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離輻射」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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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高強度輻射設施種類及運轉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高強度輻射設施(以下簡稱設施)之種類如下:一、使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加速電壓值大於三千萬伏(30MV)之設施。二、使用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粒子能量大於三千萬電子伏(30MeV)之設施。三、使用密封放射性物質活度大於一千兆貝…
  2.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條 為防制游離輻射之危害,維護人民健康及安全,特依輻射作業必須合理抑低其輻射劑量之精神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3.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游離輻射:指直接或間接使物質產生游離作用之電磁輻射或粒子輻射。二、放射性:指核種自發衰變時釋出游離輻射之現象。三、放射性物質:指可經由自發性核變化釋出游離輻射之物質。四、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指核子反…
  4.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5條 …作業之輻射曝露,主管機關應參考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最新標準訂定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並應視實際需要訂定相關導則,規範輻射防護作業基準及人員劑量限度等游離輻射防護事項。
  5.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8條 …強度與水中、空氣中及污水下水道中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濃度,不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前項污水下水道不包括設施經營者擁有或營運之污水處理設施、腐化槽及過濾池。
  6.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3條 …取必要之防護措施,並立即通知主管機關:一、人員接受之劑量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者。二、輻射工作場所以外地區之輻射強度或其水中、空氣中或污水下水道中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濃度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者。本款污水下水…
  7.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4條 …應即檢討其工作條件,以確保妊娠期間胚胎或胎兒所受之曝露不超過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其有超過之虞者,雇主應改善其工作條件或對其工作為適當之調整。雇主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應定期實施從事輻射作業之防護及預防輻射意外事故所…
  8.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17條 …使用經主管機關公告應實施醫療曝露品質保證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相關設施,應依醫療曝露品質保證標準擬訂醫療曝露品質保證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醫療機構應就其規模及性質,依規定設醫療曝露品質保證組織、專…
  9.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20條 …場所有遭受輻射曝露之虞時,得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檢查或偵測其游離輻射狀況,並得要求該場所之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或其他代表人提供有關資料。前項之檢查或偵測,主管機關得會同有關機關為之。
  10.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29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輻射作業,應依主管機關之指定申請許可或登記備查。經指定應申請許可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經許可或發給許可證後,始得進行輻射作業。經指定應申請登記備查者,應報請主管機關…
  11.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30條 放射性物質之生產與其設施之建造及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製造,非經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發給許可證,不得為之。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之運轉,應由合格之運轉人員負責操作;其資格、證書或執照之核發、有效期限、換發、補發、廢止及其他應遵…
  12.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31條 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人員,應受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並領有輻射安全證書或執照。但領有輻射相關執業執照經主管機關認可者或基於教學需要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者,不在此限。前項證書或執照,於操作一定活度以下…
  13.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32條 …發。前二項許可證有效期間內,設施經營者應對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其設施,每年至少偵測一次,提報主管機關偵測證明備查,偵測項目由主管機關定之。
  14.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34條 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使用或其生產製造設施之運轉,其所需具備之安全條件與原核准內容不符者,設施經營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停止使用或運轉,並依核准之方式封存或保管。前項停止使用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停…
  15.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35條 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永久停止使用或其生產製造設施之永久停止運轉,設施經營者應將其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列冊陳報主管機關,並退回原製造或銷售者、轉讓、以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或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方式處理,其處理…
  16.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36條 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或其生產製造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永久停止使用或運轉,應依前條之規定辦理:一、未依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停止使用或運轉,持續達一年以上。二、核准停止使用或運轉期間,經主管…
  17.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42條 …廢止其許可、許可證或登記:一、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定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且情節重大。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六條規定所定之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且情節重大。三、違反第八條、第十條第一項、第十三條第四項或第三十四條規定…
  18.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43條 …擅自操作。六、未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處理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19.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44條 …續處罰,並得令其停止作業:一、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五條規定所定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二、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六條規定所定之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三、未依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實施教育訓練。四、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所定…
  20.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50條 依本法處以罰鍰之案件,並得沒入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商品或建築材料。違反本法經沒收或沒入之物,由主管機關處理或監管者,所需費用,由受處罰人或物之所有人負擔。前項費用,經主管機關限期繳納,屆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強…
  21.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54條 軍事機關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之輻射防護及管制,應依本法由主管機關會同國防部另以辦法定之。
  22. 行政游離輻射防護法 第55條 本法施行前已設置之放射性物質、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生產、製造與其設施、輻射工作場所、已許可之輻射作業及已核發之人員執照、證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者,應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二年內完成改善、辦理補正或換發。但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得延長…
  23. 行政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游離輻射防護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24. 行政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 第10條 …劃、督導各部門之輻射防護管理。四、規劃、督導各部門實施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放射性物質之輻射防護檢測。五、規劃、實施游離輻射防護教育訓練。六、規劃游離輻射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協助健康管理。七、規劃、協助辦理輻射偵檢儀器之定期…
  26. 行政輻射源豁免管制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7. 行政輻射源豁免管制標準 第2條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免依本法規定管制:一、放射性物質單位質量之活度濃度不超過附表第2欄所列者。二、放射性物質之活度不超過附表第3欄所列者。三、軍事用途之瞄準具、提把、瞄準標杆所含氚不超過四千…
  28. 行政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 第1條 本標準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9. 行政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4條 …)執行調製人員接受無菌操作訓練之證明;經核能安全委員會指定之游離輻射防護訓練所領有之證明文件。(四)原物料之品質管制資料,包含其來源及規格。(五)完整調製作業流程及其紀錄格式,並應指明關鍵性製程。(六)關鍵性製程確效計畫…
  30. 行政非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製造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3條 …指工廠登記之產業類別為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業,製造非可發生游離輻射電子醫療器材設備,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核准登記,且資本額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並有招募會員或可取得交易對象個人資料之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二、專責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