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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9條 …證據,書記官應於給閱前將涉及國家機密部分抽出,俟閱卷後再附卷保管。但依本法第十四條及本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經書面授權或核准者,不在此限。聲請複製上開國家機密,應經承辦軍事檢察官或軍事審判官同意後,依第十條第二項之規定辦理…
  2. 行政軍法機關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13條 保管國家機密人員退伍、除役或離職時,應將所保管之國家機密,逐件移交接任人員,並列冊備查。
  3. 行政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 第3條 …三、支付憑證之點收、檢查及審核事項。四、各機關簽證人員印鑑之保管、驗對及更換事項。五、國庫支票之請領、保管、登記及編報事項。六、國庫支票之簽開、覆核及分發事項。七、已簽發國庫支票特殊事件之處理事項。八、支付工作底稿之編報…
  4. 行政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5條 …七、訓練教材等資料之編印、修訂及印刷,教學設備之籌劃、使用及保管。八、國際性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九、就地施訓及數位課程之規劃。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
  5.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接收保管組,分三科辦事。二、公用財產組,分三科辦事。三、管理處分組,分四科辦事。四、改良利用組,分三科辦事。五、秘書室。六、人事室。七、政風室。八、主計室。九、資訊室,分三科辦事。十、法制室。
  6. 行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5條 接收保管組掌理事項如下:一、國家接受捐贈財產之處理。二、代管無人承認繼承遺產案件及抵繳遺產或贈與稅財產案件處理之督導。三、公用財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之處理。四、國有財產統計與國有財產產籍管理業務之處理及督導。五、未登記土地…
  7.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6條 …期之研議與支付憑證之收件、審核及控管。五、簽證人員簽證資料之保管、驗對、更換及管理。六、國庫支票印製、保管、簽發、審核及寄發之管理。七、匯款資料簽發、審核及更正之處理。八、匯撥基金調度、匯款資料傳送及存帳業務管理。九、金…
  8. 行政財政部國庫署處務規程 第7條 …作。六、債務還本付息及手續費之核撥,債務備用票及樣張、暗記之保管。七、付訖債票之核結、抽查及銷燬。八、逾期債票、債票遺失及大陸時期舊債清償案件之處理。九、其他有關債務管理事項。
  9. 行政中央政府各機關專戶管理辦法 第2條 …不在此限。二、各機關歲入以外依法令所定應專戶存管之其他公款及保管款項。三、未納入集中支付作業之經費款項。
  10. 行政公庫法 第2條 …市)公所為主管機關。第一項所定其他財物屬不動產或需要堆棧倉庫保管之動產者,應以契據、倉單或其他證明文件代之。
  11. 行政公庫法 第3條 各級公庫關於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之契據等之保管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委託銀行代理(以下簡稱代理銀行):一、國庫,由國庫主管機關委託中央銀行代理。二、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庫,由各該…
  12. 行政公庫法 第4條 …公庫代理銀行得轉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辦收款業務機構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以下簡稱代辦機構)代辦前條第一項全部或部分事務,其中有關代收稅費款業務,受託之金融機構得再委託代辦收款業務機構辦理。依前項規定轉委託或再委託者,就代辦…
  13. 行政公庫法 第7條 政府各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關於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及財產之契據等之保管事務,除本法、其他法律或地方政府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均應由代理銀行或代辦機構辦理之。各機關所管之特種基金,除營業基金、信託基金…
  14. 行政公庫法 第11條 各機關對於下列各款收入,得自行收納保管,並依規定期限,彙繳各該公庫存款戶:一、零星收入。二、機關所在地距各該公庫代理銀行或代辦機構在規定里程以外者,其收入。三、為便利繳款人繳納,經各該公庫主管機關同意者,其收入。四、駐在…
  15. 行政公庫法 第14條 各機關對於下列各款支出,得按規定自行保管,依法支用:一、額定零用金。二、機關所在地距各該公庫代理銀行或代辦機構在規定里程以外者,其經費。三、駐在國外機關所在地無代理銀行或代辦機構者,其經費。四、機關無固定地點者,其經費。…
  16. 行政公庫法 第16條 …帳戶:一、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支出,由各該機關依規定自行保管支用者。二、各機關員工薪餉、工資或其他給與之支出,由各該機關代領轉發者。
  17. 行政公庫法 第19條 …法核准保留者外,應即停止支付。各機關依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自行保管依法支用之各款支出,於會計年度結束時,其有未支付餘額,應依前項規定,停止支付,並即繳交各該公庫存款戶。
  18. 行政公庫法 第22條 …於各級政府財產之契據與關於債權、債務之重要契約及票據、證券之保管,應分類編號,詳明記載,妥為保存;如有必要,並應抄錄副本或攝製照片,或以電磁紀錄之儲存體保存。各機關對於前項委託保管事務,應隨時注意其兌償期限,並定期派員清…
  19. 行政公庫法 第25條 …管機關得終止其代理。依第十一條第一項及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自行保管之款項,遇有損失時,除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外,應由自行保管機關保管人員負賠償之責。
  20. 行政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6條 …鐵道部依照還本付息表所載每次應還本息數目,按月撥交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專款存儲備付,有不敷時,由鐵道部補足之。
  21. 行政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7條 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由財政部、審計部、管理中英庚款董事會與經理本公債之銀行,各派代表一人,鐵道部代表二人,共同組織之。其組織規程,由鐵道部擬訂,呈行政院核准備案。
  22. 行政民國二十六年京贛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8條 本公債還本付息事宜,由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辦理,並指定中央銀行為經付本息機關。
  23. 行政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條例 第8條 …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撥款購足,於每期發行日全數撥交本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全權保管備付。
  24. 行政民國三十八年黃金短期公債條例 第9條 本公債特設基金保管委員會,由政府指派代表三人,並選聘中外金融商界代表六人組織之,其組織規程另定之。基金保管委員會對於本公債基金之保管應負全責,在本公債未償清前,其保管權限不得變更。
  25. 行政劣菸劣酒回收銷毀處理辦法 第9條 …三、未回應廠商家數或人數。四、已回收之菸酒數量。五、回收菸酒保管地點及負責保管之人員。六、清點查核回收菸酒數量之次數及結果。七、預計完成之期限。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應報告事項。
  26. 行政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7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二、本基金年度預算、決算之審議。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四、其他有關事項。
  27. 行政地方建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3條 本基金之保管及運用應注重收益性及安全性,其存儲並應依公庫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8. 行政地方政府公庫代理銀行遴選辦法 第5條 …行依本法第四條轉委託其他金融機構、代辦收款業務機構或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以下簡稱代辦機構)代辦相關事務,除受託之代辦機構為國營金融機構或符合第三條所訂基本條件並經各該公庫代理銀行同意者外,應要求受託之代辦機構提供相當之擔保…
  29. 行政國庫支票管理辦法 第6條 …庫支票,在未領用前,由本署委託第四條所定印刷機構或國庫經辦行保管。前項印妥之空白國庫支票,本署驗收後,應登記於空白國庫支票收發登記簿。本署領用第一項委託保管之空白國庫支票時,應備文向保管單位提領,並分別登記於空白國庫支票…
  30. 行政第二期鐵路建設公債條例 第6條 本公債還本付息事宜,由鐵道部委託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辦理,並指定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為經付本息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