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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7條 …之啟斷容量及短路電流容量額定,應考量所有併聯發電電源所產生之故障電流。
  2.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998條 …得開啟。六、清楚指示在啟斷或閉合狀態。七、有足夠之負載電流、故障電流及電壓額定值。八、有標明隔離設備開路狀態下,電源側及負載側均可能帶電之標識。
  3.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00條 …流保護裝置應依第九百三十九條規定辦理,一次側應連接至產生最大故障電流之發電電源。發電電源輸出併聯至電力變壓器二次側,二次側電流額定不小於發電電源輸出連續電流額定值之和者,該電力變壓器二次側得免裝設過電流保護裝置。
  4. 行政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001條 併聯系統若依第九百九十三條第五款規定裝設接地故障保護者,其輸出應連接至接地故障保護裝置之電源側。所有接地故障電流源流經之設備已有接地故障保護者,併聯輸出得連接至接地故障保護裝置之負載側。
  5.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19條 …差不超出百分之二即為準確,超出百分之二以上者使用水量得自發現故障之日超依照校驗結果作合理之改正並免收校驗費。
  6.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加工出口區工業用水管理辦法 第20條 水錶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時而用戶用水量無變動在修理期間之用水量按故障前三個月用水量平均數計算查定。
  7.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21條 …,並說明修改申報資料之原因。連線申報時,如相關軟硬體設施發生故障無法於每月十日前完成申報,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以傳真方式向本部報備並作成紀錄;並於修護完成一日內補行連線申報。再利用機構經本法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解除…
  8. 行政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2條 …料使用者申報。依第一項及前項連線申報時,如相關軟硬體設施發生故障無法於每月十日前完成申報,應於二十四小時內以傳真方式向本部報備並作成紀錄;並於修護完成一日內補行連線申報。
  9.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3條 …導體(線)之電流將被視為竄入電流。接地導體(線)應有傳導預期故障電流之容量,不致於過熱或造成過高之電壓,非常態狀況下,該接地導體(線)發揮預期之保護功能時,其流經之暫時性電流不被視為竄入電流。
  10.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7條 …量,在系統保護裝置動作前之期間內應能耐受流經接地導體(線)之故障電流。若無法確定此電流值,接地導體(線)之連續安培容量不得小於系統電源變壓器或其他電源之滿載連續電流。二、交流多重接地系統之系統接地導體(線):交流系統具二…
  11.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19條 …轉電壓。(二)搭接跳接線之線徑及連接方法,應能承載可能發生之故障電流,而不損傷跳接線之絕緣層或被覆之連結。
  12.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57條 …、二次側線路及接戶中性導體(線)應被有效接地。但設計作為接地故障檢出裝置及阻抗限流裝置之電路,不在此限。三、其他導體(線):非中性導體(線)之線路或接戶線導體若需接地,應被有效接地。四、突波避雷器之動作若與接地有關,應被…
  13.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24條 …。二、導線管之材質或管路之建造,其設計應使任一導線管內之電纜故障時,不致損害導線管而使鄰近導線管內之電纜受損。三、管路系統之設計應可承受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所述外力造成之表面荷重。但導線管上每三百毫米或十二英寸厚度之覆蓋物…
  14.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40條 地下供電電纜之導體、絕緣體及遮蔽層,其設計應能耐受預期故障電流之大小及持續時間。但鄰近故障點者,不在此限。地下供電電纜配件及接頭準用前項之規定。
  15.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3條 …電壓超過三百伏特或導線間電壓超過六百伏特者,於接地線路相對地故障,非被接地電路相對相故障時,其電纜之建構、運轉及維護,應能由起始或後續動作之保護裝置,迅速啟斷電路。通訊電纜與導線,及供電電纜與導線,若考量與其他地下構造物…
  16. 行政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276條 …超過三百伏特,且與通訊導線間之隔距小於三百毫米者,有裝設接地故障指示系統。(五)除符合前條規定外,具金屬導體或金屬配件之通訊電纜及通訊接戶線,其外皮內應有連續之金屬遮蔽。(六)通訊保護裝置能於通訊線路與供電導線發生碰觸時…
  17. 行政產業創新條例 第10-1條 …理、虛實整合或積層製造之智慧技術元素,並具有生產資訊可視化、故障預測、精度補償、自動參數設定、自動控制、自動排程、應用服務軟體、彈性生產或混線生產之智慧化功能者。第一項所稱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指運用符合第三代合作夥伴計畫…
  18. 行政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 第12條 …辦理原產地證明書或加工證明書申請及簽發業務。但貿易署電腦系統故障時,得先以書面方式辦理;其作業方式,由貿易署另行公告之。
  19. 行政瀕臨絕種動植物及其產製品輸出入管理辦法 第20條 …方式辦理;經核准後,由貿易署核發書面許可證。但貿易署電腦系統故障時,得先以書面方式申辦。
  20. 行政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 第3條 …及出進口廠商登記,應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為之。但貿易署電腦系統故障時,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辦理。
  21. 行政河川管理辦法 第12條 …害河防安全之使用行為。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檢查,如發現損壞、故障,應於汛期前修補完成。但無法於汛期前完成者,應為必要之應變措施;其有第三款行為時,應即依本法處理。
  22. 行政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管理辦法 第4條 …辦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以書面方式辦理:一、貿易署電腦系統故障。二、簽審文件遺失補發之申請。三、其他經貿易署公告者。前項但書之書面作業方式,由貿易署另行公告之。
  23. 行政海堤管理辦法 第14條 …情形。五、海堤之使用行為。前項第二款海堤堤身或水閘門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即通知河川分署修繕;第四款防汛搶險之各種器材、物料儲備不足時,應即通知當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補齊。第一項第五款之使用行為,致妨礙海堤安全或防護功能者…
  24. 行政自來水法 第48條 自來水事業為預防供水發生故障,應有適當之備用供水能力,並應採取種種適當措施,儘量減少斷水之可能性與時間。
  25. 行政排水管理辦法 第27條 …域排水安全之使用行為。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檢查,如發現損壞、故障致影響其功能者,應於汛期前修補完成。但無法於汛期前完成者,應為必要之應變措施;其有第三款行為時,應即依本法處理。
  26. 行政電業事故通報程序標準 第2條 …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爆炸、火災。(三)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發生故障或異常。(四)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遭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侵害。(五)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遭人員誤操作。(六)電業設備或儲能設備之核心資通系統發生資通安全事件。(…
  27.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0條 …得請公用售電業收購其合格系統生產電能之餘電,及提供系統維修或故障所需備用電力;公用售電業除有下列理由之一,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外,不得拒絕:一、能源用戶違反電業供電線路裝置規則或屋內線路裝置規則者。二、能源用戶違反本辦…
  28.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7條 …供電線路或另接輸配電業其他供電線路,以備其系統發電機組維修或故障時,供電至由合格系統發電供給之全部或部分場所。
  29. 行政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 第18條 …電適用電價另加百分之十五計算。(三)合格系統發電設備於非夏月故障次數以每年三次,每次一日為限,在雙方契約容量內,基本電費按日比例計算。二、未用電月份:(一)按經常用電適用電價百分之二十五計價。(二)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取…
  30. 行政能源管理法 第10條 …定者,得請當地綜合電業收購其生產電能之餘電,與提供系統維修或故障所需備用電力。當地綜合電業除有正當理由,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拒絕。前項收購餘電費率、汽電共生有效熱能比率與總熱效率基準、查驗方式、裝設汽電共生之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