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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灌溉管理組織設置辦法 第3條 …導。三、農田水利設施興建、管理、改善及維護。四、農田水利設施災害預防及搶救。五、灌溉管理組織內專任職員之人事管理。六、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所屬資產管理及收益。七、主管機關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交辦事項。
  2.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3.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4條 因災害重建需要,擬定或變更都市計畫者,得合併擬定或變更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計畫草案於公開展覽十五日並辦理說明會後逕送內政部審議;由內政部召集各相關都市計畫委員會聯席審議後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條、…
  4.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5條 受災地區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改建、修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者,其申請建築執照時,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
  5.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6條 …分區管制規定之建築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原地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者,得於災害發生日起三年內檢附原領使用執照、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向當地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准,依不超過原有使用執照…
  6.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7條 受災地區非都市土地內合法建築物,經各級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原地重建,或於其他可建築土地重建之農舍或住宅,符合其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所定建築管理自治法規規定得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或營造業承造者…
  7.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8條 因災害發生地層移動,致土地界址與地籍圖經界線有偏移時,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應參酌地籍圖、原登記面積及實地現況辦理測量,並修正地籍圖。前項土地因災害致界址相對位置變形者,應先由該地政機關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三十日內相互協…
  8.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0條 受災地區建築物因災害損壞,必須拆除重建、改建或修建之認定,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視實際需要規定之。
  9.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5條 因重大災害重建需要,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得縮短登記機關辦理受災地區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補給公告之期間為七日,不受土地法第七十九條第二款及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10. 行政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16條 不動產權利登記名義人因重大災害死亡,其繼承人辦理不動產權利繼承登記時,得免檢附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依前項規定辦理繼承登記者,於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但申請政府災區優惠貸款而設定抵押權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
  11. 行政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12. 行政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指依氣象、水文、地質、地形、災害紀錄及其他基本資料,分析模擬發生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可能性之相關資料。
  13. 行政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3條 …氣象:交通部。二、水文、地質:經濟部。三、地形:內政部。四、災害紀錄及其他基本資料:各中央有關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14. 行政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公開之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種類如下:一、土石流災害(一)土石流潛勢溪流位置圖及影響範圍。(二)土石流警戒基準值。(三)土石流災害紀錄。二、大規模崩塌災害(一)大規模崩塌潛勢區位置圖及影響範圍。(二)大規…
  15. 行政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5條 …會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審查後,建置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庫,適時更新並依法公開於主管網站。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潛勢資料公開後,本會視災害實際發生情形、影響程度,依前項規定審查後,進行資料庫之維護或更新。
  16. 行政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6條 遇有地形變動或重大災害時,各土地管理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適時檢討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基本資料,並送本會審查。
  17.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險人核定通知文件之翌日起六十日內,填具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審議申請書(如附表,以下簡稱審議申請書)一式二份,並檢附保險人原核定函影本及其他有關證件,經由保險人向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
  18.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第9條 農監會為審議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件,設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其名額分配如下:一、爭議審議組組長為當然委員並為召集人。二、社會保險、保險學、社會福…
  19. 行政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所稱致有發生災害或危害公共設施之虞,指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而言;主管機關採取緊急處理時,應通知山坡地經營人、使用人或所有人。但無法通知者,不在此限:一、土砂或渣物淤塞河床或水道。二、破壞地表或地下水源涵養…
  20. 行政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監會)之任務如下:一、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年度計畫及業務報告之審議事項。二、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業務之檢查事項。三、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年…
  21.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民福祉,特制定本法。水土保持,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2.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條 …育水土資源、維護自然生態景觀及防治沖蝕、崩塌、地滑、土石流等災害之措施。二、水土保持計畫:係指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所訂之計畫。三、山坡地:係指國有林事業區、試驗用林地、保安林地,及經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自然形勢…
  23.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8條 …岸之侵蝕或崩塌。七、沙漠、沙灘、沙丘地或風衝地帶之防風定砂及災害防護。八、都市計畫範圍內保護區之治理。九、其他因土地開發利用,為維護水土資源及其品質,或防治災害需實施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前項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由中央主管…
  24.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19條 …二、主要河川集水區:以保護水土資源,防治沖蝕、崩塌,防止洪水災害,維護自然生態環境為重點。三、海岸、湖泊沿岸、水道兩岸:以防止崩塌、侵蝕、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鄰近土地為重點。四、沙丘地、沙灘:以防風、定砂為重點。五、其…
  25.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2條 …。但其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十萬…
  26. 行政水土保持法 第38條 為落實本法保育水土資源,減免災害之目的,主管機關應擬定輔導方案,並於五年內提出實施水土保持之成效報告。前項輔導方案,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並送立法院核備。
  27. 行政農業保險法 第1條 為建立農業保險制度,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對農、林、漁、牧業之損失,提高農業經營保障,安定農民收入,特制定本法。
  28. 行政農業保險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農業保險:指為填補天然災害或其他事故所致保險標的之實際或推定損失,經主管機關公告之保險。二、保險標的:指農、林、漁、牧業產物相關品項。三、保險業: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許可,並依法設立登記以經營保…
  29. 行政農業保險法 第10條 …機關得視保險標的、險種、保險費補助之對象及比率,調整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之現金救助額度。第一項保險費補助之對象、比率、額度、申請程序、核發、補助之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30. 行政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試辦辦法 第2條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本職災保險)於試辦期間因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以下簡稱職業傷病)之保險給付種類分為傷病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就醫津貼及喪葬津貼四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