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服務」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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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電信法 第11條 …事業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第一類電信事業指設置電信機線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前項電信機線設備指連接發信端與受信端之網路傳輸設備、與網路傳輸設備形成一體而設置之交換設備、以及二者之附屬設備。第二類電信事業指第一類電信事業以…
  2. 行政電信法 第20條 …電信普及服務,指全體國民,得按合理價格公平享有一定品質之必要電信服務。為達普及服務目的,應成立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電信普及服務所生虧損及必要之管理費用,由交通部公告指定之電信事業依規定分攤並繳交至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
  3. 行政電信法 第26-1條 …電信事業揭露其網路互連費用之計算方式及有關資料。三、對所提供電信服務之價格或方式,為不當決定、維持或變更。四、無正當理由,拒絕其他第一類電信事業租用網路元件之請求。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其他電信事業或用戶承租電路之請求。六…
  4. 行政電信法 第38條 …引進管、總配線箱、用戶端子板、電信管箱、電信線纜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需求須由用戶配合設置責任分界點以內之設備。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不足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致不敷該建築物之電信服務需求時,應由所有人與提供電信服務之…
  5. 行政電信法 第38-1條 用戶建築物責任分界點以外之公眾電信固定通信網路設施,由提供電信服務之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設置及維護。但社區型建築物內建築物間之管線設施,得由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由所有人維護。依前條規定設置之電信設備,由建築物起造人或…
  6. 行政電信法 第39條 …範之訂定,必須考慮下列事項:一、不因電信設備之損壞或故障,致電信服務之全面提供發生困難。二、維持電信服務之適當品質;如租用固定數據專線之客戶要求時,應設置品質記錄系統,以供該客戶取得品質記錄相關資料。三、不致損害使用者或…
  7.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條 …簡稱普及服務):指全體國民得按合理價格公平享有一定品質之必要電信服務。二、語音通信服務:指利用公眾電信網路,使發信端與受信端兩者互通之電話服務。三、數據通信接取服務:指利用有線或無線寬頻通信網路接取網際網路之服務。四、普…
  8. 行政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22條 …及服務分攤者應分攤普及服務費用之金額,由主管機關以其實施年度電信服務營業額占電信管理法及電信法之普及服務分攤者電信服務營業總額之比例,乘普及服務費用計算之。前二項普及服務費用,指對所有普及服務提供者之補助金額及必要管理費…
  9.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條 …別網路、路由或服務等之電信號碼。四、用戶號碼:指用以提供用戶電信服務使用之電信號碼。五、黃金門號:指具有一定排列規則、特別意義或容易記憶之用戶號碼。
  10. 行政電信號碼申請及核配辦法 第21條 …付型用戶及攜碼移出者使用中之用戶號碼數量資料及出租予其他提供電信服務業者之用戶號碼資料。七、是否以用戶開通資料及話務資料或最近一期帳單等判斷為有效用戶,提出統計信心水準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誤差為正負百分之二、有效用戶比例…
  11.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4條 …身或用戶於特定實驗場域設置之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上開發、測試電信服務以外之服務或應用。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目的,應為驗證該電信服務可供商業使用,並得包括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設置目的。前項電信服務,以電信事…
  12.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5條 …為設置目的外之利用。管理者提供技術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各項電信服務,不得向用戶收取任何費用。管理者租借設備予用戶者,經雙方同意,得在租借設備成本範圍內,收取保證金。技術、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管理者,應禁止其用戶利…
  13.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20條 …:一、不符合第四條第二項設置目的之規定。二、已提供公眾通信之電信服務。三、同一申請人已獲准相同商業驗證目的之專用電信網路。四、網路設置計畫審查不合格。不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同一申請人:一、申請人持有他申請人有表決…
  14. 行政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 第34條 管理者提供商業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電信服務,經主管機關核准後,需與用戶簽訂服務契約,始得提供服務。前項管理者與用戶簽訂服務契約後,始得向用戶收取費用。
  15. 行政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 第3條 電信服務品質之檢查,每案收取檢查費二十五萬元。
  16.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14條 電信事業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電信服務遭濫用於詐欺犯罪,並應向用戶宣導預防詐欺之資訊。電信事業經電信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有疑似使用電信服務從事詐欺犯罪之類型或方法,於技術可行下應採取預防、阻止、通報或其他合理對應措…
  17.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15條 申請電信服務,應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委託代理人申請電信服務者,除前項身分證明文件外,應出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之授權證明。電信事業與用戶簽訂電信服務契約前,應核對前二項規定之文件與本人或代理人相符,並登錄之。
  18.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16條 用戶轉讓電信服務予他人,應向電信事業重新辦理前條規定之核對及登錄事宜。但用戶將電信服務供個人家庭生活或企業客戶內部活動目的使用者,不在此限。用戶未依前項規定向電信事業重新辦理核對及登錄者,電信事業應限制或停止提供其相關電…
  19.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17條 …事業經電信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用戶或使用電信人疑似使用電信服務從事詐欺犯罪,應限期重新辦理核對及登錄該用戶之資料。用戶未依前項規定配合電信事業重新核對及登錄或經核對與本人不相符者,電信事業應限制或停止提供該項電信服…
  20.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18條 …電信事業經電信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用戶或使用電信人使用電信服務從事詐欺犯罪者,應限制或停止提供該項電信服務。依前項規定限制或停止之電信服務,電信事業應就該用戶申請之其他電信服務限期重新核對及登錄用戶資料;用戶未配合…
  21.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19條 電信事業受理申請電信服務,應依電信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輔助核對用戶身分。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經電信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有詐欺犯罪之虞應重新核對者,亦同。前項資料庫,由電信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後指定之。電信…
  22.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0條 …證明文件供核對及登錄後,得提供國際漫遊服務。電信事業提供前項電信服務後,應介接前條第一項資料庫定期查詢該使用電信人是否出境或逾期停留或居留。電信事業提供第一項電信服務後,發現使用電信人有資料不實、異常使用行為或依前項查詢…
  23.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1條 …經電信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通知特定境外電信事業所提供之特定電信服務,有違反我國法令之虞者,不得提供對應該特定電信服務之特定用戶號碼或國際行動用戶識別碼(InternationalMobileSubscriberIden…
  24.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2條 …,經向電信事業申請核對及登錄用戶身分後,電信事業得繼續提供原電信服務。
  25.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3條 依第十七條第二項或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受電信事業限制或停止電信服務之用戶,向同一電信事業再度申請電信服務時,該電信事業應於受限制或停止通知之日起三年內限制其至多申請一門用戶號碼或一項電信服務。但用戶仍有該電信事業提供之其他…
  26. 行政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25條 …錄。二、故意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未限制或停止提供用戶相關電信服務。三、違反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未限期重新辦理核對或登錄用戶資料。四、違反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未限制或停止提供用戶該項電信服務。五、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27.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3條 …及出線匣等。二、電信室:指建築物內專供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引接線纜及設置電信設備之專用空間。三、電信機械設備:指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使用於建築物內之電信交換…
  28.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4條 …端子板、電信管箱、電信線纜與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設備及其他因用戶電信服務、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求,須由用戶配合於責任分界點以內設置之設備。既存建築物之電信設備或供裝置電信設備之空間不足,致不敷該建築物之電信與有線廣播電視服務需…
  29.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5條 建築物電信設備連接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之公眾電信網路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之有線廣播電視相關設備,應設有明確之責任分界點。
  30. 行政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110.02.22 訂定) 第6條 …(二)建築物未設置用戶側端子板設備者,以固定通信網路架構提供電信服務之電信事業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設置於建築物端子板之電介接端子為責任分界。但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二、建築物引進光纜者:(一)建築物設置光終端配線架或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