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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5條 …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農險基金資金總額百分之三十。五、購買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在國內募集發行以新臺幣計價之投資等級債券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農險基金資金總額百分之五。六、投資國內成分證券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
  2. 行政農民退休儲金監理會設置辦法 第5條 …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五年。六、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銀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託業法、票券金融管理法、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保險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管理外匯條例、信用…
  3.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處務規程 第8條 投信投顧組掌理事項如下: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與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照之核(換)發、監督及管理。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境外基金業務之監督及管理。三、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監督及管理。四、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監督及管理…
  4.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4條 …、信託業、經營自營或承銷業務之證券商、經營自營業務之期貨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及基金管理公司。八、證券交易所:國內證券交易所,指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外國證券交易所,指任何有組織且受該國證券主管機關…
  5.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15條 …上者,除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外,應將下列資料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始得簽訂交易契約及支付款項:一、取得或處分資產之目的、必要性及預計效益。二、選定…
  6. 行政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 第31條 …以上。但買賣國內公債、附買回、賣回條件之債券、申購或買回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貨幣市場基金,不在此限。二、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三、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損失達所定處理程序規定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四、…
  7. 行政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 第3條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得為融資融券交易,並按月彙報主管機關。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以下簡稱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及主動式交易所交易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以下簡稱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
  8. 行政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 第5條 …止上市(櫃)。二、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三、經理該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九十六條第一項之情事或經理該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之期貨信託事業有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9.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條 …、所生孳息及以之購入之各項資產。信託業募集發行共同信託基金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私募發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期貨交易,其契約價值超過其基金淨資產價值一定比率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申請兼營期貨信託事業。
  10.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0條 …貨信託基金。前項所稱組合型期貨信託基金指投資於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之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者。期貨信託事業對不特定人募集發行組合型期貨信託基金,除主管機關核准外,應至少投資五…
  11.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0-4條 …略所需,從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及外國期貨基金交易,或投資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所支付之總金額,得分別不受第四十一條第一項,或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所定不得超過本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之限制。但從事上開交…
  12.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18條 …其案件:一、最近一年曾受本法第一百條、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三條處分。但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主管機關認可,不在此限。二、未具備研究與投資國外期貨或有價證券市場之能力且未藉由與國外專業機構之…
  13.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25條 …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未曾因辦理期貨信託基金、境外基金或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業務受本法第一百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至第六款規定、證券交易法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至第五款規定、信託業法第四十…
  14.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42條 …金持有有價證券總市值超過前項比率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15.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43條 …證券。四、政府債券。五、依法募集發行之公司債或金融債券。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七、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得投資項目。期貨信託事業從事前項第五款之投資,應於公開說明書揭露…
  16.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49條 …信用交易。五、不得與本期貨信託事業經理之其他各期貨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信託基金、全權委託帳戶或自有資金買賣有價證券帳戶間為期貨與證券交易行為。但經由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委託買賣成交,且非故意發生相對交…
  17. 行政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第52條 …得為放款。二、不得與本期貨信託事業經理之其他各期貨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共同信託基金、全權委託帳戶或自有資金買賣有價證券帳戶間為期貨與證券交易行為。但經由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委託買賣成交,且非故意發生相對交…
  18.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22條 …決定人員之學歷與經歷、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一百零一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零四條、或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規定處分情形,及當季前五年內從事交易或投資決定之戶數、委託資產總額、已了結帳戶正報酬與負報酬之戶數及未了…
  19.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34條 …規定:一、不得為放款。二、不得與本事業經理之各期貨信託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其他期貨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帳戶、自行買賣期貨或有價證券帳戶、或自有資金間為交易或投資之行為。但經由集中交易市場且非故意發生相對交易之結果者,不…
  20.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51-1條 …領導與經營期貨經理事業之能力,除由期貨經紀商、期貨信託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營者,得另依其他法令之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在證券或期貨機構從事證券或期貨相關工作經…
  21.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53條 本規則所稱證券或期貨機構,係指本法、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所稱之期貨商、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同業公會、槓桿交易商、期貨服務事業、證券商、證券交易所、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服務事業、證券投…
  22.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56條 …交易決定之業務員,得由向特定人募集之期貨信託基金經理人、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兼任。期貨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交易執行人員得由具第四十九條資格之期貨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
  23. 行政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第66條 期貨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期貨經理事業,適用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至第五款、第七款及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十三條至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至第四十六條及第四十八條規定。期貨經紀商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兼…
  24.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1條 本規則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九條及第七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條 …法第八條或其他法律之規定應負責之人。本規則所稱業務人員,指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一、辦理受益憑證之募集發行、銷售及私募。二、投資研究分析。三、基金之經營管理。四、執行基金買賣有價證券。五、辦理全權委託投資…
  26.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董事長應具備良好品德及有效領導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依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規定,取得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專業投資機構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二、經教育部…
  27.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2-2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董事會負有選任經理人之責任,應確實審核經理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並就經理人資格條件之維持與適任性,負監督之責。董事會應確實督導公司落實經理人之問責,並建立相關制度,及納入經理人適任性之評估。
  28.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置總經理一人,負責綜理全公司之業務,且不得有其他職責相當之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總經理應具備良好品德與有效領導及經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除信託業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依證…
  29.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業務部門之副總經理、協理、經理等,應具備領導及有效輔佐經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下列工作經驗之一:(一…
  30. 行政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 第4-1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業務部門之部門主管及分支機構經理人,應具備領導及有效輔佐經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能力,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所定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資格,並具下列工作經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