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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貸款處理辦法 第11條 本基金會承作貸款案件所提供之貸款條件如下:一、貸款幣別:國際主要貨幣或當地貨幣。二、貸款額度:貸款金額原則不超過計畫總成本之百分之七十。但貸款案件對計畫所在國具重大發展利益者,可提請本基金會董事會核定提高核貸比率至百分之…
  2.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設置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3.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3條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提供技術合作之對象如下:一、友邦、友好國家或經其指定並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團體或專業人士。二、政府間國際組織、非政府間國際組織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外國機構、團體或專業…
  4.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4條 本基金會提供技術合作之方式如下:一、辦理技術合作計畫之規劃、研究、評估或專案研究。二、辦理各類教育訓練計畫或提供獎學金。三、安排我國專家赴友邦或友好國家,協助其辦理國家發展所需之各類訓練輔導或諮詢計畫。四、執行其他符合提…
  5.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5條 本基金會得編列前期評估研究預算,辦理技術合作計畫形成前必要之計畫準備工作。前項前期評估研究,本基金會得委託民間專業機構辦理之。
  6.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6條 本基金會辦理技術合作計畫應先進行可行性評估;通過可行性評估後,應將該計畫之執行方式、時程及所需經費,提報董事會核定。
  7.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7條 技術合作計畫經董事會核定後,本基金會應與合作對象簽訂雙邊或多邊合作協議書,並據以執行計畫。本基金會經董事會核定後得接受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委託辦理技術合作計畫,並依主管機關或其他政府機關(構)與合作對象簽署之雙邊…
  8.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8條 本基金會於技術合作計畫執行期間應定期辦理計畫監督,以確保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技術合作計畫執行完畢後六個月內,本基金會應將計畫成效是否達成計畫目標之自我評估情形作成計畫結案報告,提報董事會備查。前項計畫結案報告…
  9.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9條 本基金會於技術合作計畫執行完畢後二年至五年之期間內,得視個案情形及需要,編列預算自行或委託具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專業之客觀公正第三人,辦理下列事項之事後評核,並提報董事會備查:一、計畫執行成效與計畫目標之一致性。二、計畫執行…
  10. 行政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技術合作處理辦法 第10條 本基金會得視實際需要,與國內外公民營機構共同合作或委託國內外公民營機構辦理各項技術合作計畫。前項共同合作或委託對象之審核基準及委託程序,由本基金會提報董事會核定,並送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
  11. 行政國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11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基金,全部或一部係由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捐助或捐贈者,其董事及監察人應按所捐助或捐贈財產之比例,由該公法人推薦代表擔任;其按比例計算不足一人者,以一人計。
  12. 行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7條 …策、法令、服務之擬訂、規劃、督導及執行。六、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之運作、管理與法令之研擬及執行。七、眷村改建綜合企劃、法律事務、資產與營建管理、監察、主計之規劃、督導及執行。八、其他有關軍眷服務事項。
  13. 行政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務規程 第9條 …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四、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附屬單位概(預)算、決算、估計、績效及會計月報等編報。五、本局與所屬機構、部隊現金收…
  14.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5條 …產製、產品銷售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督導。六、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之管理及督導。七、本局所屬機構有關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評價聘雇人員管理作業規定、薪資結構、總員額及薪點值之核…
  15.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6條 …不動產管理與專業教育訓練之規劃及督導。九、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之運作、管理及相關法令之研擬。十、其他有關工程營產事項。
  16. 行政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 第8條 …施政計畫與預算編審、分配、管制及執行。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及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會計事務處理及作業規定之研擬。四、附屬單位概(預)算、決算、估計、績效及會計月報表編報。五、現金收…
  17. 行政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 第3條 …用當地國員工薪資補助者,應檢附僱用契約書、薪資給付證明及勞退基金給付證明。二、申請廠房設備或營業處所或土地租金補助者,應檢附廠房或營業處所或土地租賃契約及租金給付證明。三、申請融資利息補助者,應檢附借貸契約、銀行撥款證明…
  18.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6條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項目下屬原機關之資產及負債部分,於改制之日由本院概括承受,不受預算法第二十五條及第八十八條規定之限制。本院成立年度之政府核撥經費,得由國防部在原預算範圍內調整因應,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
  19. 行政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37條 本院設立時,需使用公有財產者,除前條作業基金資產外,得採無償提供使用、捐贈等方式為之;採捐贈者,不適用預算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條相關規定。本院設立後,因業務需要得價購公有不動產。土地之價…
  20.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5條 …後備指揮部為支給機關;由政府與軍人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者,以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關)為支給機關。撫卹金領受人領受權喪失或停止後,如有溢領情事者,由支給機關以書面行政處分確認返還範圍,並限…
  21.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29-1條 …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之撫卹金,分別開立,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由基金管理機關及後備指揮部與下列金融機構(以下簡稱專戶金融機構)簽約,辦理專戶作業:(一)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撫卹金,以後備指揮部委託代付之金融機構為限。(二)退…
  22. 行政軍人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第33條 …定檢具證明連同原領撫卹令,報由後備指揮部註銷並更正,同時通知基金管理機關:一、領受人死亡或配偶、寡媳、鰥婿再婚及兄弟姊妹已成年者,檢具戶籍資料。但後備指揮部已連結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者,得免檢具。二、已有謀生能力或已有親…
  23. 行政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第8條 …志願士兵退除給與及撫卹金,由政府與現役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設立基金負責支付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前項共同撥繳費用之標準,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及軍人撫卹條例之規定辦理。不合發給退除給與之志願士兵,得申請發還…
  24. 行政悔過執行辦法 第11條 …俸級年資。前項停止計算服現役之期間,受懲罰人已繳納之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費用,於受懲罰人辦理退伍除役時,其繳納基金費用未予併計退除給與之年資,應一次發還其本人原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
  25.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條 …養金。(四)退除給與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五)政府撥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本息。(六)生活補助費。(七)勳獎章獎金。(八)身心障礙榮譽獎金。(九)優惠存款利息(以下簡稱優存利息)。五、遺屬年金:指遺族依本條例得支領之軍官、士官…
  26.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29條 …條例另有規定外,應由政府與現役人員共同撥繳費用設立之退休撫卹基金(以下簡稱退撫基金)負責支給;其發生收支不足時,應視國家財政狀況檢討調整提撥費率,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前項共同撥繳費用之基準,按現役人員本俸加一倍百…
  27.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4條 …總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財團法人之職務。(三)由政府及其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且其轉投資金額累計占該事業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事業之職務。(四)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之下列團體或機構之職務:1.財團法…
  28.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9條 …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
  29.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47條 …減發零點五個基數,至滿二十六年者,不再增減。其增減基數由退撫基金支給。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依規定領取月補償金者,以其核定退伍除役年資、俸級,依退撫新制施行前原領取之規定,計算其應領之一次補償金,扣除其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後…
  30.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54條 本條例所定給與,由退撫基金支付。但下列項目,由輔導會另行編列預算支付:一、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二、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退伍金。三、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款未繳納基金費用之贍養金。四、第二十六條第六項、第七項加發之一…