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的搜尋結果
條文搜尋結果
第 53 / 68 頁- 行政金融業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5條 …在投資人權益之影響及未來有無申請上市或上櫃之計畫。六、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五條規定核准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公司發行新股者,應說明未來上市(櫃)計畫。七、本次發行員工…
- 行政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 第2條 …之人不得擔任非金融事業之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但擔任財團法人或非營利之社團法人職務者,不在此限。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其代表人或被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擔任董事、監察人者,準用前二項規定。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5條 …用者註冊及開立電子支付帳戶或辦理儲值卡記名作業之申請時,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查詢使用者之下列資料,並留存相關紀錄備查:一、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存款帳戶資料。二、電子支付機構交換有關電子支付機…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 第13條 …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政府依法遴選派任代表人之事業機構與財團法人,得不適用之。三、由代表人或其所授權之代理人以臨櫃審查、符合電子簽章法之憑證或透過視訊櫃員機,確認使用者之身分。第九條第三項規定,於前項第一款情形準用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5條 電子支付機構與特約機構簽訂及終止契約時,應通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電子支付機構簽訂非個人特約機構時,及對於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最近六個月平均交易額達新臺幣八萬元之個人特約機構,應向聯徵中心查詢下…
- 行政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9條 …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政府依相關法令遴選派任代表人之事業機構與財團法人,電子支付機構得將提領款項轉入或撥付款項至其指定之金融機構相同幣別存款帳戶。三、非個人使用者或特約機構屬總公司或受總公司管轄之分支機構,電子支付機構得將…
- 行政銀行法 第25-1條 …企業。(三)第一目之人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一)同一法人與其董事長、總經理,及該董事長、總經理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二)同一法人及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
- 行政銀行法 第91條 …收受存款,應以其投資、授信之公司組織客戶、依法設立之保險業與財團法人及政府機關為限。工業銀行之設立標準、辦理授信、投資有價證券、投資企業、收受存款、發行金融債券之範圍、限制及其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 行政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 第5條 …三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交易相對人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之確認登記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規則辦理之規定。二、外匯指定銀行兼營證券自營業務,於營業處所買賣之標的屬外幣計價之結構型…
- 行政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第2條 …影本或予以記錄。二、持卡人提供國民身分證資料者,應向內政部或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以下簡稱聯徵中心)查詢國民身分證領補換資料之真實性;客戶提供居留證資料者,發行機構應向內政部查詢資料之真實性。三、應向聯徵中心查詢下列…
- 行政保險法 第138-1條 …,以主管機關建立之危險分散機制為之。前項危險分散機制,應成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負責管理,就超過財產保險業共保承擔限額部分,由該基金承擔、向國內、外為再保險、以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為之或由政府承受。前二項有關危險分散機…
- 行政保險法 第139-2條 …企業。(三)第一目之人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一)同一法人與其董事長、總經理,及該董事長、總經理之配偶與二親等以內血親。(二)同一法人及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
- 行政保險法 第143-1條 …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財團法人安定基金之組織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
- 行政保險法 第177-1條 …理爭議處理、車禍受害人補償業務而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保險事務財團法人。前項書面同意方式、第一款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主管機關訂定辦法管理之。保險業為執行核保或理賠作業需要,處理、利用依法所蒐集保險契約受益人之姓名、…
- 行政與境外機構合作或協助境外機構於我國境內從事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相關行為管理辦法 第17條 …規定。經核准機構與我國境內收款方客戶簽訂及終止契約時,其通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相關資料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準用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第五條之規定。但經核准機構為我國境內收款方客戶辦理第四條第一項第四款服務,不…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2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之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在法院登記之財產總額達新臺幣一億元或年度收入總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者,其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之格式、項目、編製方式、應記載事…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3條 工作計畫之訂定,應以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並符合捐助章程規定。工作計畫應敘明工作計畫目標、實施內容、預期效益、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其內容如附件一。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6條 工作報告應敘明工作計畫執行情形,並分析達成財團法人設立目的、捐助章程規定之情形,以及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其內容如附件四。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之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第7條 …方式、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應依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辦理。
- 行政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4條 …任非保險相關事業之董(理)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之人。但擔任財團法人或非營利之社團法人職務者,不在此限。違反前四項兼職限制規定者,主管機關得限期命其調整;無正當理由屆期未調整者,應予解任。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其代表人或被…
- 行政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 第6條 …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或擔任董事長、總經理或過半數董事之企業或財團法人。二、同一法人之關係人:(一)該法人之董事長、其配偶及直系血親。(二)該法人與前目之自然人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三分之一之企業,或擔任董…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1條 本準則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四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條 …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主管之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以下簡稱財團法人),其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之編製,依本準則辦理,並遵循商業會計法規定;其未規定者,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3條 本準則所稱會計事務之處理,指財團法人從事會計事項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及據以編製財務報表。財團法人會計事務之處理,其會計基礎應採權責發生制,會計年度採曆年制,並以國幣為記帳本位幣。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4條 財團法人應依其會計事務之性質,業務實際情形與管理上之需要,訂定會計制度。會計制度之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訂定之依據及實施範圍。二、簿記組織系統圖。三、財務報告、會計簿籍及會計憑證之種類及格式。四、會計科(項)目之名稱及…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5條 財團法人會計制度應報本會備查,修正時亦同。前項報請備查之期限為法院完成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6條 …財務報告,指財務報表及其他有助於使用人決策之揭露事項及說明。財團法人編製之財務報告,應允當表達財團法人之資產負債、營運結果及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 行政退除役官兵福利服務業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7條 …註,除新設立或本會另有規定者外,應採兩期對照方式編製,並應由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或該等職務之人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
- 行政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承保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 第14條 …三輛以上汽車交通事故,參照前款規定請求應負給付義務之保險人、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連帶為給付。前項所稱牽涉,係指事故汽車於某一時間,參與、涉入、牽扯或牽連在汽車交通事故中,而與受害人之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