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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41 頁-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3條 醫療機構應設立感染管制會(以下簡稱感管會),由醫療機構主管或副主管擔任召集人,負責機構內感染管制政策擬定及督導事宜,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並留有紀錄備查。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4條 醫療機構應設立感染管制業務專責單位,設置固定辦公空間,明定組織圖與職責分工,並置有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所定之感染管制人員,負責推行感染管制相關事務,定期召開相關會議並留有紀錄備查。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5條 醫療機構應建置疑似醫療照護相關感染個案、群聚或群突發事件之監測、處理機制,將監測資料製作相關年報與月報留存及提報感管會,並依主管機關之規定通報。前項處理機制,應包括院內群突發事件發生之標準作業流程及因應異常狀況之作業規範…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6條 醫療機構對抗生素使用之監測、審查、稽核及藥敏試驗等事項,應建立管理機制,由接受感染症醫學訓練之專科醫師或感染管制專責醫師負責,並派藥師、醫事檢驗師或其他醫師協助。抗生素使用及抗藥性細菌比率之情形,應定期向感管會報告,並依…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7條 醫療機構應依主管機關規定,並參考相關指引及實證研究等文件,對於特定抗藥性細菌訂定感染管制標準作業程序及防護措施,並視需要定期更新。對於可能感染特定抗藥性細菌等高風險病人就醫住院時,應強化監測工作,落實執行前項標準作業程序…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8條 醫療機構應訂定洗手標準作業程序,並有充足且適當之洗手設備與管控及查核機制。門診、急診、檢驗或其他檢查部門、一般病房、隔離病房或特殊單位等之相關設備,均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9條 醫療機構應訂定醫療相關感染管制標準作業程序,確實執行並視需要定期更新。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0條 醫療機構對於照護環境設施、衛材、器械、儀器面板等,應定期清潔並確實消毒。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1條 醫療機構應宣導手部衛生、咳嗽禮儀及適當配戴口罩等,並於明顯處所張貼標示;醫療人員於診療過程中應適時提醒及提供相關防治訊息之衛教服務。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2條 醫療機構應訂有員工保健計畫,提供預防接種、體溫監測及胸部X光等必要之檢查或防疫措施;並視疫病防治需要,瞭解員工健康狀況,配合提供必要措施。醫療機構應訂定員工暴露病人血液、體液及尖銳物品扎傷事件之預防、追蹤及處置標準作業程…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3條 醫療機構應訂有員工感染管制之教育訓練計畫,定期並持續辦理防範機構內工作人員感染之教育訓練及技術輔導。前項教育訓練及技術輔導對象,應包括所有在機構內執行業務之人員。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4條 醫療機構應訂有因應大流行或疑似大流行之虞感染事件之應變計畫,其內容應包含適當規劃病人就診動線,研擬醫護人員個人防護裝備(PPE)及其穿脫程序、不明原因發燒病人處理、傳染病個案隔離與接觸追蹤及廢棄物處理動線等標準作業程序。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5條 醫療機構應訂定防範感染相關防護裝備之物資管理計畫。前項防護裝備之物資,應儲備適當之安全存量。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查核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之範圍如下:一、感染管制組織架構及人力配置。二、醫療照護相關感染預防、監測、通報、調查及處理機制。三、抗生素抗藥性管制措施。四、配合主管機關對傳染病進行預防、監測、通報、調查、演習及處…
- 行政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7條 地方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轄區內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之作業情形;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協助或進行查核。前項地方主管機關查核,至少每二年辦理一次;必要時,得增減之。
- 行政必要藥品短缺通報登錄及專案核准製造輸入辦法 第2條 …電話、庫存量、預估可供應時間、不足供應之原因及其他相關資訊。醫療機構或其他得知必要藥品有不足供應之虞者,得準用前項規定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通報。
- 行政血液製劑條例 第9條 醫療機構、醫師使用血液製劑時,應優先使用國內捐血製造之血液製劑,並提供病人血液製劑之用藥資訊。為尊重病人使用之意願,以其他原料、方法或基因工程所製成之製劑,使用時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2條 …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輸入我國確有困難時,經醫療機構提出有助於罕見疾病病人維持生命所需者,得專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輸入。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4條 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由醫療機構檢附醫療機構出具之使用病患為罕見疾病病人證明,並載明需輸入之產品名稱、數量、包裝規格、委託進口廠商名稱及病患同意書等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專案申請輸入。
- 行政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辦法 第5條 未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營養食品,由醫療機構檢附下列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罕見疾病特殊營養食品專案申請輸入,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將醫療機構專案申請輸入資料,提送罕見疾病及藥物審議委員會審查認定:(一)醫療機構出具之病歷摘要及…
- 行政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6條 …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主管之,蒐集並受理疑似食品中毒事件之通報。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發現有疑似食品中毒之情形,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主管機關報告。
- 行政管制藥品使用執照與登記證核發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制藥品登記證申請書。二、機構或業者之設立許可文件影本:(一)醫療機構:開業執照。(二)藥局:藥局執照。(三)西藥販賣業: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四)西藥製造業: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五)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六)畜牧獸…
-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6條 醫療機構依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申請使用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從事管制藥品成癮治療業務者,應檢附治療計畫,向食品藥物署申請,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但為配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定之專案計畫者,不在此限。
-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7條 …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所稱管制藥品管理人之資格,規定如下:一、醫療機構:所屬醫師、牙醫師或藥師。但購用之管制藥品不含麻醉藥品者,得為藥劑生。二、藥局及西藥販賣業:所屬藥師。但購用或販賣之管制藥品不含麻醉藥品者,得為藥劑生。…
-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登載簿冊時,應依各藥品品項分別登載下列事項:一、品名、管制藥品成分、含量、許可證字號、級別、最小單位及製造廠名稱。二、收入及支出…
- 行政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27條 醫療機構、藥局、獸醫診療機構、畜牧獸醫機構及醫藥教育研究試驗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規定申報管制藥品簿冊登載情形者,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每年一月向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及食品藥物署辦理前一年管制藥品之申報;於該期間無任…
- 行政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5條 本法所稱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指醫療機構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機構(以下簡稱臨床試驗機構),對受試者所為有關醫療器材安全或效能之系統性研究。
-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2條 …。八、人工生殖機構:指經主管機關許可得施行人工生殖相關業務之醫療機構及公益法人。
-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6條 醫療機構應申請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實施人工生殖、接受生殖細胞之捐贈、儲存或提供之行為。公益法人應申請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接受精子之捐贈、儲存或提供之行為。前二項許可之有效期限為三年;期限屆滿仍欲繼續實施前項行為者,應於屆…
- 行政人工生殖法 第11條 夫妻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醫療機構始得為其實施人工生殖:一、經依第七條規定實施檢查及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二、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遺傳性疾病,經由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三、夫妻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