降落於目的地機場或任一備用機場,並確保於機場可用之跑道降落距離內停住。
  1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1條 …動抑制軀幹之裝置,於快速減速情況下,能維護其人身安全。載客之飛機應配置具備安全帶及肩帶之客艙組員座椅,並能符合遂行緊急撤離之需求。前項客艙組員座椅應接近緊急出口位置並貼近於客艙地板。年滿二歲以上乘客搭乘航空器時,航空器使…
  1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3條 飛機應配備手斧一把,供機門或緊急出口無法開啟時砍破機體使用。
  1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5條 載客飛機之各緊急出口應配備獨立電源之緊急照明設備。但經飛機型別檢定屬非運輸類者,不在此限。
  1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3條 飛機依儀器飛航規則飛航,或須依賴一種或多種飛航儀表維持其所需姿態飛航者,應備有下列儀表或裝備:一、一具磁羅盤。二、一具顯示時、分、秒之計時器。三、二具氣壓高度表。四、一具具防止結冰之空速指示系統。五、轉彎傾斜儀、姿態儀、…
  1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3-2條 航空器使用人於飛機上使用攜帶式電子飛行包者,應確保其不影響飛機系統與裝備性能及飛航作業。
  1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3-3條 …航局核准後,始得使用:一、電子飛行包裝備及相關硬體,包含其與飛機系統連結部分,應符合適用之適航檢定需求。二、完成電子飛行包作業功能之安全風險評估。三、建立電子飛行包資訊及顯示功能之替代方案。四、建立電子飛行包功能及其使用…
  2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6條 陸用或水陸二用之飛機飛航於下列情形之一時,應具備供航空器上每一人員使用附電力發光裝置之救生背心或同等功能之個人浮水器具,置於座椅或臥舖之周邊便於取用之處:一、飛越距陸岸達五十浬以上。二、航路所經水面距陸岸逾其滑翔距離。三…
  21.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7條 …程越水飛航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一、飛航於有備用機場之雙發動機飛機,飛越距陸岸逾四百浬或以單發動機故障時之巡航速度飛越距陸岸超過一百二十分鐘之距離。二、飛航於有備用機場之三發動機以上飛機,飛越距陸岸逾四百浬或以二具發動機故…
  22.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18條 長程越水飛航之飛機,應備有下列救生及求生裝備:一、適當數量之救生艇供機上全部人員使用,置於緊急時便於取用之處。艇上並應備有適合所飛航地區,足以求生之維持生命物品及符合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二號附約附錄一規定之煙火信號產生器。…
  23.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18-1條 …百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且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二萬七千公斤之飛機,應於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前完成裝置自動遇險追蹤系統,於遇險時,應每分鐘至少自動傳送一次位置資訊供航空器使用人確認,並符合附件十二之一之規定。航空器使用人應將…
  24.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22條 越水飛航之直昇機及長程越水飛航之陸用飛機應通過航空器設計國民航主管機關之水上迫降檢定。
  25.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23條 …設備之單元數目應超過乘客及客艙組員座椅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加壓飛機於飛航高度高於二萬五千呎以上飛航時,每一駕駛員操作席位應裝置快速戴上式氧氣面罩。
  26.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25條 …光。五、航行燈及防撞燈光。六、各組員工作站位備有一具手電筒。飛機裝置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款燈光應符合附件十三之規定。
  27.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28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五千七百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九座者,應裝置具有危險地形預警功能之接近地面警告系統。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一萬五千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三十座者,應裝置具有危險地形預警功能之…
  28.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29條 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五千七百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十九座者,應裝置第二代空中防撞系統。渦輪發動機之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一萬五千公斤或載客座位數超過三十座者,應裝置第二代空中防撞系統。前二項規定裝置空中防撞…
  29.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29-1條 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首次適航之渦輪發動機飛機,其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五千七百公斤者,應裝置衝出跑道預警及警告系統。但因特殊情況經航空器使用人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民航局申請延展者,不在此限。
  30. 行政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134條 飛機飛航於指定為最低導航性能規範空域,應裝置導航裝備並符合下列條件:一、持續提供飛航組員有關維持或偏離欲飛行航跡之指示,並於航跡上任一點均可符合所需之精確度。二、經民航局核准從事該飛航作業。三、於北大西洋最低導航性能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