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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 第4條 …之權利。對於醫師提供之醫療選項有選擇與決定之權利。病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醫療委任代理人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以下統稱關係人),不得妨礙醫療機構或醫師依病人就醫療選項決定之作為。
  2.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 第9條 …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意願人、二親等內之親屬至少一人及醫療委任代理人應參與前項第一款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經意願人同意之親屬亦得參與。但二親等內之親屬死亡、失蹤或具特殊事由時,得不參與。第一項第一款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之醫療機…
  3.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 第10條 意願人指定之醫療委任代理人,應以成年且具行為能力之人為限,並經其書面同意。下列之人,除意願人之繼承人外,不得為醫療委任代理人:一、意願人之受遺贈人。二、意願人遺體或器官指定之受贈人。三、其他因意願人死亡而獲得利益之人。醫…
  4.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 第11條 醫療委任代理人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委任。醫療委任代理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然解任:一、因疾病或意外,經相關醫學或精神鑑定,認定心智能力受損。二、受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
  5. 行政病人自主權利法 第13條 …一、撤回或變更預立醫療決定。二、指定、終止委任或變更醫療委任代理人。
  6.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或送達處所及與被害人之關係。四、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住、居所或事務所、營業所。五、聲請之意旨及其原因、事實。六、供證明或釋明用之證據。七、附件及其件數。八、法院。九、年、月、日…
  7.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時,應持保護令正本,並以書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一、當事人或其代理人。二、請求實現之權利。書狀內宜記載執行之標的物、應為之執行行為或強制執行法所定其他事項。第一項暫免徵收之執行費,執行法院得於強制執行所得金額之範圍內,予以…
  8. 行政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訊:各地區國稅局。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得由保護令之聲請人為前項之申請。保護令之有效期間有變更者,應由被害人、申請人或相對人持保護令、聲請延長通常保護令書狀或相關證明文件,向第一項各款所列之…
  9.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19條 醫療機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前,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該技術之已知效果、風險、可能之不良反應、救濟措施及其他必要事項,經其同意,並簽具同意書。
  10. 行政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 第23條 …美容醫學處置前,應確實評估手術或處置之風險,並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該手術或處置之已知效果、風險、可能之不良反應、救濟措施及其他必要事項,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前項同意,醫療機構應給予充分思考期,…
  11. 行政救護車及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置設立許可管理辦法 第10條 …驗之中級救護技術員。管理人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即指定合格之代理人,並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報請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代理人之代理期間不得逾三十日。
  12. 行政心理師法 第19條 …言、宗教或出生地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並應取得個案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及告知其應有之權益。
  13. 行政衛生主管機關輔導設置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管理辦法 第6條 …更。二、廢棄物處理技術人員未能執行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指定代理人,並於九十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者繼任,其技術人員離職時,其代理人接任或新任技術人員接任之日起十五日內應報請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備查。三、除前兩款規定外…
  14.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5條 …之人,得預立第四條之意願書。前項意願書,意願人得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並以書面載明委任意旨,於其無法表達意願時,由代理人代為簽署。
  15.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6條 意願人得隨時自行或由其代理人,以書面撤回其意願之意思表示。
  16.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6-1條 經第四條第一項或第五條之意願人或其醫療委任代理人於意願書表示同意,中央主管機關應將其意願註記於全民健康保險憑證(以下簡稱健保卡),該意願註記之效力與意願書正本相同。但意願人或其醫療委任代理人依前條規定撤回意願時,應通報中…
  17. 行政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第7條 …、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但未成年人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未成年人無法表達意願時,則應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意願書。前項第一款之醫師,應具有相關專科醫師資格。末期病人無簽署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
  18. 行政醫療法 第63條 醫療機構實施手術,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並經其同意,簽具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
  19. 行政醫療法 第64條 …機構實施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說明,並經其同意,簽具同意書後,始得為之。但情況緊急者,不在此限。前項同意書之簽具,病人為未成年人或無法親自簽具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
  20. 行政醫療法 第65條 …體或手術切取之器官,應送請病理檢查,並將結果告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醫療機構對於前項之組織檢體或手術切取之器官,應就臨床及病理診斷之結果,作成分析、檢討及評估。
  21. 行政醫療法 第70條 …繼續開業,其病歷應交由承接者依規定保存;無承接者時,病人或其代理人得要求醫療機構交付病歷;其餘病歷應繼續保存六個月以上,始得銷燬。醫療機構具有正當理由無法保存病歷時,由地方主管機關保存。醫療機構對於逾保存期限得銷燬之病歷…
  22. 行政醫療法 第74條 醫院、診所診治病人時,得依需要,並經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之同意,商洽病人原診治之醫院、診所,提供病歷複製本或病歷摘要及各種檢查報告資料。原診治之醫院、診所不得拒絕;其所需費用,由病人負擔。
  23. 行政醫療法 第75條 …追蹤照顧。醫院對尚未治癒而要求出院之病人,得要求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簽具自動出院書。病人經診治並依醫囑通知可出院時,應即辦理出院或轉院。
  24. 行政醫療法 第79條 …此限。前項但書之接受試驗者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應得其本人與法定代理人同意;接受試驗者為無行為能力人,應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第一項書面,醫療機構應至少載明下列事項,並於接受試驗者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前,以其可理解方式先行告知:一…
  25. 行政醫療法 第81條 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
  26.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34條 …意願及最佳利益。前項保護人,應徵詢嚴重病人之意見後,由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輔助人擔任;未能由該等人員擔任者,應由配偶、父母、家屬或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互推一人為之。嚴重病人無保護人者,應由其戶籍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
  27.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44條 …監護人或輔助人同意。二、病人為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應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三、病人為滿七歲以上未滿十四歲之未成年人,應經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四、病人為滿十四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應經本人同意。但本人為無行為能力者,應經其…
  28.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62條 嚴重病人緊急安置期間,未經委任律師為代理人者,應由指定精神醫療機構通報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前項受理通報及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其他民間團體辦理。
  29. 行政精神衛生法 第70條 嚴重病人無非訟代理人者,法院認有必要時,得為其選任律師為代理人。嚴重病人無前項代理人或法院於審理程序中認有必要者,得為其選任程序監理人;程序監理人之報酬,得由國庫支付。
  30. 行政醫院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14條 …二、查明事故發生原因及損害狀況,以適當方式通知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並於發現事故時起七十二小時內,以書面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及副知中央主管機關。三、研議並採取避免事故再度發生之改進措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