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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 88 頁- 行政船舶設備規則 第236條 …(目標長度二百公尺時)沿目標長度之標準偏差σ=三○公尺(正常分配)目標正橫之標準偏差σ=三一公尺(正常分配)橫搖縱搖方位,最大之方位誤差在圍繞本船四象限之各象限中,當目標在相對方位為四五度,一三五度,二二五度及三一五度時…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49條 …有壓載水時通過艙底水管抽出壓載水。四、所有與水抽排設備有關之分配箱及手動閥,應設在正常狀況下可到達之處。五、客船艙壁甲板上與貨船乾舷甲板上封閉之貨物處所應設排水裝置。但航政機關確認為無安全顧慮時,得同意免設排水裝置。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57條 …應於管末端開口所在之艙區內裝置止回閥。四、與水抽排佈置連接之分配箱、旋塞及閥,應設於易接近之位置。其佈置應於浸泛時,任一艙區均可連接一臺水泵;泵或位於客船寬度五分之一之外側連接主水管之管路受損時,不得使部之抽水系統失效。…
- 行政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第67條 …積水。客船之設計未能使前部甲板之積水向後排洩時,排水口應平均分配於舷牆上。
-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12條 …險契約財務業務管理辦法、分紅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費用分攤與收入分配辦法與紅利分配辦法。(九)投資報酬率未達預定利率時因應聲明書(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保險商品適用)。(十)商品訂價合理性說明。(十一)各項經營風險與風險承受能力…
- 行政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35條 …簽證精算人員應向中華郵政公司建議相關之因應措施。三、保單紅利分配:中華郵政公司之簽證精算人員應於每年作分紅保單之紅利分配前,建議適當之保單紅利分配方式。四、投資決策評估:簽證精算人員應就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投資對其資產與負…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37條 …航空站回饋作業,航空站回饋金並得以現金方式發放。第三項之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國營航空站由交通部定之。非屬國營之航空站之經費分配及使用計畫,由經營人擬訂,報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定。第四項航空站回饋金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由航…
- 行政民用航空法 第50條 …設置國際機場時間帶協調委員會,或委託中立機構,辦理機場時間帶分配;其受委託者之資格、條件、責任及監督等事項之辦法,由民航局定之。民用航空運輸業應取得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或時間帶,並持有航線證書後,方得在指定航線上經營國…
-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航線獎助辦法 第2條 …場起降額度及時間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應優先分配之。對於經營連江縣、澎湖縣之七美鄉與望安鄉及臺東縣之蘭嶼鄉與綠島鄉等離島地區定期航線之業者,申請分配航權、其他機場起降額度或時間帶時,民航局得優先考量之。
- 行政民用航空運輸業經營離島航線獎助辦法 第5條 …定事項之績效及實際需要情形,進行審查。民航局於核定年度獎助金分配作業後,應公告核給獎助金業者之名單及金額。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5條 船舶使用燃料油者,其儲存、分配及使用之佈置,應確保船舶與船上人員之安全,並至少能符合下列規定:一、燃油系統之熱油部分,其壓力超過每平方毫米零點一八牛頓者,應儘可能置放於不被蔽蓋之處,使其損傷及滲漏能易於發現。在機艙空間該…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6條 用於壓力潤滑系統之潤滑油料,其儲存、分配及使用之佈置,應能確保船舶及船上人員之安全。在A類機艙空間至少並應符合前條第一款、第四款至第八款之規定。但潤滑油系統內之窺流玻璃,如經試驗證明具有適當之耐火程度者,得准使用之。其他…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47條 …力輸送系統、控制與操作系統及加熱系統之其他易燃油料,其儲存、分配及使用之佈置,應能確保船舶及在船上人員之安全。當其位於具有點火裝置之處,其佈置至少應能符合第四十五條第四款及第六款之規定,其強度及結構並應符合第四十五條第七…
- 行政船舶防火構造規則 第100條 …四條至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外,為事務目的使用氣體燃料者,其儲藏、分配與使用之佈置,應注意避免由於使用該燃料可能遭受火災與爆炸之危險,以及船舶之安全與船上人員之防護。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3條 …下簡稱機場額度)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依本辦法分配予民用航空運輸業(以下簡稱業者)使用。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4條 經分配機場額度之業者不得認為已取得該機場額度之專營權,並不得將該機場額度移轉或借貸其他業者使用;但因聯營或航線調整需要,業者得報經民航局核准後交換機場額度。業者經交通部核准合併者,其機場額度得依下列規定辦理,不受前項移轉…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5條 業者申請分配機場額度時,應檢附營運計畫,向民航局申請。民航局於接獲業者申請時,應徵詢其他業者需求,並視實際需要,公平分配予業者。前項分配,於二家以上業者提出申請,且所申請機場額度之總數高於機場原剩餘未分配之額度時,民航局…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6條 業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分配機場額度:一、財務糾紛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二、最近一年發生航空器意外事件未據實申報。三、使用機型不適宜飛航所申請分配機場額度之機場。四、申請分配機場額度之機場場站設施無法配合。五、自航空器…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7條 業者應按所分配之機場額度,申請國內航線定期飛航。如屬分配指定航線之機場額度,不得挪為其他非指定航線使用。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9條 …用之機場額度,暫時提供其他業者使用。業者因市場臨時性需求,原分配之機場額度不敷使用時,得向民航局申請核准短期使用未分配之機場額度,但全年使用期間不得逾六個月。經分配用於具顯著淡、旺季特性航線之機場額度,其連續六個月機場額…
- 行政國內機場航空器起降額度管理辦法 第10條 民航局得定期或不定期公告分配機場額度及申請期限,未經公告之機場額度不接受申請。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2條 國際航權分配或飛航國際包機之營運審查,依本綱要辦理。但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3條 雙邊通航協定(以下簡稱雙邊協定)之國際航權分配,依下列原則辦理:一、雙邊協定中規定一家國籍民用航空運輸業(以下簡稱業者)營運者,由一家業者營運。二、雙邊協定中訂有多家業者營運條款,且每週總容量班次在七班以下者,得由一家業…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4條 …相關資料。民航局應依第六條辦理評估,並將評估報告及前項初審之分配建議報請交通部核准。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5條 …計畫及前條第一項之文件,報請民航局初審,民航局於初審後,應將分配建議報請交通部核准。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6條 …:(一)飛安作業良窳。(占比例百分之七十,評分方式如國際航權分配技術面飛安考核評分表)(二)營運計畫可行性。(占比例百分之十五)(三)有無財務糾紛致影響公司正常營運。(占比例百分之十五)前項排序相同時,應優先考量政策面排…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7條 …。前項營運之業者於雙邊協定簽署前,發生第九條不得參與國際航權分配情事者,民航局得依第六條之程序辦理。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9條 業者有發生航空器失事者,自發生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國際航權分配。但經民航局飛航安全評議會評定其失事顯著不可歸責於業者,不在此限。依前項規定不得參與國際航權分配之業者,經民航局飛航安全評議會評定無違反民用航空法規之情事時,即…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10條 …者,民航局得報請交通部廢止獲配容量班次之全部或一部:一、完成分配程序後,一個月內未提出航線申請。二、經核發航線證書後,四個月內未開航。三、開航後停止營運達六個月,或僅得一家營運之業者停止客運業務達三個月。四、未充分使用獲…
- 行政國際航權分配及包機審查綱要 第11條 …有容量班次可供增加業者營運,或有經交通部廢止容量班次而得重新分配業者營運時,民航局得依第四條及第六條規定辦理。前項經交通部廢止之容量班次,同時涉及多個雙邊協定者,於重新分配業者營運時,民航局得依第四條及第六條規定,併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