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6 / 27 頁- 行政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 第46條 …質金融商品之履約。四、供客戶因應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或買回。五、供證券金融事業及客戶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六、供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之券源。七、供證券金融事業因應…
- 行政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管理辦法 第10條 …權性質金融商品之履約。(四)因應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或買回。(五)彌補當日沖銷交易短差之有價證券。(六)融券賣出之現券償還。二、供本證券商運用範圍:(一)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二)…
- 行政金融機構合併法 第14條 …亦同。但外國金融機構於合併、概括承受或概括讓與前,於中華民國境外所發生之損失,不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辦理扣除。金融機構依其他法律規定由接管人或清理人為概括承受、概括讓與、分次讓與或讓與主要部分之營業及資產負債者,除優先適用…
- 行政發行國際通用電子票證或與國外機構合作發行電子票證之審核標準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之國外機構,指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於中華民國境外發行電子票證之機構。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境外結構型商品係指於中華民國境外發行,以固定收益商品結合連結股權、利率、匯率、指數、商品、信用事件或其他利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之複合式商品,且以債券方式發行者。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3條 本規則所稱受託投資,係指依信託關係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之行為;所稱受託買賣,係指透過證券商從事境外結構型商品之買賣行為。本規則所稱投資人,係指受託投資或受託買賣之委託人及投資型保險之要保人。本規則所稱專業投資人,係指投資人…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4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非依本規則規定,不得於中華民國境內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投資標的。但於外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之境外結構型商品不適用本規則規定。受託或銷售機構以第二條商品為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投資…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5條 於中華民國境內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投資標的之境外結構型商品,非以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者,於國外發行機構及商品註冊地亦得以非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其當次發行之受託或銷售條件訂有交易條件者,於中華民國…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6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於中華民國境內設有分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其未設有分公司者,應由下列規定之該商品發行機構或保證機構之母公司、分公司或子公司擔任總代理人(以下簡稱總代理人):一、發行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母公司、子…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7條 …管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提存營業保證金:一、擔任一家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之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時,應提存新臺幣五千萬元。二、擔任二家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之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時,應提存新臺幣八千萬元。三、擔任三家以上…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8條 發行人、總代理人、受託或銷售機構及其負責人或受僱人,就境外結構型商品相關事務,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為之。前項事業及其人員對於境外結構型商品投資人之個人資料、往來交易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除法令…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9條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辦理下列事項:一、就其所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編製中文投資人須知,並編製中文產品說明書交付予受託或銷售機構轉交投資人。二、擔任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或保證機構在國內之訴訟及一切文件之送達代收人。三、負…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0條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將其前一營業日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名稱、經交易確認之申購或贖回之總金額及其他本會所定之事項,依本會規定之格式及內容,經本會指定之資訊傳輸系統向本會或本會指定之機構申報。發行人或總代理人…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1條 …理人如發現受託或銷售機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險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違反法令或逾越授權範圍之情事,應立即要求其改善及副知本會,並於二個營業日內將改善情形以書面通知本會。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2條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之交易事宜,應配置適足與適任及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業務人員及內部稽核人員:一、業務人員應符合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六條或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4條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公告所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參考價格資料。受託或銷售機構應於本會所定期限內,製作並交付書面或電子檔案之交易確認書、對帳單或其他證明文件予投資人,並應於對帳單上揭露最近之參考價格供投資之人…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5條 …構不得有下列行為:一、以詐欺、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發行或代理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受託投資等交易事宜。二、與投資人為投資境外結構型商品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三、為虛偽、欺罔、或其他顯著有違事實或故意使他人誤信之行為。四、未…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6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間應共同簽訂書面契約。但屬同一法律主體者,不在此限。前項契約應記載事項,應包含下列情事:一、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為遵循相關法令,要求境外結構型商品發行機構應配合提供之資…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7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符合下列條件者,由受託或銷售機構就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文件依第二十條第一項金融總會所定規範審查後,始得為於中華民國境內對專業投資人從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為投資型保單之標的:一、發行機構或…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8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符合下列條件者,由其發行人或總代理人填具申請書並檢具第十九條第一項之各款文件,送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依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四項所定審查程序、方式、審查基準、資訊揭露及相關規範審查通過後,經由受託或銷售機…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19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非以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者,其發行人或其總代理人應檢具下列文件送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審查,並應於收到審查通過通知書後二個營業日內報請本會備查:一、發行人或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依第十六條第一項…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0條 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審查程序、方式、審查基準、審查期限、審查費用、異議、資訊揭露與其他規範,由金融總會洽商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擬訂,報請本會核定;修正時,亦同。受託或銷售機構審查境外結構型商品時,應組成商品審查小組,組…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1條 發行人或總代理人申請發行或代理之境外結構型商品非以專業投資人為受託或銷售對象者,經受託或銷售機構所屬同業公會審查通過後,應於開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以之為投資型保單之投資標的前二個營業日辦理公告。前項公告內容,應記載下列…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2條 受託或銷售機構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或以之為投資型保單之投資標的時,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受託或銷售機構應確認投資人屬專業投資人或非專業投資人:(一)受託或銷售機構應就非專業投資人之年齡、知識、投資經驗、財…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3條 受託或銷售機構受託投資、受託買賣境外結構型商品或以之為投資型保單投資標的前,應向投資人說明下列事項:一、該境外結構型商品因利率、匯率、有價證券市價或其他指標之變動,有直接導致本金損失或超過當初本金損失之虞者。二、該境外結…
- 行政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第24條 發行人、總代理人及受託或銷售機構從事境外結構型商品之推介或提供境外結構型商品資訊及行銷文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藉所屬同業公會對該境外結構型商品之審查通過,作為證實申請事項或保證境外結構型商品價值之陳述或推介。二、使人誤…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32條 …關之檢查報告等資料,應分送主管機關備查。七、每年度應連同其他境外分支機構編製合併財務報表,依銀行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報主管機關備查。八、分行經理變更前,應先檢具變更後之分行經理符合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許…
- 行政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 第45條 …關之檢查報告等資料,應分送主管機關備查。三、應依法令連同其他境外分支機構編製合併財務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資料或文件。
- 行政辦理融資性租賃業務事業防制洗錢辦法 第3條 …。6.受我國監理之金融機構及其管理之投資工具。7.設立於我國境外,且所受監理規範與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所定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一致之金融機構,及該金融機構管理之投資工具。8.我國政府機關管理之基金。9.…
- 行政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組織法 第7條 本署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