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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16 頁- 行政民法 第473條 貸與人就借用物所受損害,對於借用人之賠償請求權、借用人依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之賠償請求權、第四百六十九條所定有益費用償還請求權及其工作物之取回權,均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前項期間,於貸與人,自受借用物返還時起算。於借用人…
- 行政民法 第484條 僱用人非經受僱人同意,不得將其勞務請求權讓與第三人,受僱人非經僱用人同意,不得使第三人代服勞務。當事人之一方違反前項規定時,他方得終止契約。
- 行政民法 第514條 定作人之瑕疵修補請求權、修補費用償還請求權、減少報酬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均因瑕疵發見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承攬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或契約解除權,因其原因發生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514-12條 本節規定之增加、減少或退還費用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及墊付費用償還請求權,均自旅遊終了或應終了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539條 …處理委任事務者,委任人對於該第三人關於委任事務之履行,有直接請求權。
- 行政民法 第543條 委任人非經受任人之同意,不得將處理委任事務之請求權,讓與第三人。
- 行政民法 第563條 …之行為時,其商號得請求因其行為所得之利益,作為損害賠償。前項請求權,自商號知有違反行為時起,經過二個月或自行為時起,經過一年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573條 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就其報酬無請求權。
- 行政民法 第587條 …市場之市價定之。前項情形,行紀人仍得行使第五百八十二條所定之請求權。
- 行政民法 第601-2條 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610條 …其物品毀損、喪失後,應即通知主人。怠於通知者,喪失其損害賠償請求權。
- 行政民法 第611條 依第六百零六條至第六百零八條之規定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發見喪失或毀損之時起,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自客人離去場所後,經過六個月者亦同。
- 行政民法 第623條 關於物品之運送,因喪失、毀損或遲到而生之賠償請求權,自運送終了,或應終了之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關於旅客之運送,因傷害或遲到而生之賠償請求權,自運送終了,或應終了之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666條 對於承攬運送人因運送物之喪失、毀損或遲到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運送物交付或應交付之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684條 …續期間內,就該合夥人對於合夥之權利,不得代位行使。但利益分配請求權,不在此限。
- 行政民法 第717條 指示證券領取人或受讓人,對於被指示人因承擔所生之請求權,自承擔之時起,三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727條 …息、年金、或應分配之利益。但自時效期間屆滿後,經過一年者,其請求權消滅。如於時效期間屆滿前,由第三人提示該項證券者,發行人應將不為給付之情事,告知該第三人。並於該第三人與為通知之人合意前,或於法院為確定判決前,應不為給付…
- 行政民法 第756-8條 僱用人對保證人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761條 …動產物權,如其動產由第三人占有時,讓與人得以對於第三人之返還請求權,讓與於受讓人,以代交付。
- 行政民法 第805條 …定給付報酬顯失公平者,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第二項報酬請求權,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第一項費用之支出者或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其權利人有數人時,遺失物占有人視為為全體權…
- 行政民法 第850-8條 …請求土地所有人返還特別改良費用。但以其現存之增價額為限。前項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880條 以抵押權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其抵押權消滅。
- 行政民法 第881條 …利益者,不在此限。抵押權人對於前項抵押人所得行使之賠償或其他請求權有權利質權,其次序與原抵押權同。給付義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抵押人為給付者,對於抵押權人不生效力。抵押物因毀損而得受之賠償或其他利益,準用前三項之規定。
- 行政民法 第881-15條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請求權已因時效而消滅,如抵押權人於消滅時效完成後,五年間不實行其抵押權者,該債權不再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之範圍。
- 行政民法 第899條 …他利益者,不在此限。質權人對於前項出質人所得行使之賠償或其他請求權仍有質權,其次序與原質權同。給付義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向出質人為給付者,對於質權人不生效力。前項情形,質權人得請求出質人交付其給付物或提存其給付之金錢。質…
- 行政民法 第924-1條 …典權人得向出典人請求原典價與轉典價間之差額。出典人並得為各該請求權人提存其差額。前二項規定,於下列情形亦適用之:一、典權人預示拒絕塗銷轉典權登記。二、典權人行蹤不明或有其他情形致出典人不能為回贖之意思表示。
- 行政民法 第963條 前條請求權,自侵奪或妨害占有或危險發生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行政民法 第977條 …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 行政民法 第979條 …,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 行政民法 第979-2條 第九百七十七條至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所規定之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