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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 86 頁- 行政民法 第927條 …,於典物回贖時準用之。典物為土地,出典人同意典權人在其上營造建築物者,除另有約定外,於典物回贖時,應按該建築物之時價補償之。出典人不願補償者,於回贖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出典人願依前項規定為補償而就時價不能協議時,得聲…
- 行政民法 第1101條 …代理受監護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二、代理受監護人,就供其居住之建築物或其基地出租、供他人使用或終止租賃。監護人不得以受監護人之財產為投資。但購買公債、國庫券、中央銀行儲蓄券、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金融機構承兌匯票或保證…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07條 …付敵國,或將要塞、軍港、軍營、軍用船艦、航空機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與供中華民國軍用之軍械、彈藥、錢糧及其他軍需品,或橋樑、鐵路、車輛、電線、電機、電局及其他供轉運之器物,交付敵國或毀壞或致令不堪用者。二、代敵國招募軍隊…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12條 …圖畫、消息或物品,未受允准而入要塞、軍港、軍艦及其他軍用處所建築物,或留滯其內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73條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74條 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78條 決水浸害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或火車、電車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過失決水浸害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79條 決水浸害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或礦坑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決水浸害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決水浸害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193條 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違背建築術成規,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萬元以下罰金。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222條 …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八、攜帶兇器犯之。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306條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307條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321條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二、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三、攜帶兇器而犯之。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六、在車…
- 行政中華民國刑法 第353條 毀壞他人建築物、礦坑、船艦或致令不堪用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 行政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組織條例 第2條 …事項。五、接受委託或指定辦理下水道系統規劃、施設及維護管理、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之申請、勘查、審核、查驗與宣導事項。六、其他與水源、水質、水量保護有關事項。
- 行政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第5條 …發展計畫、區域計畫相關業務之建議及協調事項。(六)關於所在區建築物徵購及拆遷補償事項。(七)關於所在區土地租用及核配訂約事項。(八)關於所在區土地租金與公共設施建設費計收標準之擬訂及調整事項。(九)關於所在區土地租金與公…
- 行政經濟部工業局辦事細則 第11條 …擬及推動,工業區土地取得,工業區開發成本之認定,工業區土地及建築物等租售價格之審定,工業區土地及建築物租售事宜,工業區土地及建築物產權移轉證明書之核發,工業區開發成本之查核及結算,工業區用地變更規劃審查,工業用地毗連土地…
- 行政礦災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第2條 …共設施重建(以下簡稱受災地區重建)需要,借用公有非公用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9條 …、現行及停止採掘處所、岩石、礦碴或廢石堆置處所、火藥庫、重要建築物及其他安全上有關事項。三、石油、天然氣礦場:(一)平面圖、地形圖;其縮尺以作業範圍大小決定。(二)圖內繪入礦區境界線、井場位置、儲油槽、集油氣處所、機械工…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坑外火爐、加熱裝置、煙囪等設備及建築物,應為防火構造,並應與其他可燃性物質保持適當距離。
- 行政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第172條 礦場危險地區之建築物、油氣儲存槽及高煙囪,應裝設避雷裝置。
- 行政礦業登記規則 第18條 …:一、礦場關閉計畫五份。二、礦業用地位於私有土地者,為土地與建築物所有人及使用權人同意文件;位於公有土地者,為土地管理機關及他項權利人同意文件。
- 行政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 …────────────┼───┤│鋼構吊裝工程│從事橋樑、建築物、體育館等鋼結構吊裝工│││專業營造業│程。││├──────┼───────────────────┼───┤│鋼構組立工程│從事橋樑、建築物、體育館等…
- 行政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港埠費用收費辦法 第3條 …用碼頭之進出口貨物噸數計收使用費。工業專用港或工業專用碼頭之建築物所有權人,得向建築物使用人,依其使用建築物坪數計收使用費。
- 行政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一),其格式如附表二。前項危險物品之申報內容,應一併提供工廠建築物內製造、加工或使用之機械設備配置圖(如附圖二)。
- 行政石油業儲油設備設置管理規則 第25條 …用前,檢具下列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報備:一、油槽及建築物之使用執照影本。二、前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函影本。三、消防主管機關核發之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文件。四、環境保護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許可證明文件。
- 行政石油管理法 第2條 …地上或地面下具有頂蓋、牆壁,專供儲存石油,並依建築法規定領得建築物使用執照,或依建築法規定無須請領使用執照,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構造物。十一、液化石油氣供應業:指從事液化石油氣供應之石油煉製業、輸入業、輸出業、供…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2條 …質轉變成新產品者。三、廠房:指供從事物品製造、加工作業使用之建築物。
- 行政工廠管理輔導法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稱建築物,指工廠所需之下列附屬設施:一、辦公室。二、倉庫。三、生產實驗及訓練房舍。四、環境保護設施。五、員工宿舍。六、員工餐廳。七、福利、育樂、醫療設施。八、其他設施。
- 行政中央空氣調節系統電表及線路裝置規則(91.07.17 訂定) 第3條 …電業認定之)合計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數額者。二、空調系統:指建築物之一個或數個場所設置冷凍裝置,而以水管、冷媒管或風管連繫建築物各處所設置之空氣分配裝置,以行冷暖房,換氣或除濕之系統。三、空調系統器具:指空調系統之冷凍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