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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5條 …會提出簽證報告:一、保險費率之釐訂:簽證精算人員應就簡易人壽保險業務,定期檢視其尚在銷售中之商品費率。如其未具公平性、合理性或適足性時,應提出適當之修正費率或其他可行之處理措施。二、各種準備金之核算:簽證精算人員應確保中…
  2.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7條 簽證精算人員執行業務期間,如發現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經營有可能或已經造成其財務負面重大影響之狀況時,簽證精算人員應即以書面向總經理提報,並建議限期改善之措施,如逾期未能改善,應以書面提報董事會,其情節重大者,並應立即陳報…
  3.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8條 …算人員於業務執行範圍內,得為下列之行為:一、要求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負責人或員工提供其簽證業務有關之正確資料或文件,並回答相關問題。二、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清償能力等相關問題,參加中華郵政公司之重要決策會議,並表示意見…
  4.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3條 …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並具聲譽卓著之保險專業機構授予相當於保險業核保人員之資格,並實際協助處理核保業務一年以上者。五、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保險業核保人員資格證書者。
  5.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4條 …究機構或依法設立登記有案並具聲譽卓著之保險專業機構授予相當於保險業理賠人員之資格,並實際協助處理理賠業務一年以上者。五、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保險業之理賠人員資格證書者。
  6.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7條 本辦法所稱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所稱管理,係指對業務員招攬行為之管理。中華郵政公司所屬業務員非經辦理登記,領得登記證,不得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招攬業務。
  7.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8條 …資格測驗。二、已通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所舉辦之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者,經簡易人壽教育訓練後,得直接辦理登記。三、本辦法施行前已通過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之業務員。前項核可條件,由中華郵政公司於業務…
  8.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9條 …內或受撤銷業務員登記處分尚未逾三年。九、已登錄為其他經營同類保險業務之保險業、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或銀行之業務員未予註銷,而重複登記。十、已領得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執業證書,或充任其他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
  9.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56條 …使用或使用他人登記證。十一、招攬或推介未經金管會核准或備查之保險業務或其他金融商品。十二、為未經金管會核准經營保險業務之法人或個人招攬保險。十三、以誇大不實之方式就不同保險契約內容,或與銀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商品作不當之比較…
  10. 行政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3條 …務時,附隨代收透過其所屬網路平臺或行動應用程式(APP),與保險業合作推廣旅遊相關保險商品之保險費。十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外旅遊有關之事項。甲種旅行業經營下列業務:一、接受委託代售國內外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
  11. 行政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一、勞工保險業務: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所定政府一次撥付之金額、當年度保險費與其孳息之收入及保險給付支出之結餘、保險費滯納金及基金運用之收益。二、就業保險業務:就業保險法第三十三條所定中央主管機關自勞工…
  12. 行政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勞工保險業務:勞工保險條例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二、就業保險業務:就業保險法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三、農民健康保險業務: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所定各項給付支出及其他有關支出。四、農民職…
  1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2條 …),應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規定。保險人及保險業務員、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經營、執行本保險業務,應依本辦法規定,本辦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法令規定。
  1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3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勞動部。本辦法所稱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指保險法所定主管機關。
  1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保險業,係指經營保險法第十三條第三項人身保險業務之機構。本辦法所稱保險代理人、保險業務員及保險經紀人,係指保險法第八條、第八條之一及第九條規定者。
  1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36條 …更保險人、轉換保單或移轉保單價值準備金。保險人有終止經營年金保險業務或有併購之情形,致年金保險契約終止或轉換保單,被保險人不受前項四年期間之限制,得選擇新保險人或移轉保單價值準備金至其個人退休金專戶,原保險人及併購後存續…
  1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49條 …銷售本保險商品,應符合下列規定:一、依保險法規定取得經營人身保險業務執照之機構,或經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許可取得在臺經營人身保險業執照之外商保險業在臺分公司。二、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符合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之規…
  1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0條 …定之證明文件送請主管機關審查。主管機關審查保險人資格,應洽商保險業務主管機關之意見。
  19.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1條 …險人銷售本保險商品前,應依保險法規定辦理其銷售前應採行程式。保險業務主管機關審查前項本保險商品時,應洽商主管機關意見。
  20.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2條 主管機關應自受理保險業申請之翌日起六十日內核復。經函復限期補正者,應自受理補正文件之翌日起三十日內核復。逾期不補正者,駁回其申請。保險業依第五十條所報文件經查有虛偽情事而退件者,於退件後三個月內不得重新申請。
  21.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4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其商品屬投資型保險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其商品非屬投資型保險者,應依下列事項辦理:一、其資金運用適用保險法相關規定。二、其專設帳簿之設置、記載、資產管理及風…
  22.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5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或因勞工變更保險人、轉換保單而衍生之費用,得於保單中約定收取行政費用,並自收益中逕自扣除。但年金保險之收益率,於扣除行政費用後,仍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承受轉換保單之保險人不得收取保單轉換…
  23.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7條 保險業務員、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執行本保險業務前,應接受教育訓練,其教育訓練辦理情形應送請主管機關備查。
  24.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58條 保險業務員、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執行本保險業務時,應向事業單位出示核准文件明確告知。
  25.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1條 …保險之收支、保管資料,並得派員、委託適當機構、專業人員或函請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會同檢查保險人之經營狀況。
  26.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3條 保險人經營本保險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由主管機關通知改善,必要時得函請保險業務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一、經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認定保險人之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比率,違反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四第一項規定,且未於保險業務主管機關要…
  27.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4條 保險人不得將本保險業務委託其他保險人經營。保險人終止經營本保險業務或有併購之情形時,至遲應於終止經營本保險或併購基準日之前三十日,載明下列事項,陳報主管機關備查:一、終止經營年金保險事由。二、年金保險契約之轉換計畫。三、…
  28. 行政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65條 保險人經撤銷或自行終止經營、或因併購之情形而終止本保險業務時,其所簽訂之年金保險契約,應經被保險人同意後轉讓予其他得經營本保險業務之保險人;無法轉讓時,由主管機關會同保險業務主管機關指定保險人承受或由原保險人將保單價值準…
  29.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40條 …所定金融機構設立之勞工保險專戶儲存保管,所生孳息並以運用於本保險業務為限,且其管理應依據投保單位之財務處理相關規定辦理。
  30. 行政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98條 本條例第六十八條所稱之經費,包括辦理保險業務所需人事、事務等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