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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聽力師法 第5條 非領有聽力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聽力師之名稱。
  2. 行政聽力師法 第12條 …。二、非器質性聽覺評估。三、內耳前庭功能評估。四、聽覺輔助器使用評估。五、人工耳蝸(電子耳)之術前與術後聽力學評量。六、聽覺創健、復健。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聽力師業務。前項業務,應經醫師診斷後,依醫師之照會或醫囑…
  3. 行政聽力師法 第19條 聽力所之名稱使用、變更,應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其名稱使用、變更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非聽力所,不得使用聽力所或類似之名稱。
  4. 行政聽力師法 第28條 聽力師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聽力師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5. 行政聽力師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後發還。三、聽力所平面配置圖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四、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所定聽力師之執行業務證明文件。五、其他依規定應檢具之文件。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前項之申請,經派員履勘後,核與規定相…
  6.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5條 非領有驗光人員證書者,不得使用驗光人員名稱。
  7.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12條 …不得為之。二、一般隱形眼鏡之配鏡。三、低視力者輔助器具之教導使用。四、其他依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所為之驗光。驗光生之業務範圍如下:一、一般性近視、遠視、散光及老花之驗光,包含為一般隱形眼鏡配鏡所為之驗光;十五歲以下者…
  8.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15條 …布施行前已執行業務者,其實際服務年資得併予採計。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變更,應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非驗光所,不得使用驗光所或類似之名稱。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
  9.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41條 驗光人員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驗光人員證書。
  10.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44條 …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五條規定,未領有驗光人員證書,使用驗光人員名稱。二、違反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非驗光所,使用驗光所或類似名稱。三、違反第二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非驗光所,為驗光廣告。四、違反第二十四條規定,驗光人…
  11. 行政驗光人員法 第48條 …,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一、違反第十五條第四項規定,使用或變更驗光所名稱未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二、違反第十五條第六項所定之驗光所設置標準。三、違反第十六條規定,負責驗光人員對驗光所業務未負督導責…
  12. 行政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9條 …其影本一份;正本驗畢後發還。三、驗光所平面配置圖及建築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四、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二項所定驗光人員執行業務證明文件。五、其他依規定應檢具之文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前項之申請,應派員履勘後,核與規定相…
  13. 行政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本法第十五條第六項所定驗光所名稱之使用、變更,其名稱應標明驗光所,且不得使用下列名稱:一、單獨使用外文之名稱。二、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區域內,他人已登記使用之名稱。三、使用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區域內,與被撤銷或廢止開…
  14. 行政驗光所設置標準 第4條 教導低視力者使用輔助器具時,應配置相關必要設備。
  15.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7條 非領有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者,不得使用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名稱。
  16.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21條 牙體技術所名稱之使用或變更,應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非牙體技術所,不得使用牙體技術所或類似之名稱。
  17.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22條 牙體技術所不得使用下列名稱:一、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區域內,他人已登記使用之牙體技術所名稱。二、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區域內,與被廢止開業執照未滿一年或受停業處分之牙體技術所相同或類似之名稱。三、易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
  18.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29條 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將其證照租借他人使用者,廢止其牙體技術師、牙體技術生證書;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依法辦理。
  19.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57條 …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從業執照。齒模製造技術員不得使用使人誤認為牙醫醫療機構之名稱。
  20. 行政牙體技術師法 第58條 …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業執照。鑲牙生不得使用使人誤認為牙醫醫療機構之名稱。
  21. 行政自殺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置求助標示。四、向公、私場所或對高致命性自殺方法場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宣導設置防護措施、改良環境、設施設備,或去除危險物品。五、向高致命性自殺工具販售業者及高致命性自殺方法場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宣導參加自殺防治守…
  22. 行政中醫藥發展法 第16條 …府應推廣與輔導保存具中醫藥特色之知識及傳統技藝,並鼓勵保有、使用或管理者提供相關資訊。
  23. 行政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 第3條 …用及發展。二、從事國內研發或製造中藥之新成分、新療效複方、新使用途徑、新藥材、藥材新藥用部位或新複方,提升中醫藥臨床試驗或中藥藥品製造產業發展。三、引進新穎科技於國內中藥製程或分析檢驗方法,改良中藥製造或檢驗技術。四、於…
  24. 行政中醫藥發展獎勵或補助辦法 第6條 …床應用及發展。二、從事研發或製造中藥之新成分、新療效複方、新使用途徑、新藥材、藥材新藥用部位或新複方,有助於提升中醫藥臨床試驗及中藥藥品製造產業發展。三、引入新穎科技於國內中藥製程或分析檢驗方法,有助於改良中藥製造或檢驗…
  25.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及其他性病防治講習辦法 第4條 …三、與前款之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者。前項講習對象被查獲時,有使用保險套者,免參加講習。
  26. 行政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 第3條 傳播媒體報導感染者時,不得有下列情事:一、使用歧視性之稱呼或描述。二、與事實不符或足以使人產生歧視或偏見。三、揭露個人資料足以使他人推斷其身分。四、揭露姓名或住(居)所。
  27. 行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實施辦法 第3條 …籌與整合。三、防疫應變所需之新聞發布、教育宣導、傳播媒體優先使用、入出國(境)管制、居家檢疫、國際組織聯繫與合作、機場與港口管制、運輸工具徵用、公共環境清消、勞動安全衛生、人畜共通傳染病防治及其他流行疫情防治必要措施。
  28. 行政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 第17條 …、環境清潔及病媒防治。七、防疫機制之建置。八、隔離空間設置及使用。九、醫療照護執行情形。十、服務對象感染預防、處理及監測。前項查核至少每四年辦理一次,必要時得增減之;中央主管機關得派員協助或進行查核。第一項查核基準,由中…
  29.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3條 各級政府機關執行前條徵用時,應對其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發給徵用書,並命其依規定時間、地點交付被徵用財物。但有急迫情況時,得先行徵用,並於徵用後三日內補發徵用書。徵用之財物有展延期限之必要時,徵用機關應於徵用期限屆至七日…
  30. 行政傳染病防治財物徵用徵調作業程序及補償辦法 第4條 徵用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被徵用財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性別、國民身分證或統一編號、住居所、聯絡電話。二、主旨、說明及其法令依據。三、徵用財物之品名、單位、數量及規格。四、徵用期限。五、交付財物之時間、地點。六、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