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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 63 頁-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有害廢棄物之輸入,應由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許可文件,始得於輸出國裝船、輸入。前項之申請,申請…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5條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輸入,應由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利用許可之機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核發許可文件後,始得輸入。前項一般事業廢棄物為船舶本身或港口貨物裝卸作業所產生者,其輸入不適用本辦法。第…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6條 申請輸入廢棄物,其申請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得核發輸入許可文件:一、曾輸入廢棄物,於回收、清除、處理過程中,發生嚴重危害人體健康或生活環境事實。二、五年內曾遭查獲違法輸入一般事業廢棄物五次、有害混合五金廢料三次…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7條 依本辦法核發之輸入許可文件,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許可文件字號。二、廢棄物名稱及代碼。三、輸入者名稱及地址。四、負責人姓名及地址。五、輸出國及輸出者。六、許可輸入數量。七、許可文件核發日期及有效期間。八、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8條 經許可輸入之廢棄物抵達本國口岸後,輸入者應於提貨三日前,以書面載明或網路申報方式向貯存、處理設施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輸入口岸、到岸日期、預定提貨日期、運輸方式、廢棄物名稱、數量及貯存、處理場所等事項。直轄市…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9條 經許可輸入之廢棄物,其在本國境內之運送,輸入者應以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輸入情形。輸入之廢棄物處理完畢後,輸入者應通知貯存、處理設施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副知中央主管機關,並依原…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0條 未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擅自輸入有害廢棄物或一般事業廢棄物,或經許可輸入且已運達我國口岸之廢棄物因故不得進口或未經提領,其收貨人、貨品持有人或運送人,應於接獲通知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批廢棄物退運出口。前項之廢棄物,其尚未通…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二、接受國主管機關出具同意該有害廢棄物輸入之文件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三、接受國政府認可處理機構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廢棄物處理或污染防治相關許可文件。四、申請輸出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2條 …一、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二、接受國政府同意該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之同意文件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三、申請輸出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醫療機構開業執照或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四、廢棄物主要成分…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5條 …申請者為三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縮短:一、接受國出具之同意輸入文件有效期限屆期不足者。二、因故需復運進口之處理與運輸所需經費之財務保證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所列責任擔保期限不足者。三、應檢具書件中屬契約者,其期限不足者。四…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7條 …文件及原報關輸出之出口報單證明聯。三、第三國主管機關出具同意輸入之文件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及該國政府認可之處理機構同意處理該廢棄物之書面同意文件。四、本國原輸出之廢棄物及清理責任歸屬我方之受該批輸出廢棄物污染之相關污…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18條 …受國政府通知拒絕該批廢棄物之文件。二、第三國主管機關出具同意輸入之文件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及該國政府認可之處理機構同意處理該廢棄物之書面同意文件。三、本國原輸出廢棄物來源及確認其性質之說明資料。必要時,主管機關得要求…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4條 依本辦法許可輸入或輸出之廢棄物,於事業或輸入、輸出者之貯存場所與港口、貨櫃場或航空站間之運送方式,由輸入者或輸出者依下列方式為之:一、以自有車輛運送。二、租用合法運輸業車輛運送。三、委託廢棄物清除機構運送。採前項第二款方…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6條 …進行釐清:一、邀請學者專家開會研商。二、向相關國家主管機關或輸入輸出相關業者進行書面或實地查證。第一項所定審查期間,不含下列期間:一、申請者補正期間。二、向相關國家主管機關或輸入輸出相關業者查證期間。三、其他不可歸責於主…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29條 依本辦法申請並經許可者,其進行廢棄物輸入輸出相關作業時,應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書件及許可文件內容辦理,不得為未經許可之事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於取得輸出許可文件後,就該許可輸出之廢棄物種類有新增加之委託事業者,得於原許可輸…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0條 主管機關查獲已核發之輸入、輸出、復運進口或轉運許可文件係以虛偽文件申請取得者,應撤銷該許可文件。前項之虛偽文件,係指申請前項許可文件時所需之各項書件、必要之公證或認證文件或章戳,及與國外文件原意背離之中文翻譯。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廢止原核發之輸入或輸出許可文件:一、轉借許可文件予他人使用。二、輸入或輸出之貨品與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符。三、未依申請書件內容辦理廢棄物之輸入或輸出作業、貯存或處理,致污染環境。四、遭停工、停業…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2條 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輸出、輸入許可文件之廢棄物,於報關時若有疑義,由核發許可文件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未依本辦法申請輸出、輸入許可文件,致有報關貨品是否屬廢棄物範疇疑義時,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3條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之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許可,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4條 依本辦法申請並經許可之輸入、輸出、過境或轉口行為,其運輸方式應依相關國際公約及國際航運管理規定包裝及標示。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5條 …國依據巴塞爾公約簽有雙邊、多邊或區域協定之國家,雙方廢棄物之輸入輸出,應優先依雙邊、多邊或區域協定辦理,協定未規範者,依本辦法規定辦理。前項簽有雙邊、多邊或區域協定國家及協定內容,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第36條 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採空運方式者,準用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7條 從事學術或技術研究、研發而有輸入或輸出事業廢棄物樣品必要者,得由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設備商、學術單位或研究機構以專案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其屬有害事業廢棄物者,應先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前項輸入申請,應…
-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4條 …、程式基本假設、功能限制、曝露途徑、模式程式結構、計算流程、輸入輸出資料、使用參數及分析結果等。並分別評估預期輻射影響與意外事故輻射影響。既有核能電廠內興建放射性核廢料儲存或處理場所者,應將相關環境影響予以加成評估。核能…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2條 …究發展及宣導。八、廢棄物清理之國際合作及科技交流。九、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之督導。十、有害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過境及轉口之同意。十一、資源回收管理基金之管理及運作。十二、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廢棄物清理之協…
- 行政廢棄物清理法施行細則 第3條 …物清理之監測、調查、檢驗分析及統計資料之製作。十一、廢棄物之輸入、輸出、過境、轉口許可文件之核發與督導、查核、管制及管理。十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之登記及管理。十三、其他有關直轄市或縣(市)廢棄物清理事項。
-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5-1條 …設施者為限:一、貨品出口同意書申請書。二、接受國主管機關同意輸入文件或輸入不予管制之證明文件。三、申請輸出者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四、接受國處理機構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廢棄物處理許…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第2條 …造業者之營業量為其容器購入量及容器生產量。容器製造業者及容器輸入業者之營業量為其容器銷售量。(三)物品或容器商品受託製造業者之營業量為其物品或容器商品受託製造量。(四)生質塑膠原料製造業者之營業量為其生質塑膠原料銷售量。…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第3條 責任業者應於首次製造或輸入責任物之日起二個月內,依其責任物項目,分別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責任業者管理辦法 第4-1條 …本體來源標誌:一、紙製平板容器之製造業者。二、紙製平板容器之輸入業者。三、紙製平板容器商品之輸入業者。前項所定之責任業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標示容器本體來源標誌:一、紙製平板容器之本體表面積未達一百平方公分或因表面材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