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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 200 頁-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2條 …方式性質特殊者,經考選部報請考試院核定後,得委託機關、學校、團體辦理。前項所稱機關指請辦考試之中央機關、地方機關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中央職業主管機關。所稱學校指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所稱團體指各專門職業及技…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3條 典試法第十四條第四項所指機關、學校、團體之公信力,於認定時應斟酌下列事項:一、成立或設立後滿一年,著有聲譽。二、有具體實績足證具有辦理同性質考試之相關經驗及能力。三、辦理該項考試所預定投入之人力、設備、場所、執行程序及其…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4條 …校,報請考試院核定後,由考選部函請委託。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團體,由考選部評估並報請考試院核定後,與之訂立書面契約。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7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應依照有關法規及典試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下列考試事項:一、考試日程之排定。二、試卷之印製、彌封、收發及保管。三、彌封姓名冊之保管。四、試題之收取及保管。五、試題之繕印及分發。六、試場之洽…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8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團體,應依試務處組織規程之規定設試務處辦理考試。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9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於考試報名前,應將下列表件函送考選部核備:一、工作預定進度表。二、試務處組長以上人員名冊。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0條 委託辦理考試時,考選部應指派人員指導受委託之機關、學校、團體,辦理考試事務。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1條 考試辦理竣事,受委託辦理考試事務之機關、學校、團體,應將考試辦理情形及關係文件,函送考選部轉報考試院核備。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2條 委託機關、學校、團體辦理之考試,考試報名費收入由考選部解繳考選業務基金專戶,考試經費由考選部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交由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支用。
- 考試委託辦理考試辦法 第13條 受委託辦理考試之機關、學校、團體,其辦理考試人員應嚴守秘密。如有洩漏,依典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理。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第3條 …定(議)範圍內,視為本準則所定專技考試國際互惠認可。各類專業團體經所屬職業主管機關授權與外國性質相當之組織簽訂交流協議、合作備忘錄,約定各該專門職業執業考試或執業資格條件之相互認許,並經所屬職業主管機關核定或認許者,如該…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國際互惠認可準則 第4條 職業主管機關得依各該專業團體之申請,經審查確認領有我國核發之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有效執業證書之我國人民,得於申請認可國家或區域享有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應試科目、方式程序之減免,或得直接於該國家或區域執業者,得為各…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第7條 …專題研究)。(五)心理測驗理論與技術(研究或專題研究)。六、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領域課程:(一)團體諮商理論與實務或團體諮商理論與技術(研究或專題研究)。(二)團體諮商(研究或專題研究)。(三)團體心理治療(研究或專題研究…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 第9條 …倫理。四、心理健康與變態心理學。五、個案評估與心理衡鑑。六、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前項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均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語言治療師考試規則 第5條 …校、政府立案之聽語相關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聽語相關團體等場所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三百七十五小時,其中應包括語言、言語、吞嚥及聽力障礙等實習項目,成績及格者。
- 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聽力師考試規則 第5條 …校、政府立案之聽語相關機構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聽語相關團體等場所實習至少六個月或至少三百七十五小時,其中應包括聽力、語言及言語障礙等實習項目,成績及格者。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4條 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5條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6條 …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使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亦不得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關之選舉活動。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7條 公務人員不得於上班或勤務時間,從事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但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不在此限。前項所稱上班或勤務時間,指下列時間:一、法定上班時間。二、因業務狀況彈性調整上班時間。三、值班或加班時間。四、因公…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8條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要求、期約或收受金錢、物品或其他利益之捐助;亦不得阻止或妨礙他人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擬參選人依法募款之活動。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9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一、動用行政資源編印製、散發、張貼文書、圖畫、其他宣傳品或辦理相關活動。二、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第12條 公務人員於職務上掌管之行政資源,受理或不受理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依法申請之事項,其裁量應秉持公正、公平之立場處理,不得有差別待遇。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所稱政黨,指依政黨法規定完成備案及人民團體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備案成立之團體;所稱政治團體,指依人民團體法規定經許可設立之政治團體。本法及本細則所稱公職候選人,指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之候選人,…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本法第六條所稱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關之選舉活動,其範圍如下:一、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之選舉、罷免活動。二、推薦公職候選人所舉辦之活動。三、內部各項職務之選舉活動。
- 考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 第4條 本法第七條第一項所稱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活動,指由政黨或政治團體所召集之活動及與其他團體共同召集之活動,包括於政府機關內部,成立或運作政黨之黨團及從事各種黨務活動等;所稱依其業務性質,執行職務之必要行為,指依相關法令規定…
- 考試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辦法 第23條 保訓會為增進公務人員與產學界及民間團體之人才交流及學習分享,並提升培訓成效,得接受非公務人員之本國人士報名參加本訓練;其人員之資格審查及遴選評鑑作業程序等,比照第六條及第七條規定辦理。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第3條 …長二人,縣(市)政府機關首長三人。軍公教人員代表由下列機關、團體推派人員組成:一、公務人員代表五人,其中四人由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推派之;其餘一人由銓敘部推派之。二、軍職人員代表二人,由國防部推派之。三、教育人員代表…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第4條 …出席。代表軍公教人員之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應由其推派之機關或團體改派人員出席。前二項指派或改派之人員,均應先期通知本會,列入出席人數,並得參與會議發言;其非經機關首長或推派之機關、團體明確授權者,不得參與表決。
- 考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委員產生辦法 第5條 …年,其中代表軍公教人員之委員聘期屆滿得續聘一次。但同一機關、團體推派代表軍公教人員之委員二人以上者,續聘人數不得超過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