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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4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輔導休閒農業區發展,得辦理休閒農業區評鑑,作為主管機關輔導依據。前項休閒農業區評鑑以一百分為滿分,主管機關得依評鑑結果協助推廣行銷,並得予表揚。休閒農業區評鑑結果未滿六十分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擬具…
  2.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5條 …設置休閒農場之場域,應具有農林漁牧生產事實,且場域整體規劃之農業經營,應符合本條例第三條第五款規定。取得籌設同意文件之休閒農場,應於籌設期限內依核准之經營計畫書內容及相關規定興建完成,且取得各項設施合法文件後,依第三十條…
  3.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6條 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自然人、農民團體、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農業企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前項之農業企業機構應具有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經營實績。休閒農場內有農舍者,其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農…
  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17條 設置休閒農場之農業用地占全場總面積不得低於百分之九十,且應符合下列規定:一、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一公頃。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小於○‧五公頃:(一)全場均坐落於休閒農業區內。(二)全場均坐落於離島地區。(三)場內生產…
  5.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0條 …明。四、現況分析:(一)地理位置及相關計畫示意圖。(二)休閒農業發展資源。(三)基地現況使用及範圍圖。(四)農業、森林、水產、畜牧等事業使用項目及面積,並應檢附相關經營實績。(五)場內現有設施現況,併附合法使用證明文件或…
  6.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1條 休閒農場之農業用地,得視經營需要及規模,設置下列休閒農業設施:一、住宿設施。二、餐飲設施。三、農產品加工(釀造)廠。四、農產品與農村文物展示(售)及教育解說中心。五、門票收費設施。六、警衛設施。七、涼亭(棚)設施。八、眺…
  7.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2條 休閒農場得申請設置前條休閒農業設施之農業用地,以下列範圍為限: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非都市土地之下列用地:(一)工業區、河川區以外之其他使用分區內所編定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二)工業區、河川區、森林區以外之其他使用分區…
  8.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3條 休閒農場設置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設施者,農業用地面積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全場均坐落於休閒農業區範圍者:(一)位於非山坡地土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二)位於山坡地之都市土地在一公頃以上或非都市土地面積達十公頃以上。二、…
  9.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4條 休閒農場內各項設施之設置,均應以符合休閒農業經營目的,無礙自然文化景觀為原則,並符合下列規定:一、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一)以集中設置為原則。(二)住宿設施為提供不特定人之住宿相關服務使用者,應依規定取…
  10.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5條 農業用地設置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位於非都市土地者:應以休閒農場土地範圍擬具興辦事業計畫,註明變更範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編定。興辦事業計畫內辦理變更編定面積達二公頃…
  11.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6條 依前條規定申請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或提具興辦事業計畫,得於同意籌設後提出申請,或於申請休閒農場籌設時併同提出申請。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審查事項,及興辦事業計畫之內容、格式及審查作業要點,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直轄市、縣(…
  12.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6-1條 …規定取得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後,除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至第四款休閒農業設施,得依法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外,已取得容許使用之第二十一條第五款至第十一款、第二十款或第二十一款休閒農業設施,在不影響休閒農業設施用途及結合休閒農場經營…
  13.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8條 經營計畫書所列之休閒農業設施,得於籌設期限內依需要規劃分期興建,並敘明各期施工內容及時程。
  14.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29條 …場許可登記證。四、取得許可登記證前擅自以休閒農場名義經營休閒農業,有本條例第七十條情事。五、未依經營計畫書內容辦理籌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限期改正未改正,經第二次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仍未改正。六、其他不符本辦法…
  15.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1條 …四、經營項目。五、全場總面積及場域範圍地段地號。六、核准休閒農業設施項目及面積。七、核准文號。八、許可登記證編號。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事項。依第二十八條規定核准分期興建者,其分期許可登記證應註明各期核准開放面積及各…
  16.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4條 …送中央主管機關,由中央主管機關審查符合規定後核准之。涉及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或提具興辦事業計畫者,得併同提出申請。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經同意變更經營計畫書者,應於核准變更期限內,依變更經營計畫書內容及相關規定興建完…
  17.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5條 …:一、申請籌設休閒農場,經營計畫書內容顯不合理,或設施與休閒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二、場域有妨礙農田灌溉、排水功能,或妨礙道路通行。三、不符本條例或本辦法相關規定。四、有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其他有關土地使…
  18.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7條 …符本辦法所定休閒農場申請設置要件。第一項及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農業用地,有涉及違反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應併依其各該規定辦理。
  19.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9條 …經同意籌設及取得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得予下列輔導:一、休閒農業規劃、申請設置等法令諮詢。二、建置休閒農場相關資訊資料庫。三、休閒農業產業發展資訊交流。四、經營有機農業或產銷履歷農產品產銷所需資源協助。五、其他輔導事項。
  20.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39-1條 …國有財產法所定計收基準百分之五十計收。三、非屬前二款,仍維持農業使用範圍者,依國有財產法所定計收基準百分之二十計收。依前項各款計收之權利金金額,不得低於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機關依法令應繳付之稅費。符合第一項資格之休閒農場經…
  21.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當地休閒農業發展現況,訂定補充規定或自治法規,實施休閒農場設置總量管制機制。
  22. 行政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第41條 休閒農業區或休閒農場,有位於森林區、水庫集水區、水質水量保護區、地質敏感地區、濕地、自然保留區、特定水土保持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沿海自然保護區、國家公園等區域者,其限制開發利用事項,應依各該相關法令…
  23. 行政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3條 本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五人至三十一人,其中一人為召集委員,由農業部(以下稱本部)部長指定之;其餘委員,由本部部長就本部與所屬機關(構)代表、其他有關機關代表、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遴聘(派)之。前項專家學者、民間保育…
  24.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農業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推廣機關(構),係指校院、農民團體、農業財團法人、農業社團法人、企業組織或有關機關(構)、團體。
  26.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3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委託農業推廣機關(構)辦理農業推廣業務者,得依本辦法辦理評鑑及獎勵。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辦理農業推廣業務之農業推廣機關(構),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評鑑及獎勵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辦…
  27.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4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推廣業務之委託,係指專案委託或補助計畫。
  28.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5條 …源發展計畫。二、重點產業推廣輔導計畫。三、主管機關交辦之重大農業施政之行政服務推廣工作。
  29.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7條 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農業推廣機關(構)之評鑑。評鑑之項目及配分如下:一、農業推廣機關(構)執行受託計畫之成效(五十分)。(一)計畫執行(十五分)。(二)計畫成果(二十五分)。(三)計畫成果運用與貢獻(十分)。二、農業推廣機…
  30. 行政農業推廣機關(構)評鑑獎勵辦法 第9條 …者,給予下列方式獎勵:一、核發獎牌,公開表揚。二、計畫執行對農業有重大貢獻者,核發獎金。三、列為次年度委託計畫之優先遴選對象。四、由主管機關辦理業務觀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辦理評鑑,得訂定獎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