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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6條 …案件,適用修正後之第五條第四項規定。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購置設備或技術,其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除抵減率依前條規定辦理外,其餘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申請核發整項認定證明文件者,其申請適用申請時之規定。二、依第五條第四項規…
  2.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稅額及核定上一年度未分配盈餘按百分之十計得之應加徵稅額。二、設備或技術:指興建、營運設備或技術、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三、興建、營運設備:(一)興建設備:指直接用於建造重大公共建設所需之機器設備。(二)營運設備:指重大公共…
  3.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3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購置自行使用之興建、營運設備或技術,在同一課稅年度內購置總金額達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者,屬設備部分得就購置成本按百分之八;屬技術部分得就購置成本按百分之五,抵減其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應…
  4.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購置自行使用之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在同一課稅年度內購置總金額達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者,屬設備部分得就購置成本按百分之十三;屬技術部分得就購置成本按百分之五,抵減其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應…
  5.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5條 依本辦法規定適用投資抵減之民間機構,其購置自行使用之設備或技術,應依下列期限及程序辦理:一、於重大公共建設主辦機關核定民間機構所提興建或營運計畫之日起五年內交貨;其因情形特殊,未能於規定期間內交貨,於期限屆滿前敘明事由,…
  6.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器材、原材料及樣品之費用。四、專供研究發展單位研究用全新儀器設備之購置成本。五、專供研究發展單位用建築物之折舊費用或租金。六、專為研究發展購買或使用之專利權、專門技術及著作權之當年度攤折或支付費用。七、委託國內大專校院或…
  7.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8條 …籍雜誌費、訓練期間伙食費、場地費及耐用年數不及二年之訓練器材設備費。四、參加技能檢定之費用。五、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許可附設職業訓練機構之建築物折舊費用、租金及專責辦理教育訓練人員之薪資。六、其他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財…
  8.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樣品之完整進、領料紀錄。(三)當年度購置專供研究與發展用儀器設備之清單。(四)研究發展單位配置圖及其使用面積占建築物總面積之比率說明書。(五)購置或使用專利權、專門技術、著作權之契約或證明文件及其攤折或支付費用計算表。(…
  9.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及專供研究發展單位研究用儀器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款,並自抵減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屆滿之次日起至繳納之日止,依郵政儲金一年期…
  10.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4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設備或技術、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經稅捐稽徵機關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者,依所得稅法及稅捐稽徵法有關逃漏稅之規定處理。
  11.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5條 民間機構購置之設備或技術及投資於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之支出,已依其他法令規定享受投資抵減者,不得再適用本辦法。
  12.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6條 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購置設備或技術,其申請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申請核發整項認定證明文件者,適用第五條第四項規定。二、依第五條第五項分期程興建或營運者,適用各期程核定日當時之規定。三、前二款以外情形…
  13. 行政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營利事業股東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得成本、興建成本及其相關費用。二、購置全新與自行開發之機器、設備及技術之支出。民間機構實際支應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金額與計畫不符者,應檢具證明文件,送主辦機關備查。主辦機關核發備查函時,應副知民間機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第一…
  14. 行政個人以非現金財產捐贈列報扣除金額之計算及認定標準 第2條 …稽徵機關查核屬實之金額計算之。六、救護車、復康巴士等救災救護設備:依受贈政府機關或團體出具含有捐贈時時價之捐贈證明,並經主管稽徵機關查核屬實之金額計算之。七、課桌椅、教學軟體、書籍:依受贈政府機關或團體出具含有捐贈時時價…
  15. 行政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 第5條 …旅費)、與課程直接相關之教材費、實習材料費、場地費及訓練器材設備費等必要費用,得檢附第七條規定之憑證列報費用減除。稅捐稽徵機關於審查所得人檢附之進修訓練費憑證時,如對該進修訓練機構是否符合第二項規定條件有疑義,得洽請中央…
  16. 行政個人薪資收入減除必要費用適用範圍及認定辦法 第6條 …二、工具:(一)職業上所必備且專供職務上或工作上使用之器材或設備。(二)為職業安全之目的,所需防護性質之器材或裝備。(三)從事表演、音樂或體育相關職業所需表演或比賽專用之裝備或道具。第一項規定逐年攤提折舊或攤銷費用之方法…
  17. 行政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之管理辦法 第24條 …、收費及退費標準。四、勤惰管理及教學督導。五、專業訓練場地及設備內容。六、其他相關事宜。第一項國稅局所為之核准,其有效期限為四年,期滿須重新申請。
  18.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 …法第十五條第二項及第四項所定管理辦法納入管理範圍之事業。二、設備:指於資源回收再利用過程中,具有分類、拆解、分離、反應、濃縮、再製或焚化等功能,或為防治於回收再利用過程中所排放之污染物,使符合環境保護法令規定之設施、機具…
  19.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4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自行使用於回收再利用之設備,其在同一課稅年度內購置總金額達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上者,得就購置成本按百分之七,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適用前項之設備,以全新及未申請投資抵減者為限。
  20.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7條 本辦法規定適用投資抵減者,其購置之設備,應依下列期限及程序辦理:一、應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期間內訂購,並於訂購日之次日起二年內交貨。因情形特殊,未能於規定期限內交貨者,得於期限屆滿前,敘…
  21.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9條 …原材料及樣品之完整進、領料紀錄。三、當年度購置專供研究用儀器設備之清單。四、研究單位配置圖及其使用面積占建築物總面積之比率說明書。五、購置或使用專利權、專用技術、著作權之契約或證明文件及其攤折或支付費用計算表。六、研究計…
  22.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0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依本辦法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設備,其安裝地點,以該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或登記之場所為限。前項設備安裝地點位於實施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合都市計畫法及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於非都市計畫地區者,應符…
  23.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1條 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於交貨之次日起三年內,或專供研究單位研究用儀器設備於購置之次日起三年內轉借、出租、轉售、失竊、退貨、拍賣、報廢、經他人依法收回、變更原使用目的或有非自行使用者,應向稅捐稽徵機關補繳已抵減之所得…
  24.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2條 依本辦法申請抵減所得稅之設備及研究支出,其交易行為及購置成本之原始憑證,經稅捐稽徵機關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者,依稅捐稽徵法、所得稅法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有關逃漏稅處罰之規定辦理。
  25. 行政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購置設備及研究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13條 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為公司組織者,其關於投資於資源回收再利用設備及用於資源回收再利用用途之研究支出經適用本辦法規定之投資抵減者,不得重複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之投資抵減。
  26. 行政營利事業適用所得稅法第二十四條之四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實施辦法 第5條 …入資金;所稱自有資金,指淨值總額減除不含船舶、貨櫃及貨物裝卸設備之固定資產淨額及存出保證金後之餘額,其為負數者,以零計算。依前三項規定計算之可直接合理明確歸屬及應分攤之成本、費用、利息或損失,不得列為計算非海運業務營利事…
  27. 行政發展再生能源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2條 公司法人進口供其興建或營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使用,且在國內尚未製造供應之營建或營運機器、設備、施工用特殊運輸工具、訓練器材及其所需之零組件,經中央主管機關證明用途屬實,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免徵關稅。公司法人進口前項規定之貨物…
  28. 行政發展再生能源進口貨物免徵及分期繳納關稅辦法 第9條 …於第二條第二項規定之貨物,其應繳之關稅得申請自該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完工之日起屆滿一年後,以一個月為一期,最多分六十期繳納,除最後一期外,每期應繳納之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十萬元。如為分期興建或分期營運者,按各該期實際應繳納之…
  29.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7條 …工程,指在地面上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拆除構造物與其所屬設備及改變自然環境之行為,包括建築、土木、水利、環境、交通、機械、電氣、化工及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工程。本法所稱財物,指各種物品(生鮮農漁產品除外)、材料、設備…
  30. 行政政府採購法 第35條 …規定,允許廠商在不降低原有功能條件下,得就技術、工法、材料或設備,提出可縮減工期、減省經費或提高效率之替代方案。其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