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的搜尋結果

法規名稱 0 部 條文 581 筆 類別:全部 修改條件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 / 20 頁
  1.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0條 受稽核者經發現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有缺失或待改善者,應於收受稽核結果報告後一個月內,依本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及本會指定之方式,向本會提出改善報告。受稽核者依前項規定提出改善報告後,應依其缺失或待改善事項之性質及程度…
  2. 行政客家委員會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第12條 本辦法所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稽核事務,本會得委任所屬機關辦理。前項受委任之公務機關對於辦理受任事務所獲悉特定非公務機關之秘密,不得洩漏。
  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5條 …說明。五、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之電信設備。六、網路之資通安全偵測及防護規劃:(一)網路資通安全偵測及防護之整體規劃及架構圖。(二)網路資通安全偵測及防護設施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功能、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
  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0條 …與說明。五、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之電信設備。六、網路資通安全防護規劃:(一)網路資通安全防護之整體規劃及架構圖。(二)資通安全防護設施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功能、製造商之公司名稱及國籍。七、使用設備符合主管機…
  5.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3條 …備:載明使用之電信設備配合有關機關之國家安全考量。六、網路之資通安全偵測及防護規劃:(一)載明網路資通安全偵測及防護之整體規劃及架構圖。(二)載明網路資通安全偵測及防護設施之廠牌、型號、數量、容量、功能、製造商之公司名稱…
  6.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設置申請及審查辦法 第17條 …說明。五、使用符合有關機關國家安全考量之電信設備:載明使用之資通安全設備配合有關機關之國家安全考量。六、網路之資通安全防護規劃:(一)載明網路資通安全防護之整體規劃及架構圖。(二)載明網路資通安全防護設施之廠牌、型號、數…
  7.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2條 公眾電信網路檢驗分為網路性能檢驗與資通安全檢驗。
  8.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3條 網路性能與資通安全檢驗對象為公眾電信網路設置者(以下簡稱設置者)。
  9.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0條 主管機關每年選取六家以上設置者,辦理資通安全定期檢驗。主管機關辦理前項定期檢驗時,應考量設置者網路之關鍵性、規模、用戶數、電信服務類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資通安全事件發生之頻率與程度、受檢驗之頻率與結果及其他與資通安全相…
  10.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2條 設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對其辦理不定期資通安全檢驗:一、公眾電信網路發生資通安全事件達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規定之第三級資通安全事件以上。二、公眾電信網路有危害國家安全或資通安全之虞,經有關機關通知。
  11.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3條 主管機關辦理資通安全檢驗內容如下:一、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受檢驗者,檢驗其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實施情形。二、未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受檢驗者,檢驗其網路資通安全防護規劃之實施情形。前項受檢驗者之公眾電信網路之一部或全部為…
  12.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4條 資通安全檢驗之項目及合格基準依主管機關公告之資通安全檢驗表辦理。
  13.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5條 主管機關應於完成資通安全檢驗後一個月內,將檢驗結果通知受檢驗者。前項受檢驗結果有缺失或待改善者,受檢驗者應於收受檢驗結果後一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改善報告。前項受檢驗者提出改善報告後,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時間內,依其缺失或…
  14. 行政公眾電信網路檢驗辦法 第16條 …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委託執行之中央二級機關,得依本辦法辦理資通安全檢驗及網路性能檢驗。
  15.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7條 …電路或頻寬之相關證明文件。十、依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提報資通安全防護及偵測設施計畫書者,應檢附資通安全防護與偵測設施自評測試報告及資通安全管理驗證合格證明文件。依第一項所提出之申請,由主管機關依第二類電信事業系統審驗…
  16.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8條 …驗項目紀錄表及自評報告書。五、依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三項規定提報資通安全防護及偵測設施計畫書者,應檢附資通安全防護與偵測設施自評測試報告及資通安全管理驗證合格證明文件。六、其他經主管機關通知應另行檢附之文件。申請經營第二類電…
  17.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1條 主管機關得命經營者就其設施之狀況、營運事項、資通安全管理提出報告,並提供相關資料,必要時並得派監理人員攜帶證明文件,查驗其所裝置之各項電信設備與資通安全管理實施情形,經營者不得拒絕。
  18.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1-1條 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經主管機關通知,應於一年內建立資通安全防護及偵測設施,並定期進行滲透測試、弱點掃描及修補作業,並通過ISO/IEC27001國際標準及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手冊ISO/IEC27011增…
  19.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1-2條 …紀錄應至少保存六個月。具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之人員,經國家安全或資通安全有關機關知會主管機關,並由主管機關通知經營者,經營者不得允許該人員進入電信設備機房。
  20. 行政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 第31-3條 …錄檔應至少保存六個月。具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之人員,經國家安全或資通安全有關機關知會主管機關,並由主管機關通知經營者,經營者不得委託該人員進行涉及網路系統資源、用戶個人資料及通信內容相關之資訊系統軟體設計、遠端系統連線維運及…
  21.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 第3條 電信事業因災害或其他重大事故導致電信機線障礙或發生資通安全事件,致無法提供電信服務,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通報主管機關:一、固定通信網路之市內用戶一萬戶以上中斷服務達三十分鐘以上。二、固定通信網路之長途電路一千路以上…
  22. 行政電信事業重大事故無法提供電信服務通報辦法 第6條 …形完成修復提供服務後一小時內,應公告因其電信機線障礙、阻斷或資通安全事件,以致發生錯誤、遲滯、中斷或不能傳遞而造成損害時之處理方式。電信事業依第一項第一款辦理者,應於障礙排除後至通報系統登錄障礙事件說明,內容應包含機線障…
  23.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2條 …電信事業(以下簡稱電信事業),應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主管機關為前項之公告時,應考量下列情形:一、具有關鍵電信基礎設施。二、用戶數或網路達一定規模具有影響力、或經營控制權等因素認定有必要者。三、有…
  24.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3條 電信事業應於主管機關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訂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實施。前項電信事業提報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不完備者,應於主管機關通知之期限內補正。第一項資通安全維護計畫之資通安全管理範圍至少應包含…
  25.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4條 電信事業應於提供電信服務之日起二年內,通過下列資通安全管理驗證並維持其有效性:一、CNS27001國家標準或ISO/IEC27001國際標準。二、主管機關公告之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手冊ISO/IEC27011增項稽核表。…
  26.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5條 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執行方式應載明下列事項:一、資通安全政策及目標。二、核心業務及其重要性。三、公眾電信網路資通安全維護範圍。四、資通安全推動組織。五、資訊及資通系統之盤點規劃。六、資通安全風險評估。七、資通安全防護…
  27.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6條 電信事業應建立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處理、回報及聯防等應變措施。資通安全事件發生後,電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通報之資通安全事件,辦理緊急應變措施並保存紀錄,回報主管機關備查,該紀錄應至少保存六個月。電信事業被指定為關鍵基礎設施…
  28.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7條 電信事業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內容變更時,應敘明理由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前項計畫應載明事項有不完備者,電信事業應於主管機關通知之期限內完成補正。
  29.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9條 具危害國家安全疑慮之人員,經國家安全或資通安全有關機關知會主管機關,電信事業應依主管機關通知,禁止該人員進入電信設備機房。
  30. 行政電信事業資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11條 …知為稽核對象者,應於主管機關通知辦理現場實地稽核之日前,備妥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相關說明及佐證資料,以供現場查閱。電信事業未能依前項規定辦理或未能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時間配合稽核者,得於收受前項通知後五日內,以書面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