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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 7 頁-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7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採固定頂槽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槽開口,除採樣測量外,應保持氣密狀態。二、槽頂不得有破洞、裂縫或未覆蓋之開口。三、應裝設儲槽真空壓力調節閥,且壓力應設定於最大允許操作壓力百分之九十以上。四、儲槽操作壓…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8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採內浮頂槽者應符合下列規定。但依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改裝者,不在此限:一、浮頂應隨時保持浮於儲存物料之液面上。但儲槽排空時,不在此限。二、浮頂與槽壁間應安裝下列之一封氣設備:(一)液態鑲嵌式密封。(二)雙…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19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採外浮頂槽於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二月六日以前已設立者,其浮頂與儲槽內壁間之封氣設備可採單封式或雙封式密封;採單封式密封應為液態鑲嵌式密封或機械式鞋形密封。於八十六年二月七日以後設立者,其浮頂與儲槽內壁間之封…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0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之檢查與修護應符合下列規定。但依第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改裝者,不在此限:一、內浮頂槽(一)於首次進料前應目視檢查浮頂及密封,若發現破洞、裂縫或其他開口,應於修護完成後始可進料。(二)依第二十二條規定完成清槽…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1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記錄、保存與申報規定如下:一、設備檢查或量測應做成紀錄,包括儲槽編號、檢查或量測日期、檢查或量測結果、設備受檢時之狀況。前條第一款第三目檢測結果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之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2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儲槽之清洗作業應符合本條之規範。但壓力槽及排空槽不適用本條規定。一、儲存物料實際蒸氣壓一百七十mmHg以上者,且單一儲槽容積一百立方公尺以上。二、儲存物料實際蒸氣壓二十一mmHg以…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3條 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污染防制設備之流量計及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適用第十四條之規定。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5條 …備之一:一、鍋爐或加熱爐之爐膛火焰區。二、具有第十六條規定之儲槽。三、能使削減率達百分之九十或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二百ppm以下之污染防制設備。裝載操作設施之排氣係採非破壞性物料回收處理方式,其削減率達百分之八十五或揮發…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8條 …液體裝載操作設施每次操作之操作時間、裝載量及裝載之物料、船舶儲槽裝設迴氣管應拍照記錄,並保存五年備查。前項紀錄應於每年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底前向地方主管機關申報前一季資料。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9條 …章適用對象為公私場所具有石化製程、第十五條規定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或第二十四條規定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之設備元件,其分類包括泵浦、壓縮機、釋壓閥、安全閥等釋壓裝置、取樣連接系統、開口閥、閥、法蘭、管牙、快速接頭或其他…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7條 本章適用對象為收受處理石化製程或第十五條規定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所屬廢水收集系統、油水分離設備、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生物曝氣池及污泥處理設施。但因應消防法規要求設置之油水分離設備且平日未操作使用者,不適用本章規定…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8條 …液面不得與大氣接觸。油水分離設備、第十五條規定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所屬廢水收集系統、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及生物曝氣池,除維修外,應維持氣密狀態;且廢水處理設施初級處理單元設備及生物曝氣池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一、採用…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43條 …,公私場所不得執行石化製程密閉設備或第二十二條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清槽作業之開蓋作業。但配合政府機關實施檢查者,不在此限。一、隔日起各空氣品質區有懸浮微粒或細懸浮微粒濃度可能達初級預警等級,且再次日為中級預警或嚴重惡化等級…
- 行政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 本條文有附件第49條 …月四日修正發布之條文施行日前設立之廢氣燃燒塔、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揮發性有機液體裝載操作設施及槽車、設備元件及廢水處理設施,其施行日期依附表五規定。本標準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 行政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2條 …、裝載操作:指將揮發性有機液體經裝載操作設施導入或導出槽車、儲槽或油輪之操作。十八、氣密狀態:揮發性有機物淨檢測值低於一千ppm之狀態。十九、設備元件:指泵浦、壓縮機、氣體釋壓裝置、取樣連接系統、閥、法蘭、槽車物料管線之…
- 行政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3條 …之設備且氯乙烯單體聚合之反應器容量○.二五立方公尺以下、單一儲槽容積十五立方公尺以下或單一儲槽二氯乙烷容積一百立方公尺以下者,不在此限:一、生產氯乙烯單體及聚氯乙烯聚合物之公私場所。二、生產二氯乙烷且用於產製氯乙烯單體之…
- 行政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製造業空氣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 第9條 二氯乙烷或氯乙烯單體儲槽,應符合下列規定:┌───┬────┬────┬────────────────┐│污染源│適用對象│施行日期│排放標準或管制規定│├───┼────┼────┼────────────────┤…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18條 開發單位應就廢棄物儲存清除處理設施或儲槽等設施,評估其對土壤及地下水體之影響。
- 行政土壤污染評估調查及檢測作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用地運作歷史等。三、事業運作情形:生產製程、使用原料、產品、儲槽設施、污染來源、污染物種類與成分、處理情形及相關污染防治措施等。四、評估調查與檢測結果:評估調查方式、採樣日期、採樣紀錄、採樣數量、位置、檢測項目、檢測方法…
- 行政環境用藥工廠設廠標準 第4條 …之製造、加工,應具有下列設備:一、調合容器。二、攪拌機。三、儲槽。四、填充設備。五、分裝或包裝設備。製造內壓噴霧劑者,應具備加壓填充設備及試漏檢查設備。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十三條第一項公告指定物質(以下簡稱指定物質)之下列地上、地下儲槽系統或貯存容器,其容積合計達二百公升以上。但不包括密閉、未拆封或倒置後不會洩漏者:(一)地下儲槽系統:指地下儲槽,或地下儲槽及與其相連接之輸送設備。(二)地…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3條 下列設備及其附屬之儲槽及輸送設備,非本辦法所稱之貯存系統:一、水污染防治法所稱廢(污)水處理設施。二、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所稱石化製程。三、共同管道法所稱公共設施管線。四、石油管理法所稱石油管線,並設置於公…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4條 事業新設地上、地下儲槽系統及容積合計達六百公升以上(以下簡稱一定規模)之貯存容器,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或於申請開工前,應檢具貯存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計畫書(以下簡稱設置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5條 事業新設地下儲槽系統於施工完成後,應檢具地下儲槽系統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完工報告書(以下簡稱完工報告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前項完工報告書應記載事項及檢附文件如下:一、完工報告摘要:(一)事業及環保…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7條 地下儲槽系統之防止污染地下水體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儲槽加注口處裝設具有防止濺溢功能之設施。二、地下儲槽系統依下列方法之一,採取防止腐蝕或物質滲漏之材質或措施:(一)使用非腐蝕材料建造。(二)使用鋼材建造者,包覆適當之…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8條 地下儲槽系統應進行總量進出管制並記錄,其實施方式及設施規定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設置儲槽自動液面計,其量測範圍至少涵蓋儲槽內底部至頂部之距離。二、每日記錄進出量及儲槽存量。三、進出物質前、後量測並記錄儲槽內之存量容積。四、…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9條 地下儲槽系統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進行監測並記錄,其監測範圍應包含儲槽區、輸送區:一、密閉測試。二、土壤氣體監測。三、地下水監測。四、槽間監測。五、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監測方式。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監測頻率應依第十一條至第十…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地下儲槽系統配置之輸送設備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免依前條規定進行監測:一、配置吸取式輸送設備符合下列情形:(一)負壓消失時,輸送設備內之物質能回流至儲槽內。(二)每段輸送設備僅有一單向閥。(三)單向閥低於吸取式幫浦。二、輸…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1條 地下儲槽系統以密閉測試方式進行監測者,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依下列頻率監測:一、儲槽:每三年一次。二、壓力式輸送設備:每年一次。三、吸取式輸送設備:每年一次。前項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事業得進行污染…
- 行政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 第12條 地下儲槽系統以土壤氣體監測方式進行監測者,應自行及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為之;其實施方式及設施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監測設備具有不因降雨、地下水、土壤濕度或其他因素影響,於儲存物質滲漏發生後測得滲漏物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